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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夕死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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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是他,他也……落魄至此了嗎?我來長安之前,還想着能聽一回劉戀大師和月蝶大師撫琴呢。”

咔嚓一聲,亭外的樹枝折斷,丁婳與王鹿韭聞聲向亭外看去,原來是積雪壓塌了樹枝……

王鹿韭留了丁婳在府上用午飯,戶部侍郎王林中午回了府。

寸心報了主父回府的消息,在用飯的鹿韭玖便向丁婳請辭,說有話同三叔說,去去就來。

丁婳點點頭,繼續吃菜。王府的菜是頭一回吃,也許是這輩子最後一回。

王鹿韭帶着幾個大丫鬟走了,半個時辰後才回來。

丁婳已經用完飯端坐在太師椅上了,王鹿韭興沖沖的回來對她說道: “你猜三叔是怎麼說的?”

“說了什麼?”王大小姐真是沒頭沒尾的,丁婳看着她明顯的喜色想。

“我告訴了三叔,你很喜歡他的挂在亭中的那幅墨寶,向他讨這幅字送你。他便問了我你對道心的見解,三叔是性情中人,他十分喜歡你的回答,要把那幅墨寶送給你。”

“這太貴重了吧。”如此盛情,丁婳不免有幾分驚訝。

“怎麼會。三叔還送了咱們兩壺酒。”

“酒?”

“他說喝酒寫字才更有一番意境,咱們一會兒小酌一杯寫兩幅字吧。”

丁婳的頭都要冒汗了,她逃過了彈琴卻沒有逃過書法,隻得說:“世人總要以為喜歡字的人,字就一定寫得好,我的字十分醜,還是不寫了吧,我隻是喜歡看而已。就像有人喜歡吃點心,卻不一定會做點心。”

“我從小練字,但是字也比不上兄長他們。祖父同我說過:你喜歡便把寫字當成一件趣事就好,趣事不必賢。

這是丁婳第一次聽到,有人對她說學六藝不必把這件事情學好,當成趣事做就可以了。或許王鹿韭隻是在客氣,丁婳實在是喜歡這種論調。

盛情難卻,丁婳拿起了毛筆,洋洋灑灑寫下[已訝衾枕冷,複見窗戶明。夜深知雪重,時聞折竹聲]字寫得不好,隻能應個景。

丁婳寫好便湊過去看王鹿韭的字,她倒是真的沒說謊,她的字在京中閨秀中,隻算中等。大約真的是從小練字,但是沒有天賦,怎麼練也隻是清秀而已,和王家中那些善書法的父兄更是無法相比。

隻是……這内容寫的……隻見王鹿韭手書[有生必有死,早終非命促。昨暮同為人,今旦在鬼錄。]

是陶淵明的名篇《拟挽歌辭》,他在大病時所寫所感。或許對于十六歲的王鹿韭來說隻是剛剛讨論過,因為年輕所以對這些生死之論并不避諱順手寫來的,但對兩世為人的丁婳來說卻有不小的沖擊。

丁婳看着對方擡筆落筆不自覺念出了聲:“ 千秋萬歲後,誰知榮與辱。但恨在世時,飲酒不得足。”

“不若是叫寸心溫酒?”王鹿韭停筆,擡眸一笑。

“甚好。”

寸心另收拾出一張桌子煮酒,丁婳王鹿韭兩人你一杯我一杯的,競是把一壇都喝盡了,一旁的嬷嬷忍不住提醒,才作罷,吵着去寫字。

酒後真叫丁婳寫出來一幅字:[金尊酒滿,良夜盡歡]這個字作為書法,隻能說還看的過去,但卻是丁婳兩輩子加起來寫得最好的一幅。

王鹿韭醉了,在丁婳走之前,她說要把丁婳的[金尊酒滿,良夜盡歡]裱起來,挂在床頭每天看。

酒量比她好兩分的丁婳笑了笑。一個大家閨秀床頭挂這種字,實是不可能的。隻不過王鹿韭同她一樣,都不是個真正的克己複禮的閨秀,心裡都向往着——求金尊酒滿,求良夜盡歡。

丁婳倚在軟墊上,放下酒瓶,目光放空。如果隻能活九年,也好,她要在這九年裡把該做的事都做完,庾季夏答應的那三件事也可以幫到她,而如果她把重心都放在攻略上,或許會疏漏自己重生後真正該做的事。

但……幾年後的庾季夏,能在他的身邊好感度百分,不隻是續命,在長安做乞丐活着又有何意義?能借到他的權勢,哪怕隻能活幾年也不枉重活這一世。

申時初,丁婳帶着王林所贈的墨寶上了馬車,直接叫馬夫去東市的今古齋。

這一次她并不是去給庾季夏送信,而是真的想買一支好筆。長日無聊,若是能靜靜下心寫幾個字,縱然寫的不好,但求甯靜也不錯。

可天總不遂人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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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訝衾枕冷,複見窗戶明。夜深知雪重,時聞折竹聲。 ——《夜雪》唐·白居易

有生必有死,早終非命促。

昨暮同為人,今旦在鬼錄。

得失不複知,是非安能覺。

千秋萬歲後,誰知榮與辱。 ——《拟挽歌辭三首其一》魏晉 陶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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