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與故事情節無關,隻是講述一些個人經曆、情感經曆、思想文化雜談,雖然與創作過程、故事主題緊密相關,但隻對故事感興趣的讀者君們完全可以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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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白人男性精英及《美國殺人狂》
兩周前和一個數學系的學長說起《紐約客》這個故事,我向他講完故事梗概後,他沉思片刻,問我是否看過克裡斯蒂安·貝爾主演的American Psycho《美國殺人狂》。我說沒看過,不過貝爾向來擅長挑劇本。他推薦我去看看,說這部電影探讨了許多我感興趣的主題——toxic masculinity(有毒的男性氣質)、男性間的惡性競争、nihilism(虛無主義)、materialism(物質崇拜)、名牌與價格标簽下的空虛靈魂、□□與authentic(本真性)人格的割裂。雖然是男性視角的叙事,但對于理解21世紀的“兩性困境”很有幫助。
昨晚我們終于看了《美國殺人狂》,從主題上來說,确實與學長描述的一緻,很推薦對此有興趣的小夥伴觀看。這裡不劇透,但電影采用了一種黑色諷刺的手法。故事發生在1987年的紐約。男主人公Patrick Bateman是華爾街某投行的M&A并購部的VP(副總裁)。他會和一群VP們沉迷于攀比誰的名片設計得更精緻(盡管所有人的名片上都錯拼了“Acquisitions”(并購的購)這個詞,足見他們的金玉其表,敗絮其中)。他恐同,卻在□□時隻盯着鏡子裡的自己,從不看與他正在“使用”的女人。他出場介紹自己時,會首先報出自己豪華公寓的地址,而非自己的姓名,即便後者才是一個人最重要的識别特征。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被标簽化、品牌化、膚淺化、表面化,而真正的個體性、本真性則被徹底抹除。
電影改編自Bret Easton Ellis的同名小說,我借到了這本書,目前在讀。小說采用第一人稱叙事,其中有兩句話,我認為精準地點出了主題:
“There is an idea of Patrick Bateman, some kind of abstraction, but there is no real me, only an entity, something illusory, and though I hide my cold gaze and you can shake my hand and feel flesh gripping yours, I simply am not there. My self is fabricated, an aberration. I am a non-contingent human being. My personality is sketchy and unformed.”
(Patrick Bateman隻是一個概念,一種抽象的存在,而不是真正的“我”。真實的“我”并不存在,隻有一個虛幻的軀體,一個幻象。即便我掩飾我冰冷的目光,即便你可以握住我的手,即便你能感受到我血肉的觸摸,但我其實并不在那裡。我的自我是被人為建構的,是一種偏離常規的存在。我是一個無依無附的人類個體,我的個性模糊不清,從未成型。)
“There wasn’t a clear, identifiable emotion within me, except for greed and, possibly, total disgust. I had al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 human being—flesh, blood, skin, hair—but my depersonalization was so intense, had gone so deep, that the normal ability to feel compassion had been eradicated, the victim of a slow, purposeful erasure.”
(我的内心沒有清晰可辨的感情,除了貪婪,以及徹底的厭惡。我擁有作為人類的一切特征——血、肉、皮膚、毛發——但我的去人格化已深入骨髓,徹底剝離,連最基本的同理心也被抹去,成為一場緩慢而蓄意抹殺的犧牲品。)
《紐約客》并不以男性視角的探讨為核心,因此對這一議題的剖析難免淺嘗辄止。總之,對此有興趣的小夥伴,非常推薦《美國殺人狂》的電影和小說。我們習慣于用衣着、穿戴、品牌、價簽來定義自己和他人,卻逐漸喪失了真正坐下來、深入交談、慢慢理解另一個人的本真人格的能力。這或許是當代社會最令人悲哀的現象之一。
小說裡有一個情節,是Bateman在公寓電梯裡遇見演員Tom Cruise(沒錯,就是他)。因為Cruise住在公寓頂層的penthouse,并且社會地位比Bateman高,作為一個男人的“魅力”比Bateman強,是個“alpha”,并且把Bateman襯托成了beta,所以Bateman在整個場景裡非常自卑。
比較搞笑也很颠的是,貝爾說他在塑造Bateman的時候,部分靈感源于Tom Cruise和David Letterman的一次訪談,因為Cruise在整場訪談裡的語氣、表情、舉止都是那種很紳士,很有風度,很friendly的,但他雙眼裡空空如也,什麼都沒有(“nothing behind the eyes”)。
另一本關于男性這種“隻要我不待人以誠,不真正關心任何人,不去想善惡對錯是非,那麼便沒有人能傷害到我,因為我隻關心我自己”的心理以及其弊端,19世紀俄國作家萊蒙托夫在《當代英雄》(A Hero of Our Time)裡有更詳盡的闡述。推薦一下這本小說,因為我覺得這種心理肯定不隻男性會有——是人,都會有——起碼我本人也産生過類似的想法,尤其是在與同僚(特别是勝負心比較強的男性)攀比業務能力時,并且能夠理解它的誘惑力。但這種心理其實是極不健康的,因為你永遠也無法與其他靈魂建立真實的鍊接。就是尼采的觀點:完全逃避痛苦,會讓我們無法體驗生活中更強有力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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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Sterling的現實原型
嗯。既然單開一章雜談,我覺得不妨也說說Sterling的另外兩個現實原型,以及我(從女性視角)對這倆男人的觀察。這兩個故事,我的女性朋友們覺得還挺有啟示意義的。
其中一個是我的大學同學,白人男性,比我大一屆。他相貌很英俊,6呎2(大概不太到一米九?),lower middle class(低中産階級)出身,是那種溫吞柔和的英俊,幹淨的good boy(好男孩兒)的感覺,但在我看來不危險——不是斂着鋒芒,而是沒有鋒芒,沒有攻擊性——說話也很溫吞柔和,非常soft spoken,當年有許多許多女孩子喜歡他、追他。
我和他是在法語課認識的,并且迅速成為了朋友:他隔三差五就約我hang out,去他宿舍,去final clubs, Queen's Head(現在已經關了),frat parties,house parties,我現在回想起來,當年應該是在毫無意識的情況下當了備胎。不過freshman year如亂花叢,我不久之後就交了初戀男友,所以和這個哥們兒也就是……哥們兒而已。我很快發現他date的女孩子都【不是】白人女性,因為當年剛來美國,對這方面沒什麼意識,隻記得幾個月後跟一位歐亞混血學姐提起這個觀察,她很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斟酌着詞句說,Some men just have an interest in girls like you, and it’s got nothing to do with who you really are(有些男的就是對你這樣的女孩兒感興趣,并且這與你真正是誰毫無幹系。)
這句話當真醍醐灌頂,當頭一棒。雖然如此,但這哥們兒确實特聰明(他第一次考GRE比我考的好,我倆同一場),他又閱讀量大,我也喜歡跟他交談,除了作業,人生感情政治哲學經濟音樂無所不談,我們變成了很鐵的朋友,我父母甚至請他和他的siblings吃過飯。
後來大學畢業,各奔東西,我去了某廠,他去紐約讀了公共管理,但我跟他幾乎每周末都會通一次視頻電話,catch up on life。他多是跟我聊他身邊的那些姑娘們(她們依舊沒有一個是白人,哈哈),我就一邊聽他說,一邊默默觀察、分析此人。他當時在date一個我也認識的中美洲的姑娘,A。幾個月後A回國了,我這哥們兒跟我說他倆在長距離,并且四月份還在A家鄉一起視頻叙舊。是月,他回紐約之後問我,他能否将他的一個朋友兼學妹,日裔女孩兒K,介紹給我認識,因為K幾個月後要來我所在的城市進修。我說行啊,K和我就開始相互認識,她抵達後我們見了面,後來一起健身,成了比較好的姐們兒。半年後,建立了比較堅實的友誼,K才敢跟我說,她和我這哥們兒當時不是普通朋友,他倆當時在睡,并且是說好了nothing serious(不嚴肅)的關系。我一算時間——不對呀!那不是他和A在一起的時候嘛!
我當時比較年輕,藏不住事兒,這話就脫口而出了,說他當時飛去見A。K立刻驚呆了:她根本就不知道A的存在,并且他當時還厚顔無恥地跟她說過,他要去中美洲【旅遊】。我跟咽了隻蒼蠅似的。那頓飯我和K吃的都很不好。
我回家之後反思整件事:我這個哥們兒在讨論他交往的那些對象時,總是展露一種拿她們當戰利品的意味。我記得他有一次交往一個黑人女孩兒,他跟我說,“Hmm, I don’t think I’ve ever dated a black girl before”(唔,我迄今為止還從未交往過黑人女孩兒呢),就好像睡了她(一個黑人女性)能讓他在自己的小本本或bucket list(平生夢想單)上勾掉一個空欄一樣!态度惡心;那種冷漠、空洞、虛無讓人膽寒。Sterling也是這樣——雖然我認為像他這樣忙的人會更像我前男友,不願意麻煩,不願意在女人身上浪費太多時間,有一個對象滿足生理需求就夠了,不會花費心力去長距離、出軌、“管理”多個女人(他對權力和數字比他對女人更感興趣)——但那種把女人當成notch in his belt(他皮帶上挂的戰利品)的底層邏輯是一樣的。并且,我反思了學姐的話:雖然沒有确鑿的證據,他也從不會有種族、性别歧視的表現——甚至會去支持少數族裔權益的遊行——但我認為對他來說,date非白人的女性讓他這個低中産階級出身的人,在上流社會中,享受到一種潛意識裡的權力感。
Sterling的另一位原型是……我的另一任前男友。說起來還挺不好意思的……他是靠臉和身材吃飯的,而且也真是老天爺賞飯吃,特别、特别、特别帥(起碼我主觀這樣認為),很高大,有6呎3多(一米九幾),身材管理非常嚴格,從不吃fine carbs(就是低糖飲食食譜),每天早上中午喝蛋白質protein shakes,運動、拳擊,教練營養學家一應俱全。我之前從沒近距離認識過他那樣的人。形容Sterling看起來很“昂貴”(expensive),“英俊得危險”,以及“斂着鋒芒的漂亮”,這兩個段落就是以他為印象寫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