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旸道:“那咱們再研究下現場帶回來的證據吧,看能不能有新發現。”
本賈尼随身帶了一個輕薄的單肩包。焦旸正準備重新檢查,這時布萊斯打來了電話,焦旸接起來,就聽布萊斯道:“焦,你告訴陸教授,昨天從防雨布上找到的那根頭發,已經被證實屬于凱蒂。”
“我知道了。”
陸沅離道:“但以他們之間的夫妻關系,這也很難作為證據。另外,布萊斯,以我的個人看法,這實際上是證明,由凱蒂處理的屍體。”
加班一夜沒睡的布萊斯揉了把臉,“我知道,我會加緊尋找新的證據的。”
焦旸戴着手套,小心地把本賈尼挎包裡封存的幾件東西又取了出來。他下意識的看着其中一支鉛筆邊緣的牙印出神。
站在一旁的萊蒙撓頭道:“其實我那天就想說,科爾隆好歹還有兩個袋鼠爪子。不管手腳,本賈尼連一根指頭都沒有,他到底是怎麼寫字的呢?”
陸沅離道:“你不知道嗎?科爾隆那兩個袋鼠爪子,不僅可以寫字,可以畫畫,還可以做飯呢。”
萊蒙皺着臉說:“做飯,哦……抱歉,但我想說,這太惡心了!”
焦旸随手将那隻鉛筆頭倒過來,指示給他看,“你看到這上面的牙印了沒有?本賈尼平常就是用嘴叼着筆寫字的。這麼辛苦他還能取得好成績,真的很不容易。”
萊蒙疑惑不解的說:“可他的好成績不是來源于作弊嗎?”
“他跟健全人一樣答題,答完全一樣的題目。”
焦旸沉下臉說:“你不如先用嘴叼着筆寫這麼多字試試呢!”
萊蒙這才不吭聲了。
雖然焦旸說得也沒錯,但同理心是這麼用的嗎?陸沅離不自覺的挑了挑眉,他千挑萬選的對象,是個聖父。哎,算了,他也不是第一天知道這件事情。
焦旸剛想放下筆,鉛筆落在桌面上的一瞬間,正午的陽光折射進來,他忽然感覺,靠近筆芯地方的木質似乎與旁邊有一點點不同。哪裡不同呢?應該是顔色略深!
焦旸急忙拿起那隻小小的證物袋,對着陽光看了半天,又拿起單肩包裡的一個筆記本翻開看了看,忽然擡手想要撕開鉛筆外頭袋子的塑封條。
這可是連環殺人案的重要證據!萊蒙吓了一跳,頓時瞪大眼睛道:“你要幹什麼?!”
“你看這裡,看到沒有?”
焦旸指示着鉛筆筆頭給他看,“這個地方有一點顔色跟周圍不同。當時本賈尼正在寫字,兇手襲擊他的時候,他嘴裡叼着筆,那是他能夠持有的唯一利器,也是唯一的反擊機會。也許……”
“我懂了!”
萊蒙雙手握拳道:“他可能将鉛筆尖端刺到了兇手身上,但是因為氣氛緊張,兇手沒有察覺。我這就要他們重新化驗!”
下午,法醫就測出來,上面含有的一點微弱血迹,屬于梅根。
“幹得漂亮!”
布萊斯道:“我們現在終于可以去見見梅根了!畢竟現在兩邊都發現了證據,口供就顯得尤其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