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晚點八分鐘到站,林早早拖着行李箱,一馬當先跑出站。
精緻的丸子頭随着跑動上下搖晃,牢牢固定在頭上,這就是頭發留長了的好處。
“爸、媽,放心吧,我到站了,現在坐上公交車,沒問題,我提前聯系過房東,我一到就可以看房,下午去公司報到,晚上安定下來後就給你們打視頻。”
“完蛋,我好像坐反公交了,先不說了拜拜!”
林父林母對視一眼,憂心忡忡。
林父:“你說我們從城市逃回山裡,現在女兒走上我們的老路,如果我們以前沒有回來,她現在也不用這麼辛苦。”
林母的想法亦然,不過她說:“年輕就應該出去闖蕩,懂得酸甜苦辣以後,再考慮以後的路往哪裡走,卷怕了就回家,這裡的生活沒什麼不好。”
不過女兒越大,想法越脫離父母的預期,他們本以為女兒畢業後可能會考慮回來民宿,沒想到被直接通知要去一個陌生城市實習。
如果他們當初留在城市,起碼有足夠的就業機會,女兒就能留在他們身邊。
想這麼多無濟于事,林父爽朗地笑了笑,攬着林母往外走,“不想了,趁客人不多,我們難得一起散步吧,哎喲小心,前面有石頭擋路。”被林母沒好氣地瞪了一眼。
另一邊,林早早兵荒馬亂地趕到看房的地點,三室一廳,已經租出去兩間,還剩最小的一間,不朝陽,所以價格相對便宜一點。
另外兩間房的人都不在,應該是上班去了。
讓林早早比較糾結的是目前住了一男一女,房東告訴她現在年輕人男女合租很正常,而且房間獨立,住在這裡的小夥子是朝九晚五上班的正經人,讓她放一百顆心。
這個小區離她上班的地方近,比較新,價格又相對便宜,雖然有點不便,但可以克服。
壓三付三後她的卡裡隻剩下幾百塊錢,媽媽跟她說過最多接受押一付三,但房東說住一個月後如果沒有問題會退二。
簽完合同已經下午兩點多,她馬不停蹄直奔公司。
之前校招的時候就簽了意向,所以面試就是走個過場,彼此認識一下。
HR邊走邊跟她介紹公司情況和工作環境。
“你運氣很好,我們公司是啟樾集團全資下屬子公司,很多人擠破腦袋都進不來。”
林早早适時發出驚歎。
HR頗為滿意她的表現,點點頭:“而且我們CEO是集團董事的兒子,你懂吧,朝中有人好辦事,這是我們公司相比其他子公司的優勢,你要是表現好,說不定有機會調到總公司。”
HR畫完又香又圓的大餅,把林早早帶到相關部門,交給部門經理。
部門經理姓陳,看起來很忙,打着電話,對林早早點點頭,指了一個人讓她過去找。
找的男人四五十歲,叫做孟立軍,在公司裡的老資格,部門裡的新人大多數都由他帶。
“小姑娘很不錯啊,交男朋友了嗎,沒有?改天給你介紹!”
孟立軍捧着個保溫杯,靠着椅背,開始滔滔不絕地傳授養生之道。
林早早笑着說:“難怪孟哥您看着特别年輕,我以為你才三十歲出頭。”
話音剛落,旁邊傳來一聲冷笑,來自側後方工位的三十歲出頭的男子。“馬屁拍得這麼響,前途不可限量哪。”
孟立軍沒聽見似的,轉過身去看電腦。
林早早尴尬地站了一會兒,走到說話的男子,主動打招呼,“帥哥你好,我叫林早早,是剛來的實習生。”
男子嘟囔着“臉皮挺厚”,敷衍地應了一句:“龐雲益。”
“龐哥你好,以後請多多指教。”
龐雲益瞥了她一眼,意味不明的,嗤笑一聲。
林早早猶豫了一下問:“龐哥,我剛來,是不是哪裡做得不好?”
龐雲益扇扇手,“我要工作了,别跟我聊天,我做不完你負責?”
“可以的,有什麼我能做的,麻煩龐哥多指導。”
林早早抱着一疊文件回到安排給她的工位。
桌面上有點灰塵,抽屜裡還有一些殘餘的垃圾,她花了一點時間簡單收拾了一下,打開電腦,登錄公司群。
公司群裡一百多号人,沒人說閑話,她入群之後隻有幾個看起來像領導的人在裡面發工作内容。
她緩緩吐出一口氣,這就是大公司,好不容易進來了,一定要好好工作。
但是畢竟初來乍到,對工作内容不清楚,孟立軍和龐雲益都很忙的樣子,辦公室還有一個二十五六歲的年輕女生,趁女生拿化妝鏡補妝的時候,林早早向她咨詢問題。
“我不知道呀,我又不負責那塊。”印美彤放下化妝鏡,掏出一瓶粉紅色的指甲油,說話的聲音不大不小,整個辦公室都能聽到。
印美彤指了另一堆文件,“喏,那是你前任的活。”
林早早手裡兩堆文件,看着忙碌的其他人,最終沒有再說話。
反正是剛來,就先慢慢研究一下工作内容吧。
下午四點多,孟立軍伸了個懶腰站起來,“我去接我孫子,先走一步,明天見。”
林早早站起來,“孟哥,拜拜。”
孟立軍笑着點點頭,走了。
另外兩人都沒有反應,林早早慢慢坐下,然後悄悄劃開手機。
【林早早:薇薇,我發現新同事都太有個性了,我有點頭皮發麻。】
【舒白薇:我聽說大公司都這樣,越有才能的人越有個性,工作還順利嗎?】
【林早早:還可以,你呢,開始上班了嗎?】
【舒白薇:算什麼班,在自家武館裡打工,老頭還叫我去發傳單攬客,現在誰看傳單,我說請人在網上宣傳一下,他罵我花冤枉錢,我懶得理他,破武館,早晚倒閉。】
【舒白薇:我看快倒閉了,早倒早解脫,我來找你。】
【林早早:好啊哈哈,等我站穩腳跟立馬接你過來。】
【舒白薇:想我寒窗苦讀十六年,歸來仍在體力勞動,為這顆腦袋白花這麼冤枉錢,還不如賣了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