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寶珠拿着手串回到宋明禮家裡,宋曉敏正在院子裡喂小雞,看到沈寶珠回來了,宋曉敏放下手裡的秕谷,跑過去抱住沈寶珠。
“嫂子,你明天就要去鹭島了,我真舍得不你!”宋曉敏戀戀不舍地說道。
沈寶珠撫摸着宋曉敏的頭發,柔聲道:“還回來呢。”
宋曉敏依依不舍的拉住沈寶珠的手:“嫂子,要不你明天别走了,讓我哥自己去鹭島吧!”
話音未落,就聽到一個着急的聲音傳來:“曉敏,你在那兒瞎說什麼呢!”
說話的人原來是宋曉敏的母親,程敏。
程敏系着圍裙,從廚房裡探出頭來,兇惡的眼神恨不得把宋曉敏殺死。
程敏雖然人在廚房做飯,可是耳朵裡單聽着沈寶珠和宋曉敏的對話呢!
程敏就怕夜長夢多,沈寶珠一變卦,不願意去鹭島了。
這樣一來,她兒子宋明禮鐵定要變成一個老光棍了。
因此程敏單聽着沈寶珠的一字一句。
哪裡想到自己的女兒宋曉敏竟然央求沈寶珠不要走,這可把程敏氣壞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從廚房探出腦袋來對着宋曉敏就是一頓“輸出”。
宋曉敏挨了程敏一通責罵,十分委屈,解釋道:“娘,嫂子人太好了,我和嫂子在一起很開心,我不也是舍不得嫂子嗎,你罵我幹嘛呢?”
宋曉敏内心當然是怕沈寶珠變卦,但是嘴上卻也隻能說道:“大山村發生了這麼多不開心的事情,寶珠還怎麼能留在這裡?還是得讓寶珠明天和你哥一起走,到鹭島去生活,哪怕是去散散心,也不能呆在大山村了!”
宋曉敏覺得程敏說的有道理,雖然戀戀不舍,卻也隻能嘟着嘴巴點了點頭:“那好吧。”
沈寶珠自然不會呆在村子裡。
她還有自己的商業版圖要施展,繼續呆在村子裡,封閉落後,難以施展拳腳。
鹭島是一片全新的天地,而且後世加入世貿之後,鹭島成了一個重要的貿易小島,相比于内陸城市,鹭島的經濟基本上是在飛速發展。
經曆過後世幾次變動的沈寶珠深知,選擇大于努力。
選擇對了,就像是坐上了上升的電梯。
哪怕什麼都不做,隻是站在電梯上,也能實現飛速發展。
所以,她一定要搭上這波經濟發展的快車!
想到這裡,沈寶珠微微一笑,問宋曉敏道:“上次我教你的二十六個字母,學會了嗎?”
宋曉敏點了點頭:“學會了。嫂子,我背給你聽,你聽我背的對不對。A、B、C……”
宋曉敏果然是自己下功夫學習了,竟然把二十六個字母都背誦下來了。
看來是對英文真的感興趣。
九二年的時候經濟就開始飛速發展了,後面加入世貿,需要大量的英語人才。
既然宋曉敏對英語有興趣,不如讓宋曉敏把握住這個機會,好好學習英語,将來說不定還能大有作為。
沈寶珠說道:“下午我陪你一起去鎮上的書店,挑選兩本英語的學習資料,你自己慢慢學着。26個字母先要會寫,有不懂的,再想辦法慢慢學習。”
宋曉敏佩服地說道:“嫂子,你真厲害,你人真好!”
宋曉敏已經迫不及待地等吃過中午飯和沈寶珠一起去鎮上的書店挑選英語書籍了。
宋明禮站在自己的房間裡,聽到院子裡的對話,他凝望着窗外。
看到沈寶珠淡然地站在那裡,安安靜靜的,不悲不喜。
這幾天發生的事情擱在誰身上都是一件大事,難免會引起劇烈的情緒波動。
可是偏偏沈寶珠十分冷靜,仿佛任何事情都無法控制她的情緒。
她好像有一種讓自己随時都保持樂觀和冷靜的能力。
宋明禮望着窗外的沈寶珠,心中對她的好奇越發濃烈。
他很想知道她究竟經曆了什麼,才能永遠淡淡的,如同一朵盛開的菊花,不争不搶,不慌不忙,不急不躁。
就那樣安安靜靜地站在那裡,雖不喧鬧,卻總是有一種與衆不同的魅力,讓人忍不住把目光投射到沈寶珠身上。
中午是程敏做的雞湯。
自從沈寶珠來到家裡之後,程敏頓頓有肉,不是雞肉,就是魚肉,生怕沈寶珠吃不好。
雞湯香噴噴的,熱氣騰騰的,剛一端上飯桌,程敏就立馬挑選最肥大的幾塊雞肉,放到了沈寶珠的碗裡。
“孩子,你多吃一點!這幾天受累了,别餓着,多吃一些,不夠吃了我再給你做!”程敏生怕沈寶珠吃不好。
沈寶珠這個體格,肯定是要不少吃的。
程敏已經有心理準備了,自從沈寶珠來了之後,程敏悄悄地把平時用的中号鍋換成了大号鍋,生怕做得少了沈寶珠吃不飽。
雞湯實在是太香了,香味兒就像調皮的小手,勾引着沈寶珠繼續吃。
沈寶珠連湯帶肉吃了一碗,胃還在咕咕叫,命令她繼續吃第二碗。
但是沈寶珠知道自己必須控制食欲,不能像以前那樣胡吃海塞。
一碗,足夠了。
“咕咕。”肚子還在叫,對于一碗的飯量顯然不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