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湯是杜縣人。
他父親當長安縣丞,有一次出門去,張湯當時是小孩,父親就讓他在家看門。
父親回家後,看到老鼠偷了肉,就對張湯發怒,用鞭子打了他。
張湯掘開鼠洞,找到偷肉的老鼠和沒吃完的肉,就舉告老鼠的罪行,加以拷打審問,記錄審問過程,反複審問,把判決的罪狀報告上級,并且把老鼠和剩肉取來,當堂最後定案,把老鼠分屍處死。
他父親看到這情景,又看到那判決辭就象老練的法官所寫,特别驚訝,于是就讓他學習斷案的文書。
父親死後,張湯就當了長安的官員,做了很長一段時間。
周陽侯田勝開始做九卿之官時,曾經被拘禁在長安,張湯盡其全力加以保護。
待田勝出獄封了侯,與張湯密切交往,并把當朝權貴一一介紹給張湯,讓張湯同他們相識。
張湯在内史任職,做甯成的屬官,因為張湯才華無比,甯成就向上級官府推薦,被調升為茂陵尉,主持陵墓土建工程。
武安侯田蚡當了丞相,征召張湯做内史,經常向天子推薦他,被任命為禦史,讓他處理案件。
他主持處理陳皇後巫蠱案件時,深入追究同黨。
于是漢武帝認為他有辦事能力,逐步提拔他當了太中大夫。
他與趙禹一起制定各種法律條文,務求苛刻嚴峻,約束在職的官吏。不久,趙禹提升為中尉又改任少府,而張湯當了廷尉,兩人友好交往,張湯以對待兄長的禮節對待趙禹。
趙禹為人廉潔傲慢,當官以來,家中沒有食客。
三公九卿前來拜訪,趙禹卻始終不回訪答謝,務求斷絕與知心朋友和賓客的來往,獨自一心一意地處理自己的公務。
他看到法令條文就取來,也不去複查,以求追究從屬官員的隐秘的罪過。
張湯為人多詐,善施智謀控制别人。
他開始當小官時,就喜歡以權自謀私利,曾與長安富商田甲、魚翁叔之流勾結。
待到了九卿之官時,便結交天下名士大夫,自己内心雖然同他們不合,但表面卻裝出仰慕他們的樣子。
這時,漢武帝正心向儒家學說,張湯判決大案,就想附會儒家觀點,因此就請博士弟子們研究《尚書》、《春秋》,他擔任廷尉史,就請他們評判法律的可疑之處。
每次上報判決的疑難案件,都預先給皇上分析事情的原委,皇上認為對的,就接受并記錄下來,作為判案的法規,以廷尉的名義加以公布,頌揚皇上的聖明。
如果奏事遭到譴責,張湯就認錯謝罪,順着皇上的心意,一定要舉出正、左右監和賢能的屬吏,說:“他們本來向我提議過,就像皇上責備我的那樣,我沒采納,愚蠢到這種地步。”
因此,他的罪常被皇上寬恕不究。
他有時向皇上呈上奏章,皇上認為好,他就說:“臣不知道怎麼寫這奏章,是正、左右監、椽史中某某人寫的。”
他想推薦官吏,表揚人家的好處,掩蔽别人的過失,常常這樣做。
他所處理的案件,如果是皇上想要加罪的,他就交給執法嚴酷的監史去辦理;要是皇上想寬恕的,他就交給執法輕而公平的監史去辦理。
他所處理的如果是豪強,則一定要玩弄法律條文,巧妙地進行誣陷。
如果是平民百姓和瘦弱的人,則常常用口向皇上陳述,雖然按法律條文應當判刑,但請皇上明察裁定。
于是,皇上往往就寬釋了張湯所說的人。
張湯雖做了大官,自身修養很好,與賓客交往,同他們喝酒吃飯,對于老朋友當官的子弟以及貧窮的兄弟們,照顧得尤其寬厚。
他拜問三公,不避寒暑。
所以張湯雖然執法嚴酷,内心嫉妒,處事不純正公平,卻得到這個好名聲。
那些執法酷烈刻毒的官吏都被他用為屬吏,又都依從于儒學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