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飯剩菜混着髒雨黑泥,沒有絲毫美味可言,然而少年卻急切地吞咽起來,兩眼則咕噜噜地四面逡巡,活像隻護食的小狸奴。
風卷殘雲罷,少年精神較剛剛足了不少。他提起飯菜桶,一路躲避着巡衛和行人,快步趕至倚帳坊。
建章五年,有樂伶與氏族子私定終生,樂伶癡心一腔,然氏族子卻負心薄幸,他一面哄騙樂伶委身,一面同貴門締結姻親。
樂伶珠胎暗結,卻聞氏族子成新婚郎,她登門問婢,方知所托非人,不禁發怨生恨,散盡錢财購來火藥,以一身兩命為引,将氏族家一夜炸平。
據說氏族家生者不足十,此後,此地夜時便常生怪響,衆民皆傳此乃枉死之魂作祟所緻,久之,周遭漸漸無人購居,倚帳坊逐成無家者的容身地。
少年拐至坊東一所破院前,輕手推開木門。他本不欲吵到屋中衆人,奈何兩扇院門着實破敗,縱使他動作小心,門軸仍起了陣刺耳的“嘎啦”聲。
乞兒們聞聲跑出茅屋。
“越戬!”穿着舊裙襦的少女率先上前,她原是滿面欣喜,不想卻見到少年兩頰新添的掌印,兩彎盛笑的柳眉瞬間豎成倒“八”,怒道,“春華怎麼又打你?!”
越戬将飯菜桶放上院内的缺角桌,搖頭示意無礙,“我沒事,你們先吃飯吧。”
“阿兄。”又一少年湊近。
他五官與越戬有六分相像,四尺身量瘦削又單薄,渾身肉感甚至難媲鄰家的貓崽兒,此刻裹着件不合身的寬衣,活似條晾衣的竹竿。
越戬摸摸他的頭,向衆人叮囑:“費叔昨夜親眼看見仙樂街有巨妖食人,這幾日怕是各坊市都要戒嚴,你們可以出門乞食,但萬萬不能偷搶,可記住了?”
衆乞兒乖覺應聲,少女咬着唇角,面含憂色,“那給春華的錢和小攸的診金......”
“放心,我有辦法。”越戬安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