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要是在大盛,區區蘿蔔幹,得有上百的人搶着給虞初拿,可惜虞初已經不是得寵的小郡主了,隻是大前門村一個普通的農村姑娘。
還是一個沒有力氣,提不動蘿蔔幹,吃不飽飯的小土妞!
何信遠還得給别人家送捎回來的東西,跑腿費都收了,事情得辦到位啊,人家說不定都在家等着急了。
回頭看看虞初,成年人兩個手掌大小的籃子,跨在她的胳膊上,感覺有千斤重。
知道重還不快點走,在後面邁着緩緩的小碎步,要不是他一路上得去别人家送東西,估計虞初早被他甩到屁股後面看不見人影了。
她倒是能跟方景淮走到一起去,方景淮走路也吊兒郎當不急不慢。
别說大前門村,就算是整個清河鎮,虞初這張臉也是數一數二,都是太陽底下曬着的,可虞初皮膚雪白,吹彈可破,再加上一身嬌氣的毛病,說她是資本家小姐也有人信。
這麼漂亮的姑娘,村子裡的男人是喜歡的,老一輩人也喜歡看虞初,卻不想讓她進自己家的門。
原因隻有一個,幹不了活,吃不了苦,當不好家,娶回來幹啥。
這種姑娘就适合嫁給吃公家飯的人,才能養活得起。
也曾經有人想給虞初和何信遠牽線,想讨好何信遠,畢竟何信遠有頭腦,能幹活,吃得開,絕非池中物,這種男人肯定想找個貌美如花的媳婦。
可何信遠不願意,他就想找個勤奮能幹的媳婦,兩個人搭夥,勤勤懇懇地把日子過紅火。
虞初覺得胳膊都要被籃子壓彎了,小小的蘿蔔幹竟然有這麼大的能量。
不行,必須得讓他們幫自己拿,有些尴尬,她不知道他倆叫什麼,隻知道前面黑黝黝的國字臉男人姓何,那個長相俊俏還很大方的人姓方。
“咳咳,”虞初清了清嗓子,特意夾着嗓子說道:“方知青,這籃子太重了,你能不能幫我提一下,我大病初愈,多走兩步眼前都冒金星,實在是”
虞初解釋的話都沒說完,方景淮轉頭看她一眼,眼神裡看不出任何情緒,走近把籃子接了過來。
其實方景淮比起虞初,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懶漢,素日裡也嬌貴得很,不是暈倒在田間地頭,就是暈倒在去幹活的路上。
他為什麼要給接過虞初的籃子,很簡單,他吃了虞家的東西,雖然給了奶糖,心裡還是感謝。
虞初把菜籃子甩手,立馬高興起來,撸起袖子看了看,胳膊上都印出來個印子。
她心中認為方景淮這個人還是挺靠譜的嘛。
長的好看,看起來有書卷氣,衣服料子也好,穿的幹淨整潔,出手大方,吃相還好,關鍵是出手大方。
虞初嘴裡還殘留着奶糖甜膩的味道,那是虞初吃過最好吃的糖,也是虞初來到這裡唯一能入嘴的東西。
得跟方景淮打好關系,自己得想辦法成為方景淮在大前門村的好朋友,這樣有什麼好吃的,方景淮就會想着自己了。
她不拿東西,還算是輕松,腳下的步伐加快幾步,語氣也變得輕快:“方知青,你來這個村子多久了啊?”
方景淮隻是看着冷漠,再加上被父親方旭升逼着下鄉那股氣兒還沒消,看着有些吓人,他其實性子特别像小孩子。
知青點的人幹了一天的活都累得要死,頂多是吃飯的時候閑聊兩句,再就是上工的時候閑唠嗑,增進增進感情。
可方景淮吃不慣知青點的飯,每次吃兩口就回房間睡覺,上工呢,一天暈兩次,跟别的知青都沒有什麼交流的機會。
能碰上主動跟他說話的虞初,他也還算熱情,把籃子換了一隻手提,回道:“來了半個月吧。”
方景淮說完之後,才發覺有些不對,他來的那天還是虞初登記人口分的口糧啊,她怎麼這麼快就不記得了?
虞初小聲嘀咕道:“那你也沒比我早來幾天啊。”
方景淮沒聽清虞初的話,微微低頭将耳朵湊近:“你說什麼,我沒太聽清,不過我來那天,你不是在大隊嗎?”
方景淮離虞初的距離太近,虞初突然感受到方景淮的氣息,一股清新的香味鑽進虞初的鼻子裡。
這股味道真好聞,比她從前用的鵝梨帳中香還要好聞,她做事向來不管不顧,虞初湊上去輕嗅幾下。
虞初身上的衣服沒有黴味和汗味,隻有皂角味,其餘的人身上總有股汗味兒,乍一聞到方景淮身上的味道,虞初自然是要誇上兩句。
她還保持着踮腳輕嗅的動作,眼神天真地看着方景淮,薄唇輕啟。輕聲說道:“好香,方知青,你身上好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