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福走後,她沒有上樓,而是從錦囊裡掏出了一頂鴨舌帽蓋在頭頂上,她想随意的走走。
“嘿!小女孩,”一個年輕女人叫住了她,是住在樓下的鄰居,叫珍妮,哥譚大學的大二學生,她養的那盆水仙嘴巴很髒,和康斯坦丁有的一比。
“有什麼事嗎?”她問。
“現在出去可不是個好選擇,”珍妮的臉上帶着擔憂,“雖然哥譚治安在逐漸變好,但你這樣的小女孩還是不應該獨自出門。”
她露出一個安撫性的微笑,“謝謝你的關心,我在這裡長大,我知道什麼不該做,什麼該做,晚安。”
她朝珍妮擺擺手,就繼續往前走了。
“唉,”珍妮本想再說點什麼,可桃樂絲已經消失在了轉角,她隻能小聲點對自己說了聲,“晚安。”
她應該去追,可這裡是哥譚,作為一個外來者,她有屬于自己的哥譚生存法則,裡面裡有一條不要過多的關心陌生人。
“sing dah da la da da……”
桃樂絲心情頗好地哼着歌,韋恩大學附近的治安相比較哥譚其它地方還算可以,加上年輕人多,所以人還是挺多的。
她像個遊客一樣四處打量,街道兩側現代建築和18世紀的哥特風建築交錯矗立着,沒有半分違和感,新與舊,科技與曆史,繁榮與危險組成一個完整的哥譚。
如果故事不在你這裡上演,你也許會成為一座著名的旅遊城市,像洛杉矶和紐約,她在腦海裡和哥譚說。
【今年直到現在,我擁有了195萬的遊客。】
她笑了一聲,“那些人真是刀山上翻跟頭。”
【不知死活】
“接的挺快。”
警笛聲突然響起,一輛火紅色敞篷跑車在她身邊疾馳而過,車上坐着個個明顯喝醉了的年輕男人,車後跟着兩輛警車。
她咧開嘴笑,“照這個速度下去,哥譚你的人均GDP又要增長一點了。”
【你到底是和誰學的。】
“有些人的幽默感是天生的,”她的話音剛落,遠處就傳來了一聲巨響和急刹的聲音,“我說什麼來着。”
她繼續朝前走,為了避讓一夥吵吵嚷嚷的人,她拐了一條巷子裡,這條巷子裡的燈壞了,忽閃忽滅,但沒什麼關系,她能看見。
但她剛走兩步,血腥味就從巷子裡随風飄了過了,新鮮的人類血液,她啧了一聲,腳尖一轉打算離開。
【你也許應該去看看。】
“關我什麼事,”她拒絕,她出來是來散步的,不是當義警的。
【可以踹謎語人兩腳。】
“你不早說,”桃樂絲立馬來了興趣,從錦囊裡随便掏了一個面具,往臉上一扣,就朝着巷子深去走去。
因為失血過多,尼格瑪的視線開始變的模糊,他惱怒地想着剛剛那個該死的雜種究竟用了什麼将劃傷了他的腹部,新研制出的高科技武器?
在他昏死過去之前,他聽到了一道清脆的女聲在他頭頂響起,“那我不就不客氣了。”
話音剛落,他的腦袋就被狠狠地踹了一腳,他的意識瞬間消失。
“真沒意思,”桃樂絲不悅地又往尼格瑪臉上踹起幾腳。
躺在地上的不止謎語人一個,還有三個,一個已經死了,人首分離,死不瞑目,另外兩個還活着,腿受了傷,正在求她施以援手。
“蝙蝠俠會來的,别求我,”說完她抓了把自己的頭發。
說曹操曹操到,為了不被找麻煩,她沒有立即離開,而是對面前從天而降的哥譚騎士舉起雙手,“路過,不是我幹的,我就踹了謎語人幾腳,沒踹死。”
“你現在應該在你的公寓裡,”蝙蝠俠不贊同的目光落到了桃樂絲身上,她的僞裝敷衍的過分,穿着常服,帶着一個看着很廉價的純白無孔面具。
“散步路過,我不參合這件事,我走了,”桃樂絲說完,右手打了個響指,消失在了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