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的好像十分輕松,其實她為此在冥界綿亘許久,甚至不惜找了關系——可是沒有結果就是沒有結果,她也不知道為什麼。
有那種時候她甚至以為埃裡克沒有死透,偷偷回了諾爾威一次,他墳頭草都老高了……
是的,時間匆匆,看上去她就幾次來回的時間,可其實已經又過去了十年。
好在這十年到底沒有蹉跎,因為這第九個,她們的計劃又往前前進了一小步。現在隻差……
“其實你上次回來我就想跟你說,但是你走的太急,我沒來得及,”蘆笛慢吞吞道,“既然冥界沒有他的蹤影,或許應當換個思路——你有沒有想過,或許,他去那裡了呢?”
“哪裡?”
“阿斯加德。”蘆笛飛快回答,仿佛這個名字燙嘴似的。
阿斯加德現在招募亡魂,每十年一屆,選取一些在人間聲名赫赫的英雄,成為名叫恩赫裡亞的衛兵,到阿斯加德服役一百五十年。血斧王……以他的資曆,或許也是夠得着的。
“下一步……咱們本來就要去阿斯加德的吧?”蘆笛見高法依格面露思索,試探着繼續問。
蘆笛有些慚愧,隻有她自己知道自己的建議裡包含着私心,她們之中,必須有一個人要去阿斯加德,比起自己,她更希望那個人是女巫。
雖然,女巫不為阿斯加德歡迎,去那裡是一件極具風險的事情……但在女巫的能力方面,蘆笛選擇無條件地相信她。
高法依格已經想到了辦法,蘆笛的消息給她帶來了嶄新的希望,她的眼睛一點點亮起來。
東方的鼈精被稀裡糊塗地抓來,又被稀裡糊塗地放走。
高法依格用憐惜的目光看着它,總是順着他的龜殼捋,好像那光滑的殼面上實則有一層豐厚的背毛那樣,她确實把它當作寵物,可又怎麼,要放走它呢?
鼈精被女巫放到地上,兩隻後腿接觸到了久違的海水,它該立刻逃走,至少應該移動一下,表示自己堅定的返回大海的決心——可是,它一動不動,不願意承認,此時心裡竟然有點不舍。
女巫以為他是太笨重了,連調轉方向都做不到,貼心地蹲下身去,幫它轉一個身,面向大海,撲面的濕潤氣息是家的味道。
她最後一次抱着它,它蓦然想起了之前的一些晚上,她喝醉了,趴在它的龜殼上沒有來由也沒有征兆地哭泣,她的眼淚落在它的龜殼上,它頭一次感到跟海水不一樣的鹹味。
“回去吧。一直往前走,就能找到你家。”她摸了摸它的頭,“咱們還是不太合适。”
它真的要氣死,隻是苦于口不能言。那一開始為什麼要招惹呢?
“我感覺我好像不太适合養寵物了。”
它心一松,不是它,那沒有别人也好。
她在它身邊坐下,也朝着大海,黃昏已至,海浪沖刷着沙灘,最遠停在她的腳尖。她倒是十分體貼:“我看着你走。”
它回頭看她一眼,很懶地提不起步子。
“再過幾天,我也要走了。去阿斯加德,你聽說過嗎?——就是世界之樹最高的那一層。”她自問自答,就跟那些酒醉的夜晚一樣,對着沉默的它絮絮叨叨,
“那裡的人都不喜歡我。”她說,如果是别人,說這種話會像在顧影自憐,換成她說,卻成了沖天的氣焰,俊俏的臉上一派桀骜。
“黃昏很美吧?”她看着遠方即将落下的夕陽,突然豪情萬丈地笑了:“你說那一天也會這麼美嗎?那些從不敬畏太陽的神族,有一天我會叫他們睜大眼睛看看的。沒錯,我說的就是——諸神的黃昏!”
它懶得聽她發癫。還是她自己說的,自從洛基在兩千年前被海姆達爾殺死,那個有關諸神的黃昏的末日預言早已不複存在。它都聽進去了,難道她隻是随便說說而已嗎?
她看樣子是不會挽留它了,它于是想着至少要留下一個灑脫的背影,往前移動幾步,直到全身浸沒在海水裡。一種鹹要用另一種鹹洗掉,它有信心她的印記會随着時間慢慢消磨。
女巫在海邊出神,直到黃昏入夜,才戀戀不舍地離去。鼈精動作慢吞吞,在她走不久,又上岸來了。
它從深海一路劃行到淺灘,心裡憤憤不平,信了她的邪,說什麼說往前走就能到家?朝着夕陽的方向,能到才是見鬼。它可是來自東方的鼈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