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特,上面畫了一個‘我們’。
旁白突然說。
-或許有些抽象了,但是那個時候,我們有三隻眼睛和三隻腳,獨一無二。
隻是,那頁紙并不是賓斯教授指向的那一張。教授盯我很緊,他不想讓我看到其他紙張上的任何東西。
“第三百年,強大的巫師麥克森·戈麥斯發明一種儀式,他殺死某種動物,消滅屬于自身的死亡。”
-咕。
旁白像是吧唧一下嘴,發出一種奇異的聲音。我制止它失禮的行為,并且譴責它在我腦子裡發出怪聲。
-對不起,好派瑞特。
它立刻哄着我,
-我隻是想起來,我們被架上烤爐的時候。
賓斯教授說着,指引我翻到之前旁白和我談論過的那一頁。上邊是一隻毛茸茸的小植物,它像是某種果實,隻是長着動物的眼睛和山羊的蹄子。
“這是戈麥斯留下來的手稿,他稱呼這種生物為——‘行于諸夢境之獸’。傳聞中,它有千億重形态,降生在諸多無可察覺的曆史中。”說着,教授手一揮,數千張散發熒光的紙張憑空在紙面上出現,它們疊在一起,呈現出我們旅程中的多種形态。
-真是一個讨厭鬼,作為畸形兒降生已經很不幸了,竟然還一直追着我們跑。
旁白抱怨。
是啊,那些被記錄的時刻大多都是些不愉快的回憶,病痛、殘疾、饑餓一直圍繞畸形的被抛棄的個體。即使我和旁白拼盡全力,也隻是跛行在泥土上,度過數月時間就死去了。
“這種生物非常敏感,一旦被發現,就會立刻抛去現實中的身軀,回歸夢境之中。”
聽見教授補充的說法,我和旁白都沉默了。
-派瑞特,我們是不是應該重新評價一下戈麥斯那個糟老頭?
-吃了他,會變蠢吧。
後面那一句它說得很小聲,我想,旁白的異食癖真應該控制一下了。
“最後,戈麥斯找到再次降臨塵世的它。他布置好法陣,獻祭對方,并且獲得了真正的永生。”
‘什麼!那會他不是想烤了我們,而是要獻祭嗎?’這次輪到我驚訝了,‘怪不得,他是我見過最能折磨我的壞家夥!’
-......
回應我的是旁白的沉默。過了一會,它才輕聲說
-可能,他不是想向我們獻祭。
我問賓斯教授:“戈麥斯現在還活着嗎?”
賓斯搖搖頭:“他墜入諸夢境,與神靈生活在一起。”
“聽起來就像是瑪莎給死者家屬告慰的話,您為什麼說他得到了永生?”
“在他死後,他的巫師朋友保存他的身體。他的□□三月不腐,甚至能夠與在睡夢中的友人對話。最後,在戈麥斯的許可下,他們解剖他,發現他的心髒仍在跳動。”賓斯教授說:“可惜的是,當那顆心髒脫離陰影的眷顧,回到陽光下之後,發出一聲凄厲的嚎叫,化作一捧塵土”
“他的朋友們不斷改變儀式,他們先是捕捉戈麥斯提到的‘夢獸’,很遺憾,沒有人再發現那種生靈了。于是,他們不斷改變祭品,在數百年之後,他們找到另一個符合要求的品種。”
教授揮了揮手,我看見一個穿着華麗袍子的像是領主一樣的家夥被一個巫師砍下腦袋。
“人。”教授說。
“他們殺人了?”我捂住嘴,有些害怕。
教授很滿意我的樣子,說道:“派瑞特,魂器是一種非常邪惡的魔法造物。它靠殺死人類來完成分割靈魂的儀式,儀式結束之後,巫師靈魂附着的那個器皿就是魂器。魂器帶來的永生并不像戈麥斯那樣完整,它隻是制造數塊殘缺的靈魂,讓生靈破碎地留在世界裡。”
“那一定很痛苦。”我說。
教授點點頭。
“破碎地滞留于世,完整地行于夢境。兩個都不是巫師想要的永生,對嗎,教授?”
賓斯教授歎氣:“巫師的探尋精神永不停歇,他們在探索中還創造了數種方式,其中,最安全卻也最繁瑣的就是‘魔法石’。”
“尼可·勒梅的手上,就恰好有一枚。”
“真的有用嗎?”我問。
教授瞥了我一眼:“他和他的妻子,都活了好幾百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