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後姜晚初就從家裡搬了出去,一般會一個星期回去一回,理由和其他人一樣,家長再喜歡你愛你,隻要在家裡時間太長,總會看你厭煩。
姜晚初深谙這個道理,大學一畢業她爸爸在家附近給她買了套房子,離得也不遠。
正好平時看不到,想見也不遠,走兩步路的事。
這段時間是姜晚初最享受和不願結束的日子。
沒有爸媽的唠叨,想吃什麼隻要說一聲,當天就能出現在餐桌上。
如果可以,她願意這樣過一輩子。
可惜,她結婚了。
雖然老公有沒有都一樣,但回家到底也是和沒結婚前不一樣了。
這不剛坐到家裡沙發還沒一會,林安雲就問道:“珩州怎麼沒跟你一起來呀。”
姜晚初不樂意了,“媽,我才是你親女兒,回來不應該先關心關心我嗎,關心他幹什麼。”
都說一個女婿半個兒,她媽媽都想把他認成一整個兒子了。
她的地位,危!!!
林安雲看着女兒暗搓搓吃醋的樣,内心很受用,“好了,你才是媽媽最愛的,我當然關心你,這次回來看你都瘦了,一會讓你爸爸給你做點你愛吃的。”
姜平德聽到林安雲說的“瘦了”,立馬舉着鍋鏟從廚房探出頭來,“爸爸立馬多給乖寶做些你喜歡吃的,立馬把肉給你補回來。”
聽到這話,姜晚初湊到姜平德身邊,“還是爸爸好,媽媽隻知道關心紀珩州。”
林安雲不高興了,“嘿,你這閨女,我這是為了誰好。”
白了姜晚初一眼。
姜晚初小聲嘟囔:“反應不是為了我好。”
聲音不大不小,音量剛好屋裡的三個人都可以聽到。
這話一出,屋裡沉默了。
一開始姜晚初沒有想着結婚,不,應該是沒有想着這麼早就結婚。
25歲,在一個非常年輕又活力的年紀,她可以在世界的任何一個地方。
她有許多選擇,在父母身邊當女兒,在山頂在海下,在世界各地撸貓貓狗狗。
而不是,随便結一個婚,當妻子。
林安雲和姜平德尊重姜晚初的想法和行為,但對于結婚的看法,他們不敢苟同,保守也好,封建也罷,在他們心中,到了年紀不結婚去幹什麼呢。
不婚主義,說實話,他們認為就是不務正業。
什麼年齡就要幹那個年齡的事。
“乖寶,我知道你對我們讓你結婚還有怨言,可是不管怎麼着,你往後都是要結婚的,你越大,我們的選擇就越少,能看過眼的也就沒有幾個了。”林安雲語重心長地說完,捅了捅姜平德,示意他繼續。
“你媽媽說的有道理。”姜平德隻會無腦附和。
林安雲對姜平德無語,在外面工作還挺人模人樣,能言善辯,在家裡屁都放不出。
她一屁股擠開他,“好了,你别添亂了,你去做飯去吧。”
姜平德反駁不出來,灰溜溜地進廚房繼續做飯去了。
林安雲拉着姜晚初的手,坐到沙發上,“也是咱們幸運,能和紀家結婚,珩州長得也帥,你嫁過去也不吃虧,等以後我們走了,他也能幫你照顧咱們家的生意。”
姜晚初順勢靠在林安雲肩膀上,聽到她的勸說,暗自撇嘴,林安雲總說她天真,姜晚初看來,她媽媽也不賴。
商人哪有那麼好心,他們又不是幹慈善的,自己的公司還顧不上呢,還管别人的。
她父母總覺得一男一女走到一起,形成一個家庭,所有的利益也就理所應當地綁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