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依依和他一樣,也站在遠處,靜靜看着“一家三口”的親密互動。
粉粉嫩嫩的女童張開雙臂,非要唐歌抱:“媽媽,抱抱~~~”
蘇長安抱着孩子不撒手:“樂樂,你乖一點,姐姐剛拍完戲,很累,沒力氣抱你。”
他柔聲細語,溫柔的不像話,眼裡的深情都快溢出來了,唐歌也對他甜甜一笑,遠遠看去,真是一對璧人,天作之合。
謝依依看的眼裡都是嫉妒,不免鼻子一酸,委屈地落下淚,為什麼長安哥就是不喜歡她呢?
一滴淚“啪嗒”掉下來時,眼前突然多了一塊手帕,她一怔,擡頭才知是江仲清。
他知道她最愛美,便說:“擦擦吧,女孩子哭多了就不好看了。”
謝依依眸子有些慌亂,堪堪接過手帕:“謝謝。”
就這樣,兩個失意人湊到了一塊,共同坐在片場角落裡,互訴衷腸。
江仲清問她:“依依,拍完這部劇,你還有沒有其他的打算?”
“我從蘇總朋友手上接了一部戲,他們還缺人,你有沒有興趣來試試?”
“長安哥的朋友?”謝依依抓住了重點:“是方坤哥哥嗎?”
江仲清仔細想了想,那個投資人确實姓方。
“方坤哥那部劇我也知道,不過是一個配角而已,”謝依依對他說,“你自己去吧,我不太想演。”
江仲清臉上有些挂不住,好在謝依依又說:“仲清,謝謝你的好意,我爸爸是導演,如果你喜歡拍戲的話,我可以幫你介紹一下。”
她眼裡一片真誠,江仲清點了點頭:“謝謝你。”
望着她離去的背影,江仲清眯起危險的眸子,隻有四下無人的時候,他才露出了真實面目,眼裡鋒芒畢露,寫滿了野心勃勃,全然沒了平日的卑微溫順。
十年寒窗怎麼可能比得上三代從商?
遠處抱孩子的兩人還在欣賞煙花,江仲清深深凝望了唐歌一眼,之後便轉身離開,欣長的身軀消失在了夜色中。
他已經進了這大染缸,京圈少爺公主又怎樣,他必須得使出渾身力氣,來拼一把。
遠處,蘇長安問唐歌:“這部劇殺青了,你接下來打算去哪裡?”
唐歌:“我打算先和西西從老胡同搬出來,在市區找個條件好點的房子,然後再想以後的事。”
蘇長安覺得她多此一舉:“我市區那套房子一直空着,你直接搬去我家住不就好了?”
可唐歌一臉認真看着他:“二哥,我不能抛下西西的,從前我在北城吃不起飯的時候,是西西收留了我。幸好有她幫我,我才度過了那些難關。”
從前她和李唯西過得很苦,現在拿到這麼高的片酬,可不得多帶着好姐妹過幾天好日子!
頭頂煙花綻放,絢爛多姿,照在她臉上,美豔的不像話。
蘇長安隻能妥協:“好吧。”
但他很快又提出要求:“不過你要搬家,必須讓我替你挑新房子,咱倆不能隔得太遠,不然我怎麼追你?你必須得離我非常近。”
唐歌撇了撇嘴:“你住的地方,我哪裡租得起~~”
他伸手刮了刮她的秀鼻:“有我在,你還需要擔心這個問題?”
搬家那天,蘇長安親自來給她們幫忙,還叫了搬家公司,再次來到昏暗的老胡同,他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老胡同依舊破舊衰敗,外觀甚至不如鄉下的民房,哪裡像帝都?
記得第一次送她回家時,他就心疼得要死。
可唐歌并不覺得自己是最可憐的人,她還見過一家五口擠在二十平米的小房子裡住的,她隻是暫時過渡,他們可是擠了幾十年的。
蘇長安幫她們搬大件,唐歌在卧室裡收拾一些零碎的東西,李唯西在客廳的包裡翻出來一隻銀手镯:“鴿鴿,這不是你的寶貝疙瘩嘛!”
唐歌探頭看了一眼:“你先幫我放桌上吧,我收拾完就戴上。”
她終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戴這隻銀手镯了。
蘇長安好奇地問了一句:“這銀手镯怎麼就成她的寶貝疙瘩了?”
李唯西解釋:“我也不懂這隻銀手镯有什麼稀奇的,她說是随便在金店買的,每天都戴在手腕上,愛不釋手,恨不得當成傳家寶了!”
蘇長安嘴角微微上揚,拿起桌上的銀手镯,又想起她曾說這是他送的,裂開大嘴笑了半天。
沒想到才幾百塊的銀手镯,隻因為是他送的,她就視若珍寶,小心翼翼戴了那麼久,改天要送她最貴的。
就在這時,他愣怔在原地,失憶的大腦又開始浮現一些模糊的畫面,是在他們重逢後的酒局上,就一直浮現在他腦海裡的畫面。
李唯西察覺到他的異常:“蘇總,你怎麼了?”
隻見蘇長安神色慌亂,急匆匆跑去了卧室:“唐歌,我好像想起來了一些東西,這銀手镯是不是我送你的?”
正在收拾東西的唐歌一愣,看了一眼手镯,點了點頭:“是你送我的。”
他眼睛都亮了:“是不是我親自打出來的?”
唐歌再度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