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絮,你瘦了。”
她攔下那隻乘機捏上臉的手,“胡說。”
“怪不得我那表姐當年考大學的時候一門心思要來這裡,果然是水土養人。可惜我年少不懂事,那時被我媽灌了迷糊湯,說什麼外頭再好都不如自家窩舒服。啧啧,你看看你,才幾天的功夫,穿衣品味直線上升,整個人簡直跟脫胎換骨一樣,剛才在接機口,我差點沒有認出你來。”
什麼亂七八糟的,這跟水土有什麼關系。
她被容嵊那樣帶回來,衣帽間裡的衣物全是按照他的眼光購置的。此人常年萬花叢中過,這方面的審美不過是信手拈來。
“回來得急,生活起居都是親戚長輩準備的。”
他大她幾歲,可不就算是長輩。
“你怎麼突然來S市?連工作都顧不上了。”岑默按耐不住地好奇,一臉等八卦的表情。
“回家處理一點私事。”
“你是S市人?”岑默大驚小怪起來,“之前怎麼從來沒有聽你說過。”
“我當然說過,應該是你忘記了。”她非常肯定地攪亂岑默的記憶,“這兩天我盡地主之誼先帶你逛一逛,逛完了你就趕緊回去。”
“你不回去?”
“暫時回不去,私事還沒有處理完。”
“那我也不走了,你都不在我回去還有什麼意思。正好我表姐也來S市了,聽我媽說,她是特意跑來抓那個狐狸精的。哦,就是訂婚宴上把我表姐夫拐跑的那一位。橫豎現在也沒什麼事,索性留下來看看熱鬧,正好好見識一下那位撬牆角的高手。”
已經見過了,所以,千萬不要認識。
“走吧,岑大小姐,”她長歎一口氣,“你電話裡不是說沒有安排住處嗎?我先帶你去我家。”
廣北路的房子,是她的家。
人生中最幸福的時光,都是在這裡度過的。
也幸好當初方輝煽動母親把這個地方賣掉的時候,她堅決不同意,雖然彼時隻是單純念着這個房子留有父親的影子。也算是無心插柳,後來方家把她們趕出門,至少還有一個名正言順的歇身之處,也不至于流落街頭。
母親跟方輝結婚近4年,進門時的承諾通通都沒有兌現。之前遺留的債務,方輝隻是一味想辦法找人拖延。每個月的房貸依然是靠母親拼命工作在還,就連她後來考上大學也都是自己半工半讀。方輝沒有出一分錢,他說的明白,當初那些允諾都是老太太許下的,就算要喊冤,也隻能去找老太太。可那位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在母親同方輝結婚不足兩個月,就撒手人寰了。
方輝的出爾反爾,母親有苦難言。那時她已經懂事,也曾多次勸母親離開方家。母親考慮彼時她和方家的兩個孩子在一所高中讀書,不願不明就裡的人來編排自己的女兒,也不願生活的變動影響女兒學業。
母親總說再熬一熬,等她大學畢業就離開。
可是,日子哪裡是那麼好熬的。
方老太太一過世,方家就辭退了那位用了幾十年的雇傭,母親頂替了雇傭的工作,負責了所有大小家務,細無巨細地照料家庭成員,同時還得出去工作,最終積勞成疾,身子也越來越差。最後還是方輝按耐不住提出了離婚,他在外頭的那位等不及不,利索地将母親趕了出去。同樣,他也沒有給母親留一分錢,哪怕算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收入,方輝也隻是四處冷笑說,那都是我的錢,不能叫一個觊觎錢财的外人得去。
母親嫁入方家,的确是方老太太的主意。
方家老太太年輕時和外婆私交不錯,後來外婆家道中落也沒有斷了往來。她常感懷自己兒子不争氣,又十分欣賞母親的樣貌和品性。原先那個兒媳雖然高門大戶出身,日子也沒有過得多如意,兒子還養成了流連風月的惡習。如今兒子要續弦,本想着這次娶妻娶賢,日子久了兒子也就收心了。反正方家家底殷實,就算帶一個拖油瓶,也沒有什麼負擔不起。
可方輝根本不想娶母親。
方家書香門第,方老太太一心盼着兒子能從荒唐中回頭,死活不同意方輝娶一個風月場所工作的女人,甚至拿家裡的遺産歸屬做威脅,他這才沒了轍,勉強娶了母親進門。可誰能料到不過是普通的一次風寒,老太太身子沒有撐住。人一走,方輝自然可以為所欲為。
人一旦撕破了臉皮,就很難不醜陋了。
“南絮,我真喜歡你家。哇,你小時候的臉居然是肥嘟嘟的,不過真的好可愛。 ”岑默望着書架上一排排琳琅滿目的照片,很是羨慕,“一看就知道你是在父母疼愛中長大。我就不一樣,父親常年不在,每次從外地回來就知道給我帶禮物。我想,他大概都不知道自己女兒小時候到底長什麼樣子,家裡總是空蕩蕩的,母親也管不住他,不像你。”
她怔怔地應着,環顧四下。
每一幀照片,幼兒園發的小獎杯,玩舊了不舍得丢掉的玩具。還有,母親和父親,和她,一家三口笑得那樣開心。曾經方錦文最得意于拿這一點,明裡暗裡地攻擊她,當着那麼多人的面,嘲笑她是個沒有父親的野種。可在這個世界隐秘的角落裡,這些東西都可以證明她曾經被父親捧在手上那樣疼愛過。
她已經很久沒來了。
特别是母親生病以後,一次都沒有回來過。還以為會是滿屋子的塵埃。但是,眼前的屋子,幹淨得就像住在這裡的人從來沒有離開過,地闆上都還汪着一地水氣,才打掃完畢般。
“冰箱裡居然還有食物。太好了,你做飯,我都好長時間沒有吃你燒的菜了。”
南絮這時才終于肯定,應該都是容嵊安排人幹的,隻有他知道岑默要來。但是,他是什麼時候有了這裡的鑰匙?
“屋裡都開暖氣了,你不熱嗎?”岑默将大衣脫了,詫異地看着她,“看你把自己包得嚴嚴實實的。”
“我體寒,捂一捂再脫。”
她的确體寒,但也不全是這個原因。
都怪容嵊那個混蛋,明明知道她是要去機場見人的,偏偏要在耳根和脖間留下那樣的痕迹。南絮不自在地拉了拉衣領,“我來時又有些着涼了。”
從出門到現在她都沒有想明白,他那樣的态度,到底是答應了還是沒答應。
一想到這裡,心裡有點沒着落地慌起來。誰知道這個人又在背後盤算什麼主意,說着那樣不清不楚的話,教人聽了摸不着頭腦。還是說幾年沒見這個人越發高深莫測,用原來的套路已經讀不懂他了。南絮獨站在洗手間的鏡子前,嘗試用粉底遮掩那些痕迹,腦子裡卻莫名飄過一個想法,高階的人果然是随時進化的,要是能讓别人順着野路摸着他的心思,他也就不叫容嵊了。
不必再自尋煩惱。
至少目前暫時是自由的,還是把心思放在岑默身上。先帶她逛幾圈,而後趕緊勸這個小祖宗回去。在S市這裡的關系錯綜複雜,可能遇到的熟人又多。
吃完午飯,岑默刷碗,她躲到陽台上,忍不住給容嵊打了一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