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黎漸詢問的目光,宣朗垂下眼睑:“對不起仙長,我不小心把你的糖葫蘆弄壞了,一會兒咱們回去時再買一個吧。”
黎漸從他手裡拿過剩下的糖葫蘆,看了看:“沒事,隻是竹簽斷了而已,還能吃。”
細細的一根竹簽,被攔腰整齊的折斷,連一點裂紋都沒有,這要不是修為極其深厚,那一定就是竹簽的質量不好。
現在連賣糖葫蘆的都開始豆腐渣工程了,區區一根竹簽而已,能多賺幾個銀子,簡直離譜。
但黎漸還是咬了一個山楂下來,裹着厚厚的糖衣,在嘴巴裡嘎巴一下嚼碎了,向宣朗證明真的能吃,他不嫌棄。
宋執淵聽着兩人的對話,不解地問了一句:“仙長現在,是和宣公子住在一處?”
黎漸颔首:“正是,宣公子為人和善,願意收留在下一段時日,我們二人便是來置辦些用品的。”
旁人既然問了,黎漸就照實回答,反正他這話已經說出去了,也不怕宣朗不承認。
宋執淵還想說些什麼,宣朗往旁邊的酒樓裡瞟了一眼,搶先開了口:“仙長,咱們還是先去把酒買了吧,免得一會兒人多賣光了。”
聞言,黎漸點點頭。
也是,看着旁邊那酒樓好像是很火爆的樣子,現在是午時吃飯的時間,酒樓裡已經坐滿了人,樓下來來往往打酒的也不少。要是再過一會兒酒都上完了,他們可就沒得買了。
他還沒忘記宣朗說過,這家酒樓的紅酥酒最正宗,是旁人家比不上的。
黎漸朝宋執淵拱手告辭:“宋公子,我們還有别的事,就不打擾宋公子閑情了。”
“是我打擾了才是。”宋執淵回敬一禮,面色溫和,“他日得空,還請仙長賞臉,到府上做客,也讓我有機會向仙長請教一二。”
“一定一定。”
黎漸滿口應下,說着,人已經撇下衆人,奔着那酒樓裡的紅酥酒去了,連一個眼神都沒再給宋執淵。
宣朗緊跟其上,目色寡淡的瞥了宋執淵一眼,手裡還拿着黎漸咬過的那串糖葫蘆。
兩人目光相對,波瀾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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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時候,宣朗跟相識的車夫租了輛闆車,可以借他們用幾日,這樣黎漸随時想進城中,他也能載着去了。
宣朗熟練的駕着馬,黎漸坐在旁邊,嘴裡還嘎巴嘎巴得嚼着糖葫蘆,深幽的林間小路,兩人就這麼慢悠悠地晃着回去。
林間靜谧,似是一道天光始終跟随,宣朗一路沉默,忽然偏頭看了黎漸一眼。
“仙長……認識那宋家公子?”
他神色毫無波瀾,像是在問一句很平常的話。
“你說宋執淵?”
黎漸嚼着糖葫蘆,腦袋一歪,想了想,“也不算認識,在齊家那日見過。”
要說認識,還沒認識宣朗的時候早呢,宣朗才算是他在這裡第一個認識的人。
宣朗長腿搭在扣着馬匹的木闆上,微微彎曲,一手握着趕馬的鞭子,後背挺得筆直。
從綢緞鋪出來時,他就已經換上了黎漸給他新買的衣袍。
宣朗低調慣了,又懶得去招齊竟遙的氣,平常他都是一身黑不拉幾的長袍,盡量不讓自己顯眼。
黎漸或許能理解,齊竟遙那麼讨厭宣朗的原因,不管具體因為什麼,其中有一條一定是嫉妒宣朗長得比他好看,太惹眼了,讓他失了風頭。
試問,哪個大家公子身邊站了一個樣樣優勝于他的表兄弟,心理能平衡?
所以黎漸給他選的,除了一身他覺得還算正式的白衣,留着宣朗進仙門時穿外,其他都是照舊的墨色袍子。
宣朗又問:“那仙長要去宋家住嗎?”
他剛一問出口,就見黎漸一臉不解的看他。
很顯然,黎漸都沒想到宣朗為什麼會這麼問,這難道不是他方才跟宋執淵說的客套話嗎?客氣客氣而已,怎麼還當真了。
“當然不會,我跟他又不熟,幹嘛去他家。”
黎漸嘴上說着,轉念一想,他要宣朗收留的時候,好像也不太熟。
宣朗一本正經道:“宋公子盛情邀請。”
況且,宋家是名門,不論從何處來看,都比他暫住的小院子更适合黎漸的身份。
“他盛情是他的事,我可置辦了這麼多東西呢,怎麼能浪費?”
黎漸塞了一個果子給他。
“再說了,這世上還有一個詞,叫先來後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