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正好,午時陽光明媚,天空澄澈,藍天白雲倒映在高聳的寫字樓外立面,鋼筋水泥鑄成的城市也顯露出幾分難得的柔和。
叩門聲響起,路時坐在辦公椅上懶洋洋道:“進來。”
李斯推門進來,在路時面前站定:“路少,宸越的合同已經交接好了,關于他還有别的安排嗎?”
路時下意識挺直腰背,‘宸越’兩個字像某種開關,一些不太好的記憶又開始蠢蠢欲動。
那天被吓到後,路時直接躲進了衛生間,在裡面待了足足有半小時也沒想好怎麼面對對方,最後匆匆甩下一句再聯系就落荒而逃了。
他當然沒有食言,之後确實聯系了對方,隻是是讓李斯代勞的。
将自己從尴尬的記憶裡抽出,路時看向李斯:“他有沒有說什麼?”
李斯搖搖頭,“沒有,挺配合的,知道自己換公司了也沒多問。”
對方越是這樣平靜,路時越感到良心不安。但他在這種事情上實在沒有經驗,不知道原主以前是怎麼安置小情兒的。
在這方面,路時唯一能參考的就是穿越前小明星的金主。
路時記得對方是個40出頭的商人,平常跟隐身了似的,有需求才會發消息約小明星晚上見面。每到這時候,小明星就會抽空做一套全身保養,再讓路時開車送他去公寓。
公寓也是金主送的,不算太大,但位置很好。每次從公寓出來後,路時總能聽到小明星向對方索要一些資源。據他不走心的統計,對方答應小明星請求的概率是50%。
即便離開了那個世界,路時依然覺得對方是個合格的金主,因為小明星本人也很滿意,一直沒換過人。
好的榜樣就是學習對象。
這麼想着,路時重新開口:“既然來了公司那就給他安排個住處,我記得東城那邊有套公寓,你幫我辦下手續,轉到他名下。”
李斯見怪不怪:“好,我會盡快辦理的。”
房子算是送出去了,路時又開始思考,小明星與金主的相處模式是形同陌路,互不幹涉,有需要時再各取所需。但他的情況有些不同,畢竟宸越現在算是他的員工,時不時要出入同一棟大樓,很難做到形同陌路。
路時自己也不想跟對方低頭不見擡頭見,這幾天上班都上得提心吊膽,就怕一個轉角撞上對方。沒有别的原因,就是太尴尬了,他到現在也很難接受自己酒後亂性這事。
“我記得宸越隻上了高中?”路時心裡有了主意。
李斯:“是的,15歲簽了張岩的經紀公司,高中畢業就沒再讀了。”
路時放心了,“當藝人怎麼能這麼急功近利呢,又不是出道早就紅得快,再說了,現在是沒紅,等他紅了就知道學曆這塊就是個黑點……”
最後路時一錘定音:“李秘書,給他安排個學校去讀書。”
送房子給情人,李斯不奇怪,送去讀書倒是頭一次,免不了多問:“路少覺得什麼樣的學校合适呢?如果是普通的學校倒也容易,如果是最頂尖的那幾所,可能就需要路總出面了。”
在路時的認知裡,能去好學校肯定不會考慮野雞學校,再說了,好學校要求高,課業重,這樣才能把宸越牢牢拴在學校裡。
僅僅思考了半秒,他就作出決定:“要表演系最好的學校,送公司藝人去深造是為了更好地發展業務,我想大哥會同意的。”
李斯聽得想翻白眼,路總要這麼好說話就有鬼了,誰知道你是不是假公濟私,陪小情人玩什麼人窮志不窮新型小白花戲碼呢。我還想去耶大讀個MBA,怎麼不說送我去。
但他是職場精英,他不僅不能翻白眼,還得給出恰當的建議:“最近路總身體不太舒服,休息的時間比較多,他問起過你很多次,如果你能回去一起吃頓飯,或許可以當面跟他談談這件事。”
路時瞬間萎了。跟路銘峥見面讓他很有壓力,但也不能總是避而不見。既然這個名義上的大哥病了,他無論如何都該回去一趟,隻好蔫巴巴地點頭:“好吧,我知道了,今晚我就回去。”
李斯滿意地離開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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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銘峥常住的别墅座落在城郊,由一棟上世紀的曆史建築改建而成,房子緊鄰湖畔,将整片湖景納入私人領域。
傍晚,路時坐在車上,看着窗外湖面浮光躍金,偶有飛鳥掠過,還是忍不住感歎該死的有錢人,真會享受。
沒等他欣賞夠,車已經停穩,路時收斂起沒見過世面的表情,走下車,一步一步踏上台階。門外早有傭人等候,看到路時立刻迎上前,替他打開大門。
進門後,路時換好鞋,轉過玄關便是客廳。沙發上坐着個男人正在看文件,即便穿着一身居家服,也絲毫不減對方的氣場。
路時直覺這就是自己的便宜大哥,果不其然,對方聽見聲響,擡頭看他一眼,“小時回來了。”
“嗯。”路時站在原地,不知為什麼突然有些難為情,但還是小聲叫了聲:“哥。”
路銘峥像是有些意外,他放下手中的文件,起身朝路時走來。
直到此時,路時才發現對方很高,肩寬腿長,是他最羨慕的男人身材,面容也很俊朗,随着對方靠近,他突然緊張起來。
“傻站着幹什麼?”一隻手在路時肩膀上拍了拍,路銘峥語氣有些無奈道:“叫你回來不高興了?”
“沒有不高興。”路時低下頭掩飾自己的異樣,他沒想到大名鼎鼎的路銘峥在面對自己弟弟時竟是這樣一副溫情脈脈的模樣,這讓他有些愧疚,又有些羨慕。
路銘峥似乎早已習慣路時的陰晴不定,看着微垂的腦袋,心裡悄悄歎氣,沒再說什麼,領着人往餐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