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虎山迎來了極其普通的一個夜晚。
作為王,奉天自然要在這個時候去巡邏屬于他自己的領地。他帶着随從和火把,一步三晃地走過龍虎山的山腳,這裡拽顆果子,那裡掰根玉米,遇見一串紅則更好,摘兩根下來,一根叼在嘴裡嘬,另一根拿在手上甩。今夜是晴朗的天氣,月亮高高地挂在枝頭,蟲鳴與鳥啼為陰暗的樹林帶來一絲生機。
這樣的平靜卻被突如其來的闖入者打破,一個人影從奉天手旁的一叢草葉中竄出,直直地朝他撲了過去;奉天一時不察被他撲倒,兩個人叮裡咣當滾作一團,借着山勢雙雙滾下坡,你牽着我我拉着你,連随從也沒來得及止住勢頭,直到摔上一處平地才停了下來。奉天死死拽着人影的領子站起身,月光下看不清他的面貌,隻能辨認出是一名十五歲左右的少年。
知道對方比自己小,奉天的底氣就足了起來,揪緊他的衣領惡聲惡氣地發問:“你是誰啊?”
少年則似乎是摔蒙了,盯着奉天看了半晌,這才摸摸自己的臉又摸摸衣服。他在奉天的拉扯下四處轉頭勉強看了一圈,才結結巴巴地開口:“li……裡……”接着頓了頓,咽了口唾沫,下定決心似地把奉天一推:“你又是誰啊!”
李霸地隻覺得這天晚上像是做了場噩夢。半個小時前,他還在放學回家的路上和同學侃大山;二十分鐘前,他正在狼吞虎咽地解決晚飯,并且嫌這一頓的番茄炒蛋太鹹了;十分鐘前,他在對着手機發呆,對面是朋友發來的消息——李霸地,你看不看金光啊?
如果現在的荒郊野嶺就是那個什麼金光的世界……李霸地想,那等自己醒來之後絕對不會多看一眼。但現在最緊要的是應付對面這個朝自己飛唾沫的,的,野人?從他推了這家夥一下之後,這個長得像孫悟空的人就沒停過嘴,旁邊兩個看上去像随從的人則一副習慣了的表情。剛才那一陣折騰給李霸地的腦瓜子摔得嗡嗡的,野人的話也是有三句沒兩句地聽着。
什麼“你真是膽大包天,我奉天的王者之軀,也是你能碰的”,嗯嗯,他原來叫奉天啊。
什麼“整座龍虎山,我連一棵樹一根草都認識,唯獨不認識你這野小子”,啊,這個地方叫龍虎山啊。
什麼“驚擾本大王,應該受死,但本王看你骨骼驚奇,大發慈悲,罰你——”
——罰我?李霸地愣了。别開玩笑!莫名其妙地被一陣白光扔到這麼個吓死人的鬼地方,手機也沒了,眼鏡也沒了,甚至衣服都換了——還要挨這個野人罰!?不,不對,這個野人憑什麼罰我!他掙紮着問了,得到的是奉天一陣得意的大笑:
“果然是野小子,嫁雞随雞嫁狗随狗,這麼淺顯的道理你不懂嗎?來了龍虎山,就是我的人,現在本大王餓了,你去給本大王搞點夜宵來!”
見李霸地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奉天掏出拳頭在他鼻子底下晃了晃。“不然,本大王就請你吃錠子!”
在暴力的威脅下,李霸地屈從了。盡管所謂的龍虎山大王奉天連俗語都用不對,可李霸地也确實是15年來沒打過架的好孩子。而且那樣的手掌,哪怕是李霸地的父親也不曾有:
它又黑又厚,熊掌一般,遍布着風沙帶來的細痕;老繭扭曲地附着在關節上,手毛汲取了手背上黑泥的營養,長得又韌又粗,鋪了厚厚的一層,顯得一隻拳頭像是在泥裡滾了一圈的仙人掌。李霸地可不想挨這樣的拳頭一下,他選擇老老實實去給野人——奉天,搞夜宵去。
奉天實在不是個好伺候的主。李霸地費勁半天摘來的果子統統被他嫌棄地扔到一邊,散落在地。“本大王是吃素的嗎?”他說,“夜宵當然要吃肉!你現在給我做肉去!”
因着這句話,李霸地在竈台旁邊站了有一會了,還面對着一大堆的問題:柴在哪?怎麼點火?鍋這麼大,得燒多久才能往裡面放東西?肉在哪??在去廚房的路上,李霸地拽了一個看上去不是很兇的随從問東問西,什麼龍虎山是哪,這是什麼國家,今夕是何年……
幸運的是,随從張大哥是個好人,一路上有問必答,到廚房門口後還囑咐李霸地不用太為難,奉天是個糙人,随便把肉煮熟就能應付過去。
不幸的是,随從的原名叫張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