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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霍司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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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卓雲清。

這件事并不特别。讀書那會兒,班上有一半人都喜歡他。

我和卓雲清的友誼能夠長久,很大程度得益于我能忍住不表白。

“卓雲清,我喜歡你,你當我男朋友好不好?我每天都給你帶早餐和零食,以後放學我們一起走。”

我替體育老師搬完器械回來,教室的其他人都走了,隻剩下卓雲清和學委。

他們并沒有發現站在教室後門的我,我知道這時候的我最好假裝沒看見,等他們這裡結束了之後我再回來,可是我的雙腳像是釘在原地,身體一動不動,盯着卓雲清的背影,等待着他的答案。

我已經記不清學委的長相了,但卻仍舊記得那天下午,窗簾被風吹起,從窗外照進來的陽光亮得讓人目眩,柔光籠罩在卓雲清的身上,他的皮膚白得晃眼,坐在位置上,身闆挺得筆直,微仰着腦袋看着說話的人,手上正在轉動的筆杆“嗒”一聲落在了桌上。

我了解的卓雲清是個不擅長拒絕的人,邀請他的時候,盡管他再不情願,隻要多問兩次,他就會答應。

“……可是我已經約了霍司鈞一起回家了。”卓雲清說。

在這種時候被他拿來當擋箭牌,我其實并不介意。

“那以後讓他自己回去就好了。”那人說。

卓雲清撿起桌上的筆,似乎有些煩躁地按了按圓珠筆,發出“哒哒”的聲音,很清脆。

“不行。”

“為什麼?”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那你和我在一起……”學委的話還沒說完,就被卓雲清打斷了。

卓雲清将手裡的筆拍在桌上,合上書本,像是下定決心似的,站起身,說:“我不喜歡你,我們以後還是當同學吧。”

很少見他這樣強勢,對面的人啞口無言。

卓雲清快速收起桌上的東西,塞進書包裡,一轉身,就看見站在教室門口的我。

他瞪了我一眼,像是傳籃球一樣,把手裡的書包丢向我。

我擡手就接住了他的書包,順手背在肩上。

卓雲清跳起挂在我身上,帶着我往外走的同時,壓着我的脖子,咬牙切齒地說:“來了怎麼不救我?讨打是吧?”

我說:“誰知道你會不會為了早餐和零食答應當别人男朋友?”

卓雲清瞪大了眼睛,那雙湛藍色的眼眸寫滿了不敢相信,反問我:“我是這種人嗎?”

他松開環住我脖子的手,腳步放緩了一些,似乎在思考着什麼,過了一會兒他又快步追上我,說:“上次你約我放學打球,我可不是為了你請我喝奶茶才答應的,我是剛好自己也想打球!”

我忍不住笑,他真的很可愛。

之後,我就養成了給他帶早餐的習慣,又或者我希望養成他吃我送的早餐的習慣,就像他習慣了和我一起回家。

直到某天,我發現他把我送的早餐轉手送給别人。

我沒有問他為什麼這麼做,怕聽到我不想聽的答案,怕他拒絕我,但我停止了給他送早餐的行為,希望他發現我在生氣,希望他也能哄哄我。

但卓雲清沒有問我為什麼不再送早餐了,也沒有哄我,像是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一樣,還笑着和我打招呼。

其實我也沒有很生氣,隻要他和我解釋一句,我就能原諒他了。

但我沒有等到他的解釋,今天沒吃早餐的他,在升旗儀式的時候暈倒了。

我背着卓雲清去醫務室,他還在我背上怪我:“都怪你,不送早餐也不提前和我說一聲……”

是的。

我真的該死。

聽醫生說卓雲清是低血糖犯了,從此我又多了一個習慣,随身帶糖。

卓雲清發現我這個習慣之後,總喜歡從我兜裡掏糖。

我和他同桌,他坐在我右邊,我會壞心眼地把糖放在左邊,他想掏糖的時候,就需要将手繞到我的左邊口袋,像是在抱我。

他是個笨蛋,并沒有發覺這有多暧昧。

又或者隻有心裡有鬼的人,才會覺得這很暧昧。

卓雲清是個很好很好的人,他有一顆善良柔軟的心髒,唯一稱得上缺點的,就是他對自己不太公平。

他隻記别人對他的好,卻不記他自己對别人的好,還覺得自己是個很壞的人。

他會輕易忘記這個來問他解題方法的人,上次才故意把他的申請書泡了水,讓他被迫重新寫一份申請書。

他也會在發現班主任被隔壁班的人欺負哭之後,和我帶着班裡的人堵隔壁班前後門,讓他們給班主任道歉。

他還會記住身邊每個朋友的喜好,别人随口一提,說是羽毛球拍壞了一直沒換,到好友過生日的時候,他就給人送了一副羽毛球拍。

我承認我确實有點嫉妒了。

一旦撕開了嫉妒的口子,一切就無法控制了。

原來喜歡一個人,并不隻有美好的幸福,還有難以忍受的痛苦。

這種痛苦就像是下不盡的陰雨,在世界的各個角落生出長刺的荊棘。

我的目光總在追随着卓雲清。

打籃球時,卓雲清站在看台上,靠着欄杆,嘴角帶笑,湛藍的眼眸像水洗的天空,純淨無暇,隻有我一個人。

上課時,卓雲清單手撐着腦袋,微風掠過他柔軟的頭發,卷翹的眼睫落下陰影,遮住他的眼眸,朝我看過來的時候,揚了揚眉,用他的眼睛問我:“又怎麼了”。

給别人解題時,卓雲清握着筆的手指修長,說話的聲音溫柔又耐心,在試卷上用鉛筆畫出輔助線,提醒對方注意考點。

“我還是有點不懂,是不是我太笨了?”那人倒是有自知之明。

卓雲清卻搖了搖頭,笑着說:“沒有,是我講得太跳躍了,漏了一個知識點。我想着你上次月考能上70,這個基礎知識點肯定是會的,你是不是忘記了?”

他擡眸看向那人。

那人明顯慌亂了一下,支支吾吾地應下來,說:“喔喔,我确實忘了,我回去再翻翻書吧。”

我都能看出來,那人壓根就不會,這麼簡單的知識點隻要翻過書就能學會,也就仗着卓雲清人好,不會拒絕,把人當解題工具了,卓雲清還願意給他台階下,耐心地給他講了十多分鐘題目。

卓雲清察覺到我在看他,又看向我,對我眨了眨眼睛,告饒般和我說:“算啦。”

他也知道我在為他不平。

但他更應該知道的是,我在嫉妒。

或許是卓雲清太習慣我對他的好,也或許是我在他人生裡出現得太早,早得和他不需要用心維系,就能永遠有聯系的家人一樣,所以他總把我的存在當作理所當然。

他會給别人耐心講題,一遍不懂,就講兩遍、三遍。

但他對我,一遍不懂,下一遍就讓我自己翻書。

他會給别人送合心意的生日禮物。

但他對我,送個小蛋糕都算他用心了。

下雨了,三人同行,隻有一把傘,他會先讓我等等,讓他先把别人送回家,再回來找我。

有時候,我甚至會想,如果我沒有喜歡卓雲清就好了。

至少在等待他的時候,不會這樣寂寞。

空曠的籃球館内,隻剩下籃球一下一下落在地上,又回彈起來的沉悶聲響。

陰沉的天空,照進來的光線很少,偶爾一閃而過的雷電也難以照進室内。

我從雨開始下,一直等到雨停。

卓雲清才拿着兩把傘,匆匆趕到。

他念叨着:“本來林嶼風回去之後,說要再找一把傘借我,結果找了半天都沒找到。然後我就繞了個遠路,去商城買了把傘,誰知道我剛買完,就不下雨了。”

卓雲清将那把連标簽都沒拆的新傘遞給我,說:“其實不借傘也好,傘總是需要的時候才會記得帶,不需要的時候總是會忘記帶,反正我借出的傘就沒見過有人還我的。

“這把傘就不用你還了,專門給你買的,導購說是晴雨兩用,還防曬,上次你還嫌棄防曬霜黏膩,這下你都不用塗防曬霜了。”

我接過卓雲清遞過來的傘,攥了攥傘柄。

他經常做這種讓我矛盾的事情。

卓雲清也沒有做錯什麼,這是朋友與朋友之間的距離,是我擅自喜歡他,期許他能把我放在第一位,而已。

我偶爾也會想,他會不會是察覺到我對他的喜歡,所以故意冷落我,又無法舍棄我對他的好,于是又回頭把我撿起來。

他對我的若即若離,忽冷忽熱,讓我備受折磨。

這種幸福中摻雜的痛苦,在他收到帝國大學錄取通知書那天,達到了頂峰。

我想,也不需要我狠心去割舍了,光是物理距離,就能讓我們永遠分離,永不相見。

在他去學院星的前一晚,他發來視訊,和我說了很多很多,關于他的未來,關于我們的未來。

卓雲清很天真,很理想。

他把自己看得很低,所以覺得他能做到的事情,别人也輕而易舉能夠做到,甚至能比他做得更加出色。

他不知道普通人終其一生都不一定能離開自己的星球。

二等星和三等星的距離,不止一張船票,一張簽證。

他不知道他自己并不算“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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