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的衛子夫并沒有真正見過長安的上巳節是什麼樣的。
她幼時居住在平陽,平陽縣不比長安繁華,過節自然也就沒那麼熱鬧。
來長安後,她又做了歌女,平常日子還好,越過節越忙。
等入了宮,她成了衣食無憂的貴婦人,但終生都在正宮與行宮之間轉悠,偶爾出去過那麼幾次,還都興師動衆的,不得自由。
皇宮裡慶祝節日,總是儀式重于實質的,可有條不紊的隆重儀式固然好,卻終究少了點人氣。
衛子夫沒想到自己還能有幸回到十六歲的上巳日。
按照原本的軌迹,她今天應該早早起來,與其他讴者在一起等待公主的傳召,然後按部就班的獻唱,再莫名其妙被劉徹看上,最後一去不返。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自然地睡醒後,牽着家裡的小外甥,和二姊一起到市肆中瞧瞧。
“蒸餅,剛出籠的蒸餅!”
“瞧一瞧,看一看!”
……
叫賣聲不絕于耳,讓衛子夫既覺得吵鬧又覺得熱鬧。
因為領着個孩子,所以她和少兒沒走幾步路,就有一對賣玩物的商販夫妻來招攬她們。
販夫:“二位,我家從吾翁起就是做這個的,這草蜢、泥人、木劍都是親手做的,買兩個回去給孩子玩玩吧。”
一邊的販婦夫唱婦随,緊着對衛子夫誇獎道:“您兒子長的可真好看啊。”
“呃。”
衛子夫無語凝噎,少兒則是笑出了聲,“哈哈。”
她說:“這個是我妹妹,怎麼,我兒子同我長得不像嗎?”
販婦聽得此言,才知自己弄錯了。她仔細一瞧,發現小孩兒雖然長得和兩個大人都像,但确實是更像親母一點,她是乍一看覺得子夫的氣質要比少兒成熟才想當然了。
尴尬之餘,她賠了不少好話,“恕愚婦眼拙,您姊妹倆生的都美不說,長得還像,這才讓我錯認了孩子的親母與姨母。”
衛少兒被販婦說的“美”字愉悅了。要知道,她從前也是身邊人口中的美人,可自從生完去病後,就很少再有人誇獎她的容貌了,畢竟在多數人的觀念中美麗是少女的“權利”。
她在攤上挑挑揀揀,選中了一隻蚱蜢,問:“這草蜢多少錢。”
“三文。”
販婦笑容殷切,少兒卻有點猶豫,五六文錢就是一鬥米,這小玩意兒編的再好也是草,在她心裡不值當。
想着想着,她就把草蜢放下了,隻是小孩兒不懂大人的考量,看顧着霍去病的衛子夫稍微一走神,孩子就好奇的伸手戳了戳面前的木劍。
回過神後的子夫發現了,輕聲問:“喜歡這個?”
霍去病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也不知是喜歡還是不喜歡。
一旁的販夫心思活絡,在覺察出衛少兒沒買的意思後,便留意起了孩子的姨母,一看有戲,就立刻湊了上去。
“男孩兒最是喜歡這些刀啊、劍的。”說完,他拿起了木劍,在霍去病的眼前揮舞了幾下。
子夫見小外甥的眼神跟着木劍揮舞的方向移動,便明白他是喜歡的。
“多少錢?”她問。
販夫伸出五指,“一把五文。”
衛子夫當即就要從錢囊裡拿錢,卻被衛少兒給摁住了。
“用不着你。”
去病想要什麼,作為母親的衛少兒一向是盡可能滿足的,不過她不會向别人索取,尤其是家中弟妹。
子夫、青、步、廣,這幾個在她眼裡還都是小孩子呢。
“五文是吧,我能看看嗎。”
“哎,行。”
少兒和販夫聊上了,她拿過木劍掂量了一下,發現此劍雖是木頭做的短劍,可有點重量,不會被輕易折斷。又仔細摸了摸,劍身也打磨的很光滑,沒有木刺。
她決定買下來,于是問:“我買三把,能不能四文一把。”
販夫擺擺手:“這可不行,賺不到錢。”
“那行吧。”衛少兒轉身牽住兒子和妹妹,作勢要走。
去病倒也乖,沒得到木劍也不鬧,乖乖跟着走了,反倒是衛子夫扯了扯了扯姐姐的袖子,小聲道:“二姊。”
少兒沒出聲,隻是狡黠地朝妹妹眨了下眼,子夫了悟。
衛少兒一邊向前走,一邊在心裡查着步數。
一、二、三。
“等等!”
果然,少兒笑了,可一轉頭卻是滿臉嚴肅,“怎麼了?”
販夫試探着問:“十四錢三把木劍,可否?”
少兒面色不變,用手比劃“十二錢。”
“唉呀。”販夫無奈地歎了口氣,妥協了:“最少十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