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他回去。他也相信隻是遇到了不太理智甚至有些瘋狂的小姑娘。一身髒污,裝神弄鬼。矛盾又瘋癫。
直到他回去。那片焦土,那裡飄蕩的惡臭,死亡,苦和恨,與他和他們的項目脫不開幹系。
而她忘掉他。那個将會将他忘記的人。
那個人,還小的時候,他就見過一次。那時她還不會走路。他卻與她的哥哥們有些情誼。那時的她,顯然跟後來時的她一樣,很懂得欣賞他的美貌。很有趣。很有品味。而且一貫秉承下去。
後來就騎在石像上,大聲呦喝。不知怎麼,一眼就認出是納特家的小女兒,看他們耍猴戲似的興緻勃勃。
大概因為是納特家的緣故,吵吵鬧鬧大大方方追着自己跑來耍去,并不心生厭煩,有時還擔心一些場合管禁太嚴打擊到她,或者路太遠她追得太辛苦。有時候莫名其妙,低頭喝水的間隙,猛然就想她耷着嘴角一臉哀婉的模樣兀自笑起來,還不自覺。
坐在樓梯上,問他想要什麼。他說,你哪裡來的那麼多時間,處處能看到你。光從天窗裡射進來,打到牆上,打到台階上,畫出透亮、整塊的幾何圖像,打在她的臉上,她眯着眼睛擡頭看着自己。懶洋洋,毛茸茸,泛着金光。
是哪次,想着算啦,不逗她啦,讓她如願吧……是在食堂門口?
她平時總仰起頭望天,發呆,似有很多時間可用來打發。而那時他也突然擡起頭看灰蒙蒙的天,在屋檐與常綠的樹影間,灰色天穹間清朗通透,似蓄着一彎無色清流,有一朵烏雲像小船正從中間悠悠駛去,他還記得仿佛有河浪在他鼻尖翻過,有冰涼的氣息。
她說我知道你很棒,你像天上的太陽,我是不是也要自己發光,才能走進你的光裡。與你站在一起。他說慢慢來。
她的學業尚未完成。他忙于工作四處奔波馬不停蹄。她在視頻裡會問他功課。會等着他工作之餘來看她,接她去玩耍。偶爾在學院的小徑裡散個十分鐘步也都會很開心。時光漫漫,一切皆好。
待她完成學業,他們将舉行婚禮。他們的人生将在那時彙結。再将并進前行。
……
就是這樣一個人。
他本不信。
他相信小姑娘讓他所見的場面皆有因,她的悲憤絕望是真,他們的财富并不需要于險中去求,空穴來風,他即已知道,他就有責任與義務,修正與他們有關的失誤。但他又并不信一個來自小女孩口中的所謂詛咒。
誰會忘掉他?永遠忘掉他!不過是她的憤怒與悲傷,讓人脫口而出的胡言亂語,他并不以為意。他不在意與自己無關的人對自己無動于衷;而身邊的人,誰好端端的會莫名忘記一個人!
等到他結束這奇遇回來,去尋她。在學校裡見到她躲避他像躲避仇人似的模樣。眼神陌生,行為決絕。
在走廊裡,看着她白色的衣角在空中翻飛,劃破空氣像利刃切開風,消失在轉角中時。他刹然停下的腳步,讓他的心底響起警告的聲音。
她會忘掉你。
讓你體會一個人的苦。
而那之後的她,如今的她,已經是經過許多世事的人。那是屬于她的,沒有他的人生。
那麼愛動的活躍的人,選擇去軍校。甚至加入皇家衛隊。曾經,他們無數次出現在同一個場合。
而這個世界排斥并厭惡他意欲與她有所關聯。即使她,回應他的眼神裡,也平靜自然。世界無人記得,并且認為,他們會有關聯,将有羁絆。不會有,永遠不會。除了可叮。而這并不能改變什麼。這天下唯他孤身一人,已無法阻攔所有人都在将她自他身邊推開的大勢。
但他知道即便如此,這總有一天也會結束。那天可叮說他見到了他所說的姑娘。像他心中永遠不會裉去的粉紅色痕迹。輕輕撫摸。像粉色花瓣的墜落。是不可違之事,是他注定所食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