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昕咯咯笑,算是扳回一局。
瑞奇無奈搖頭,收起手機,邊脫圍裙邊換了個話題:“明昕,漂亮的名字,有什麼寓意嗎?”
明昕反問:“瑞奇,很有意思的名字,你自己起的嗎?”
“噢,不是的,是我剛學中文時,軟件上互學母語的一位模特同行給我起的,說很符合我的氣質,你覺得呢?”
說着擺了幾個pose,舉手投足相當專業,配合着那雙深邃的湛藍眼鏡,荷爾蒙撲面而來。
明昕偏頭躲過撩撥:“……原來你真的是男模。”
瑞奇捂住胸口,做了個受傷的動作:“我的謊言不如他多,可你還是選擇相信他,而不是相信我。”
像莎士比亞戲劇的詠歎詞,用詞非常古典,明昕沒聽懂:“什麼?”
瑞奇搖頭,又換回剛剛的話題:“你還沒評價我的中文名字怎麼樣呢。”
瑞奇,rich的諧音,那位不知名的網絡朋友,是在嘲他人傻錢多。
明昕想了想,彎起嘴角,沒有戳破。
“挺合适的。”
“那就好,不然我還想說,如果不适合的話,你可以再為我起一個,”瑞奇說,“畢竟緣分讓我們相遇,我應該賦予你為我賜名的權利。對了,你為什麼會來斯德洛格鎮?這不是一般的遊客會到訪的地方。”
明昕繼續反問:“你呢?你也不是本地人吧,為什麼會在斯德洛格開店。”
“nonono,”瑞奇搖了搖食指,“使用反問岔開話題,這不是健康的交流方式,這次你要先回答我的問題,之後我才會回答你的。”
明昕沉默了下。
“……如果我說,我隻是随便買了最近一趟航班,又随便買了最近一班巴士,然後我就在這裡了,你相信麼。”
瑞奇意外爽快地點頭:“當然信,我看得到你面具下痛苦掙紮的靈魂。好了,到我了。我為什麼會在斯德洛格鎮開店。嗯——開店隻是手段,重要的是目的。我的目的是找到我的缪斯。”
“……哈?”
瑞奇說:“假設這世上有一個人,與我的靈魂百分百契合,那麼在5.1億平方千米的土地上,我與她相遇的概率是多少呢?我選擇買下很多酒館,去很多地方當酒保,我選擇成為模特,把自己暴露在聚光燈下,目的都隻有一個,那就是想盡一切辦法讓我的缪斯看到我,千萬不要錯過。”
明昕低低吐了口氣。
——看來初印象非常正确,瑞奇不愧是典型白男。
因為生來在食物鍊頂端,所以地球必須圍着自己轉,可以肆無忌憚地将尋找缪斯當做人生的答案。
不過她不讨厭這種人。
這種人的身上通常會有一種上位者特有的禮貌謙遜,就算無法與人共情,至少也會裝出理解的樣子,在這種人面前,她永遠不用擔心傷及對方的自尊,閑聊起來會很輕松。
前提是自己沒有成為對方獵物的一員。
“很遺憾,我不是你的缪斯,”明昕把自己摘出去,“你應該感覺到了。”
瑞奇微笑:“沒錯,但在真正找到屬于我的缪斯前,我依舊可以享受與你的相處,不是麼?”
明昕:“我以為你這種人不會在我說no後,繼續锲而不舍地糾纏。”
“可能是因為我有所圖吧,”瑞奇漫不經心地摸了摸下巴,“至少我的所圖,和你的未婚夫是一緻的。”
明昕不解。
她還想再問,瑞奇卻把食指豎在唇前,噓了聲。
“遊戲有遊戲的規則,主動追問,no,主動傾訴,yes。好了,我隻能說這麼多。”
說罷看向她的身後。
文森特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找到了餐館,男人下半身穿着黑色緊身褲,上半身藏青色襯衫,背後停了輛墨綠色的阿斯頓馬丁。
逆着光,文森特笑吟吟地摘下費多拉帽,行了個很戲劇化的紳士禮。
“你好,我來尋找我的未婚妻。”
明昕笑了起來,掏出二十歐留在桌上,起身,把手放進文森特溫暖的掌心。
路過咖啡店,文森特特意放慢了車速。
“你不要跟瑞奇玩,他不是好人,”文森特突然開口說,“咖啡拿鐵?”
明昕嗯了聲。
這家店不提供外帶服務,文森特拿着兩個紙杯下去買咖啡,回來遞給明昕。
加奶不加糖,味道很香,明昕捧着紙杯想了想,判斷出文森特剛剛應該是以一種撒嬌的方式吃醋。
于是仔細斟酌詞句:“我沒有跟他玩,隻是吃個飯而已,下次會注意分寸。”
卻沒想到文森特撲哧笑了:“我看你是真沒和人交往過,連調情也不會。”
“這是壞事麼?”
“不,這非常好,這意味着你将全身心地屬于我。”
越野車駛離城鎮,天地間的邊際愈發模糊,鮮花遍野。
文森特在後視鏡裡與明昕對視,桃花眼微彎。
“當然,我也全身心的屬于你,我也沒和任何人交往過。”
明昕笑了下:“真是越好看的男人越擅長騙人。”
她的聲音很小,淹沒在發動機的聲音裡,文森特顯然沒聽清,疑惑地問了句什麼?
明昕搖搖頭。
明明這麼熟練,居然好意思說沒和人交往過。
話雖如此,卻也沒感覺到多少被欺騙的惱怒感。
這是一場為時七天的角色扮演,文森特的演技顯然相當精妙絕倫,在某幾個恍惚的瞬息裡,她甚至有種錯覺,仿佛他的深情是真的,愛意也是真的,他在這個異國他鄉的小鎮對她一見鐘情。
可那不過是戲裡的設定,是背景闆。
演員在舞台上詠歎的台詞,能被稱為謊言麼?
明昕錯開目光,不肯承認此時的心髒狂跳與身邊的男人有關。
不然就太危險了,我怎會輕易地愛上什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