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芳會是怕死的,沒人不怕死。不管他嘴上說得如何灑脫,被馮銘之一次次掐住脖子之時,他仍會不可免俗地生出驚惶。
人死如燈滅,他也才二十一歲。
可太累了,實在,太累了。
…
八月中,即将出伏的日子,錢必安軟硬兼施,從城裡的富戶身上扒下了一層皮,南邊的流民終于得以安置。
也是這日,梧城斷斷續續下起了雨。
行兇的幾個沒等審就死在了獄裡,抓到時咬死了不認,進去了便開始攀咬,互相指摘,大打出手。
天亮發現的時候已經死透了,說是打架受傷,又犯了煙瘾,沒熬過去。
很快,爹也死了。
下人來報時小雨正淅瀝瀝砸着芭蕉,沒說因為什麼,許芳會卻知道。
他說:“我殺了他。”
馮銘之不讓他這麼說:“他自己死的。”
“可那是真的。”許芳會說:“二爺,是我殺了他沒錯。”
馮銘之皺眉,說不是。
許芳會靜一會兒:“你說不是就不是吧。”他不和馮銘之争論,他是主子,他說什麼就是什麼,但許芳會心裡知道,就是他殺的。
他将爹按在湖裡,是決心要讓他死的,即便撈上來還有氣,也不過是回光返照罷了。
就是他殺的!許芳會執拗地想,巡捕房沒來抓他,是因為他藏在馮家,他們不敢,所以才沒來,可他們該來的!
當街殺人,殺的還是親爹,他們為什麼不來!
兒子殺老子,這事放過去是要天打雷劈的,可世道變了,死人變得稀松平常,老天顧不過來,沒人會去細究,更沒有人會記得,一句“死了”輕飄飄就能将所有的事情揭過去,連落在湖面上的鵝毛都不如。
世上事就是如此,許芳會不是第一天才知道,卻從未有如今這般痛恨,恨爹,恨自己,恨這世道,可恨着恨着就洩了氣。
又想,死了其實沒什麼不好,至少不必整日擔驚受怕。他閉上眼,恍然想起了那日馮仕謙将他從水裡拉出來時說的話。
馮仕謙說,國有國法,說人非草芥,說馮銘之要同他成親,縱使他不想活,也該給活着的人一個交代。
許芳會不懂,也不在乎,便想當然地認為馮仕謙這是在提點他,讓他牢記,他的命是馮家的,即便要死,也得馮銘之開口。
…
這日後就出了伏,天兒還是熱得厲害,淅瀝瀝的小雨并未帶來幾分涼意,反而更悶了。
亂了半個月的梧城看似回歸了往昔的平靜,實則隻是表象,南邊又打起來了,軍閥勢力盤根錯節,吃空了一座城,再撈不着好處,就勢必要打旁的主意。
梧城是塊肥肉。
即便錢必安兇名在外,仍有不怕死的過來招惹。左不過是你吃我,還是我吃你的事。
這些大人物的事老百姓插不上嘴,雖關乎民生,鬧不好就要了命,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誰會在意他們的生死。
這些事隔在一牆之外,日子照常要過。廚房裡,香雲正盯着藥,邊上有人提了一嘴,她便聽了一耳朵。
算着時辰,約莫煎得差不多了,便用小碗盛了給許芳會送過去,還沒走近,就聽見裡頭傳來二爺氣急敗壞地:“不許吐!”
許芳會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