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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河市路長縣。
老警察回憶,王順最早是路長縣下面一個鎮的飼料商,那年頭,飼料生意很賺錢。有了積蓄之後,他乘上自建房的東風,迅速成為縣裡最有錢的人之一。
王順姐姐是王家第一個出來打拼的,和丈夫一起做服裝生意,早早穿金戴銀,經常接濟弟弟一家。但可惜的是,她與丈夫在進貨途中遭遇車禍,雙雙殒命,留下當時正在讀高中的兒子劉意祥。
王順将劉意祥接到自己家中,不久舉家從鎮搬到縣城,供劉意祥讀完書,據說還想送劉意祥念大學,但劉意祥不學無術,惹是生非,王順隻得讓他留在家裡,幫着幹一些生意上的活。
然而劉意祥對舅舅一家毫無感恩之心,搞砸了多起生意不說,還時常在家裡辱罵表弟表妹。
外人之所以知道這些事,是因為當時王家三不五時傳出争吵,丁桂芬和羅群忍不住時,會跟鄰居們抱怨劉意祥,說王順心軟,劉意祥是苦命姐姐唯一的孩子,他不忍心将劉意祥趕出去。
警方進行大量走訪後推斷,火災是縱火,縱火者正是劉意祥。
當晚,他因故再次與王家諸人發生沖突,等他們熟睡後,用錘子砸死了舅舅一家,事後自知死罪難逃,又或者悔恨不已,最終選擇放火,與他們同歸于盡。
可當火蔓延起來,他在極度的恐懼和求生本能下逃到窗口,但仍舊被火勢吞沒。
這便能解釋為什麼五具屍體都在床上,而第六具在窗邊,且燒死症狀明顯。
季沉蛟看完資料,覺得這案子還有疑點。以當時的技術,無法從DNA上确定死者一定就是住在綠光巷21号的六人,尤其是窗邊那名死者。
劉意祥和舅舅一家積怨已深,激情殺人後畏罪,大概率會選擇逃跑。就算良心發現,後悔不已,選擇自殺,常理來說,會選擇輕松一點的死法。
為什麼是縱火?以他的為人,他會用這麼慘烈的方式來懲罰自己?
重案隊面對的案子總是波詭失常,季沉蛟交手的犯罪分子不是兇殘狠毒,就是狡詐奸猾,焚燒是最痛苦的死亡方式,也是最方便的“清潔劑”,所以他不得不考慮,資料上記載的是真相嗎?
但這起火災似乎和黃勳同沒有關系。非要将二者聯系起來的話,那就是黃勳同當時在路長縣打工,以這裡的打工情況看,他幹的多半是給人蓋房子的活,而王順做建築生意,兩人也許是雇主和工人的關系。
可沒有證據,也沒有人證。
再有一點,火災發生在十月十九号,就在這之前的十二号,黃勳同最後一次彙款給黃婆婆。
這時,梁問弦打來電話,說了記克十五年前曾在路長縣賣瓷磚的事。季沉蛟一下感到腦海中各種線索沸騰起來,所有看似不相關的枝丫都生出蔓藤,混亂地糾纏在一起。
十五年前,瓷磚生意,自建房,火災,瓷磚銷售,雇主,工人……
黃勳同為黃婆婆而外出打工,卻在十五年前突然不再給黃婆婆寄錢,并從路長縣來到夏榕市,和記克當起鄰居。
同年王順一家被殺,兇手疑似外甥劉意祥,然而從技術上并不能确認第六具屍體一定是劉意祥。
黃勳同從不離開夏榕市,曾經兢兢業業工作,任勞任怨,攢錢買下二手房,有了戶口——對,黃勳同是在買房後重新辦了證件。
三年前,記克病死的同年,黃勳同莫名其妙性格突變,不再踏實工作,開始混日子。
季沉蛟之前一直想不到是什麼原因導緻黃勳同的改變,就算将這改變和記克的死聯系在一起,也摸不到頭腦,因為他二人除了是鄰居,沒有其他關系。
可現在,他們多了一層關系——王家發生火災時,他們也許都在路長縣。假設他們與火災有關,黃勳同身上某個秘密被記克知曉,黃勳同不得不收斂。
季沉蛟忽然有種醍醐灌頂的感覺,黃勳同這三年,像不像在束縛消失後,徹底放飛自我?
記展繼承記克的4-2,黃勳同屢次阻止租客入住,是因為4-2藏着某個秘密?他害怕被發現?
但謠言沒能阻止淩獵入住,所以他關注淩獵,唯一一次與人發生沖突就是和淩獵。不過諸如對“小白臉”的憎惡,又是怎麼回事?
十五年後,黃勳同死在記克曾住的4-2,穿着淩獵的功夫袍,淩獵目前處在重案隊的監視下……
季沉蛟捏住突突跳動的眉心,這一切的根源是否就在于王家的火災?
當年的屍體在結案後已經火化掩埋,不可能再挖出來檢驗。好在當地警方保留了幾張王家六口生前的照片,像素模糊,隻能看個大概。
照片上的劉意祥穿着跨欄背心,很瘦,頭發茂密,像頂着滿頭烏雲。他的照片全是單人照,舅舅一家的全家福上沒有他。仔細觀察,劉意祥的樣貌其實很清秀,在那個崇尚力量、男子氣概的年代,且是在小縣城,他這種長相很讓人嫌棄。
季沉蛟将照片拿近端詳,又點開黃勳同的照片,一個二十多歲,一個剛滿四十,加上畫質不行,黃勳同因傷留疤,看不出任何相似。
但這兩個人年齡相仿,如果劉意祥活到現在,也是四十歲。
季沉蛟隐約有了一個猜測,可沒有證據,時間也許已經像那場大火,把證據吞沒。
不過既然已經查到這一步,即便找不到證據,也得繼續查下去。過去的一切就像千萬塊瓦片,構成了十五年後的現實。
火災的核心人物是劉意祥,查他在當地的人際關系比查外來打工的黃勳同和賣瓷磚的記克都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