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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走馬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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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付過錢後卻将那燈給了她。

她瞬時厭惡起了那東西,“做什麼?”

“不做什麼。”

“我沒有東西和你換。”

她走開了那攤子,往前面走去。一條狹窄的街道車擠車,人擠人,摩肩擦踵,聲音嘈雜,她卻能分辨出他的腳步。一種閑散的,卻帶着分寸,因在動物的掌控範圍内,故而打着哈欠伸着懶腰。

可是那雙貌似松懈的眼睛深處緊緊盯着他的獵物,一旦超出領地範圍,便踩住尾巴,張開獠牙将它叼回掌下。

她敏銳地直覺到那身完齊整挺拔的衣冠之下,是一隻站着走路的野獸。為了在人類世界信步,暫時收起了獠牙,修剪了粗硬的毛發,換上一張人類最愛的羊羔皮子。

她走得更快了,專門從擁擠的人群中穿梭,一次,兩次,三次……

她帶着怒氣轉入了一個小巷,那種逼仄的感覺終于暫時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熟悉的陰冷。

其實有燈,不過幾盞殘燈,在高聳的灰牆與沉重的夜色之下,并沒什麼存在感。

“姑娘買燈嗎?現時定做,存留回憶,很漂亮的。”

她停住了腳步,巷尾盡頭是一戶人家的側門,石台階上擺着稀稀疏疏幾盞燈,婦人懷裡抱着一個孩子,坐在台階上,仰頭沖她笑着。

她賣的是走馬燈,竹架做成亭子模樣。燈裡面放的是一張白紙,漫無目的地轉着圈。

要說漂亮,絕不會比外面巷子那些燈樣式多,顔色豔。她拿起那燈細細打量,燈架的邊緣很平滑,沒有一點紮手的倒刺,摸上去像在摸玉一樣,圓潤光滑,觸手生溫。

裡面的白紙朦朦胧胧,比蠶絲細膩,比牛乳清練。質樸的工藝,讓人感到舒适輕松,蠟燭散發着淡淡的香氣。不濃郁,靠得很近才能聞到,它釋放得很慢,像它旋轉的速度一樣,恰到好處。

花香無論多麼芬芳,到了人身上,總是有矯飾之嫌。冒冒然貼上去,又冒冒然消失,散去。從這香氣中就仿佛可以窺見一朵花的盛放與衰敗,人們孜孜以求花香的持久、濃郁,正如對青春永駐,壽命長久的那種渴慕,瘋狂、執着而又卑微。

可是它不一樣,宋璋摩挲着底部的骨架,帶着蠟燭的熱度,像是在觸摸自己的骨頭一樣。

“裡面的蠟燭是自家做的,天然溫和,味道雖然淡,不過安全呐。”

安全、舒适。

像是人本身散發出的氣息,從五髒六腑、血液裡發出,穿透骨肉,散發出的,生命的氣息。最為熟悉,也最讓人感到安全自在。

“怎麼定做?”

“姑娘有什麼想念卻見不到的人,可以試着跟我說一說,我把他畫下來。裝到燈裡,送一隻我自家做的蠟燭,夜裡帶回家,睡覺之前點上燈。就一定能夢到所念之人了。”

宋璋聞言笑了笑,雖不相信,卻也好奇。“多少錢一盞?”

“姑娘是生客,初次做生意,給你算便宜點,一千文。”

“一千?”宋璋看了一眼那人,這婦人攬着懷中孩兒,梳着一個歪垂髻,頭戴一朵白花,看着面善,卻不想這麼黑心。

“街上那些燈二十文三架。”她語氣帶着些許冷。

“我的燈和他們不一樣。”婦人撫摸着孩子的頭,抱着他身體前後微微晃動着,那孩子似乎是睡着了,溫潤的燈光下,依稀可以看見他臉上的紅暈,是風吹日曬後凝結成的粗糙的一種紅。

似乎怕吵醒懷中的孩子,女子柔聲道,“都是自家做的,上好的白絹,寶石磨成的染料,骨架也是一根根打磨拼上去的,放在庫房裡陰了好幾日,再精巧不過了。”

她對這些商人為提升貨價信口胡鄒的話沒什麼興趣,唯一誘使她再度拿起那燈的是她的那句話。

“都到了這兒了,便買一盞吧。帶它回去,姑娘心裡思念的那個人,夜裡就能見着了。”

“你怎麼知道我心裡想着誰?”

女子輕拍着懷裡的孩子,“來這兒買燈的都是一傳十十傳百,老主顧薦來的。誰不是心裡思而不得,郁郁寡歡,所以尋了來,姑娘不也是?”

“我是和人走散了來的。”她不是這人口中引薦來的新客。

“那便是你我有緣了,也無妨。”女子見她駐足在這裡,心中曉得這生意已是成了。她将孩子抱起放在門邊上,開始将敞開的匣子裡一些瓶瓶罐罐倒出,粉末融了水,細細研磨。

她一邊問,“說說他是什麼樣子吧。”

“他生得很好看,皮膚很白,頭發很長,摸起來像緞子一樣。眼睛圓圓的,笑起來彎彎的。喜歡穿淺色的衣裳,月白色最好看。”

女子潤了筆,用鎮紙将一張新紙鋪開,低頭作畫。

“他喜歡什麼?”

“喜歡讀書,喜歡吹笛,喜歡吃山藥糕,毛尖茶。”

三張小圖已經作好,畫中的人沒有臉,動作衣着與他很像,一片芍藥花叢之中,他坐在石上,她躺在他懷中接着掉落下來的花瓣,他則捧着書,神情專注。第二張她在撫琴,他在吹笛。第三張他獨坐桌前,吃着點心。

她不由驚歎這女子的畫功,寥寥幾筆,分外傳神。

“什麼味道?”

“嗯?”宋璋沒反應過來。

“我是說他身上常熏什麼香?”

“芍藥香吧,他喜歡白芍。”

女子點點頭,畫作已經完成,她拿過一盞新的燈,将那畫插進了燈裡。又另拿出一支蠟燭,滴了幾滴瓶子裡的液體,裝在匣子裡,遞給了她。

付了錢,她看見女子仍舊坐在那裡,對她笑着擺手,“喜歡的話下回再來。”

買燈哪有回頭客的,她想,越是生意不好的,越是出奇,務必要坑一個冤大頭,狠狠敲上一筆,一個人就頂了百人的花銷。

她連錢袋都丢在了那裡。

不過無所謂,是魏無笙的銀子。

轉出巷口,那熟悉的腳步便再度追蹤上來。他手裡依舊拿着那花燈。

“他們已經回來了,走吧。”

宋璋提着一盞燈在前面走着,一千錢,買了一盞不亮的燈,平平無奇,甚至在他看來有些粗陋。

他的目光落在了走馬燈的那畫上,他從沒見過那男人的樣子。會通文墨,會潛心科舉,會吹笛賞花……

謙謙君子,這樣的男人滿大街都是。

看着一樣地溫潤謙和,一樣地矜守禮,其實貌似高潔的皮囊之下爛得各有千秋。

人嘛,其實都是那麼回事,和動物、植物都沒什麼區别,一樣地有生命,一樣地從出生開始就注定消亡。有的果子從外面爛起,爛在左邊,右邊,筐子底下看不見的地方,有的從裡面爛起,扒開鮮紅水嫩的皮肉,烏黑腐爛的果核像蛆蟲一樣向外啃食。

她喜歡爛在裡面的,那為什麼不是他?他和那個男人有什麼不一樣的?

她不一樣。還存有一點良知,一點“仁慈”。

一千文的素燈,漫天要價,因為同情那對母子,甘願做這個冤大頭。

冷面熱心,對着旁人。

熱面冷心,對着他。

他冷哼,從胸腔裡哼出的這一聲音猛然傳了回來,狠狠敲撞着他的心。

悸動着……

一種奇異的,悸動,無規律的跳動,意味着失控危險,讓他渾身難受,可是這種痛苦又随即牽引出痛苦下的愉悅。

癢……被鞭錘過後的癢,痛苦的疊加反止住了血肉深處的那股躁動。

他袖中的手微微顫抖着,微笑的面孔上,眼皮緊繃着微微跳動。

隻有他,享受這般待遇,見過這般陰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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