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女子算不上絕代佳人,但豔色的眉眼卻帶着點驚心動魄的美。她穿着素色的襯衣,脖頸處的紐扣敞着,随意而慵懶。
“所以,您是想找到那個女孩?”谕吉額前的碎發半掩着他的眉目,眸間仍是溫和之意。
千夏垂頭,扶着額,輕輕地笑了,眼内晶瑩:“真是不甘心啊,那家夥明明說這輩子隻愛過我的。怎麼還冒出來個别人……”
谕吉沒說話,隻是緩緩起身,給她倒了一杯茶。
……
昨天,是千夏的未婚夫青木透去世七年的紀念日。
她穿着黑色的套裝,捧着白色的玫瑰,走到他墓前。不像最初幾年那麼痛苦,更多是那種空落落的遺憾,喉嚨哽咽,嘴唇哆嗦,吐不出一個字。
然後,她碰上了未婚夫的父母。那位少言寡語的父親第一次走上前,握住她手,鞠躬,然後擡頭,拍了拍她的手,沉沉地說了一句:
“千夏小姐,你陪他到這裡就夠了。以後啊,要好好過自己的人生哦。”
突地,淚水從她的眼窩裡湧出來,像不斷線的珠串,亮晶晶的。
那位母親扶住她的肩,笑着邀請她去家裡吃飯。
到了那座熟悉的小樓,她倆又開始翻起青木透的中學紀念冊。
許是因為時間太久了,書皮有些脫開,裡面似乎還塞着一張紙。
……
“喏,就是這個。”千夏從挎包裡拿出那本紀念冊,裡面夾着一張紙,像是情書,“哦對,你們這兒有沒有女孩子啊?”
她左右張望了一下,瞥到了晶子,向她招了招手:“你來讀讀看?”
晶子有些吃驚,略顯機械地擡頭,用食指指着自己:“我?”
“對啊,女孩子可能比較能理解吧。”千夏微微擡起下巴,沖她眨眼。
晶子站起來,坐到千夏身邊,拿起那張紙,讀道:“一見鐘情後就永遠愛你,也許是獲得幸福最美好的方式。曾經我不信,而現在卻擁有着。當我見到你的一瞬間,我就喜歡上你了,然後我竟然就真的可以牽你的手。”
晶子頓了頓,接着讀:“雖然我這麼說,你恐怕要笑我幼稚。可是真的,在我人生中關鍵幾次,我都沒有那麼确定一件事,那就是我愛你,連自己都感到驚異。”
最後是落款。有名字和年份。
千夏坐直了身子,撇了撇嘴:“按上面的年份,他寫這封信的時候,才隻有17歲,我們遠還沒認識呢。那時候倒是文筆不錯。”
她抿了口茶,翹起腿,慵懶地靠在沙發上:“果然男人都是這樣的吧。口口聲聲說,我隻愛過你,其實到頭來,還不是釣着一大堆。”
“不過,千夏小姐你應該還是很喜歡那個人的對嗎?”晶子把手放在大腿上,樣子很乖巧,說話的聲音也小小的。
“怎麼會?别看姐姐這個年紀,也是有很多人追的好嗎。”千夏扭過頭,不耐煩地皺了皺眉,“想找到那個女生可不是因為吃醋什麼的,就是想了解一下,那個時候的他是什麼樣的。”
“嗯。”晶子也沒反駁她。
這時,亂步從椅子上跳起來,扶了扶眼鏡,定定地看着風間千夏:“我現在就可以告訴你,他以前喜歡的那個女孩子是誰。”
千夏怔怔地凝視着他,兩個人的表情都一下子變得嚴肅而認真起來,半晌,千夏忽的笑了:“小朋友,你說這話可是要講證據的哦。”
亂步叉着腰,眼底閃着光,發出穿透力極強的笑聲:“我這就去給你找證據。與謝野小姐,跟我走!”
他拽着晶子就想往外走。好在社長及時起身,叫住他:“你去哪?我還沒答應呢。”
亂步指了指那本紀念冊,說:“去上面寫的那個地方。”
谕吉心裡清楚,亂步說能辦到的事肯定沒問題,但他心裡還是有點不放心:“你們倆行嗎?”
“行行,有我在,有什麼不行。”亂步擺了擺手,轉身,拉着晶子走了。
千夏望着他們的背影,在那個畫面裡,晶子似乎比亂步還高幾厘米。她捂着嘴笑了,恍惚間,腦中閃過幾個模糊的畫面。她記得,她穿着高跟鞋的時候,也總是比透高那麼幾厘米。
“我們真的要去濑戶内海?”晶子戳了戳大步向前的亂步。
“當然不是!”亂步懶懶地瞥了他一眼,眯着眼四處張望了一番,然後指着偏右的那條小路:“我記得大概是在那邊。”
“去哪?”晶子攔住亂步,風吹過來,她烏黑的短發飛舞在空中,紅撲撲的臉上躺着兩顆晶亮的眸子。
“跟着我就行。”
“不,你不說我就不跟你去了。”晶子把聲音提高了幾分,像是給自己造勢。
亂步睫毛微顫,認認真真地看了她幾秒,忽然傾了傾身,擡起手,用食指勾住她耳邊的發絲,在指節上繞了繞,又慢慢散開,用小指勾起,别到她的耳後,輕描淡寫地說:
“笨蛋與謝野小姐,我是不會出錯的,你隻要永遠相信我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