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步拿出手铐在她眼前晃了晃,晶子的目光随着銀色的光芒流轉着,她蓦地伸出手,抓住了亂步的腕。
她笑了,緩緩道,“但我今天沒空,今天我忙着去死。”
“……”
亂步看着她,愣了半響,終于弄明白,先前從這個女人身上感受到的迷人和迷茫都是因為她本來就是個瘋子。
“那可能要麻煩你修正一下今天的安排。”
晶子不知道正看向何處,但聽到亂步的話,她就瞥過頭來,抹了抹嘴角邊殘存的液體,慢慢問了一句。
“為什麼?”
“因為我今天還挺開心。你死了會影響我的心情。”
亂步回答的時候确實帶着微笑,眼睛眯着,說什麼都帶着氣勢十足的自信。
晶子這時才看清了他的臉,很秀氣的小男孩,乍一看似乎不超過20歲,隻是眼角的細紋把歲月的痕迹顯露了不少。稚氣,單純,又帶着幾分倨傲。
真是羨慕。
晶子自認早就沒有了少年人的心氣,或者從來沒有過。從十幾歲開始,别人對她的評價就是,看起來年紀很大,但不是因為長得老。
“這樣啊,那我明天再死吧。”她打算順了他的意,末了又填上一句,“作為回報,陪我喝一杯吧。”
她拉着他坐下來。他示意其他警員不用管他。
“我不會。”
“别扯了。”
“真的。”亂步眨了眨翠綠的眼睛,單純得像一隻初生的小兔。
晶子瞧着他,沒再勸,自己把酒杯又斟滿了。
剛想拿起,卻被亂步止住。
“你為什麼想死?”
晶子想不到一個可以在一句話内說完的理由。她想死的原因嘛,太長了,歸納一下就是活着的每一天都是一樣的,很沒意思,仔細想來好像也沒有什麼想幹的事,想要的東西,提前終止也不錯。
她本可以這樣哼哼唧唧地跟對方扯一大堆,但她卻扯了謊,或許是為了更像一個“普通人”。
“因為失戀了,我男朋友出軌了。”
其實她并不怎麼在意。但那種在意并不是出于對自己的自信,反而是出于對自己的絕望,她不相信自己能跟任何一個人相處下去。
整整三十年的人生,她拼命想過上平凡人的生活,但每一次都沒能如願,她以一個怪胎的身份行走于世,人們以先入為主的觀念看待她,她逐漸也就變成了那些觀念的樣子。
變成了行屍走肉。
“是不是很無聊的理由?”她擡頭,多問了一句。
“是啊。你自己也知道?”
“但不是一次兩次了,我從來沒辦法和誰走得長久。”
“那又怎麼了。”
“是不是因為我太差勁了?”
亂步挑了挑眉,似有些不屑:“你成天就想這些?”
雖然明明不是這個理由,但晶子在亂步的挑釁下有些生氣起來。
“對啊,怎麼了。”
亂步笑了,語氣緩和起來。
“瞧,你不也我行我素得很嘛,我的話都不聽,怎麼可能在乎其他人所作所為呢?”
“什麼叫連你的話都不聽?”晶子覺得有些好笑,他整個人都非常松弛,一直帶着奇怪的自信在身上,和她對整個世界的懷疑不同,對方似乎對一切都非常确信。
亂步沒回答。
“對了,你叫什麼名字?”
“晶子。”
“今年多大?”
“三十四。”
“做什麼工作?”
“嗯……無業。”
“父母呢?”
“他們都死了。”
問到這裡,兩人都沉默起來。整個環境和周圍忙碌的一切隔絕開來。
晶子莞爾,但她的臉冷冷的,在凄慘的燈光下沒有一絲溫度。
她用雙臂壓着桌子,湊近對亂步說,“我剛才說的話,隻有名字是真的。”
亂步琢磨着她的話,就這麼安安靜靜地望着她,好像能看到比面部,比身體更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