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朝元年七月,嶺南南疆村。
彼時戰火初歇,本該秋高氣爽的日子裡,整個村子田埂被戰火燒得焦黑,曾經橫陳兵士屍體的河水裡血污未退,不時散發着令人惡心的腥臭。
村裡的林姓農戶,屋後豬圈緊挨着河邊,臭氣更是熏天。
村子裡沒人知道,這家的豬圈裡,住着一個人。
準确地說,是住着一個對于林家而言“沒把的”“要債的”的丫頭。
更沒人知道,豬圈裡吃了就睡的老豬小豬、衣裳與頭發裡高歌的跳蚤與虱子,是這丫頭最好的玩伴。
她不覺得,豬圈是臭的。臭的分明是河裡的屍體,是把河水染紅的鮮血。
從記事起,她臉上身上都是豬圈的氣味。
用她弟弟的話來說,她不像個“要債的”,像個要飯的。
從什麼時候開始覺得空氣裡臭味變濃了呢?
具體的時間記不清了。
隻記得大約是全家人變成屍體的那日,她光着腳,冒險一般穿梭在大小房間裡,走在再也無法動彈的父母爺奶身邊。
這個算起來是“家”的地方,于她而言,很是陌生。
好在,地方不大,她來回走了兩次,便覺得無趣起來。
然後就覺得腳底下黏黏的,她盯着腳底的暗紅想了好久,想到天都黑了,才意識到是他們的血。
她生平第一次被一種味道熏得想吐。
于是,幾乎是本能的,她便提了桶,來到河邊一遍一遍地打水,将血污沖洗幹淨。
但是她鼻子太靈了。
從天黑到天明,她忙活了一整晚,地上早已沒了血迹,可那股濃郁的氣味還是萦繞在她的鼻尖散不去。
很鹹,鹹得發臭,感覺整個屋子挂滿了陳年腐壞的老臘肉,臭得她睜不開眼。
正是從那時候起,林思意識到,原來人血是臭的。
比人們嫌棄的畜生家禽的血,臭得多。
昨晚在聖醫樓後院,她聞到的那個氣味,也是臭的。
而且是同樣的腐臭。
她絕不會認錯。
“大人昨日見到的,一共有十個血桶吧?”
面對林思的堅持,安甯卻是絲毫不慌不惱,反客為主地問了回來。
“對。”
得到林思的回答,安甯領着人,朝着前方撲通一下跪了下去:
“大人明察,我後院所用桶,一桶可裝十鬥水,一人之血不盈桶。若要十桶,昨日至少要死二三百人。”
一連四人跪下,方才開門的女子手裡提着的牛角銅燈随之晃了晃。
昏沉沉銅燈燈圈搖晃,晃不亮宅院三五寸地。
方寸之間,白衣映紅樓,說不出的詭異可怖。
好在,她們身後的燈很是明亮。
林思沒再接話,眸光落在紅樓之上,随月色越過樓頂,飄進了後頭的院子裡。
她沒有心情同安甯費口舌了。
這女人能讓她們帶走查證,就是做好了萬全的準備。
今晚不管帶走什麼,結果都隻會和她白天裡的判斷一樣——什麼都查不出來。
她要另外尋找突破的機會。
她沒開口,背刀的衛金嬌卻忍不住了:
“你當我們傻呢?兌水不就有十桶了?對吧阿思?”
她絲毫不懷疑林思的判斷,畢竟能進刑獄司當斷事的腦子,幾乎都是可以考狀元的。
而且阿思剛來就斷了“黑寡婦”的案子,司裡人人刮目相看。
她們家阿思,是一等一的厲害!
林思垂眸彎了唇。
有一句話衛金嬌說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