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相說,這種眉毛的人心性堅韌獨立,事業上會蒸蒸日上。
不過,不管他笑或者不笑,我都喜歡極了他的樣子。
我終于知道了戀愛使得女人癡傻的原因了。
因為我願意變得稚拙,而且這樣會離幸福更近一些。
他三指并起搭在顴骨處,唇是閉着的。
像是在思考,又像沒在思考僅是單純的觀望我而已。
我有些失望。
“你都沒有吃味的樣子。”我批評他。
“我以為你說得青年是指女孩兒。”他揶揄道。
我呵呵地笑不起來。或許自己給他造成了粘膩他的壞印象,讓他一下沒了危機,當然也不能排除,你沒入他心根,算不得他頂尖的心頭好,他不太在乎你的異性朋友。
“是帥哥呢,他還請我們吃飯。”我沒說去酒吧。
怕他不相信,我打算用事實去證明刺激他一下。
我望向小B,他已經背過身去。
Lucky!
趁人沒察覺,我将攝像鏡頭轉向他。就在那一瞬間,他登時又轉過身面向我。
四目相對,被人捉鼈,我太過驚愕,三秒後才緩過神,随之急促收回手機。
血液要灌滿腦殼。
我往擋風壁那兒走了幾步。
心緒稍稍甯靜些,我才看向視頻。
“那是請你吃飯的人?”他不露聲色的看我。
我自己做了壞事,所以也沒太有心思去解讀每一個表情肌了。
“今天馬拉松現場戴棒球帽的也是這個人?”他口吻平淡的問出。
我朝那個方向又張望了數次,幸而已經看不到人了。
“棒球帽?”他怎麼知道的,我很納罕。
“你拿着視頻拍現場給我看了。”他解了我的困惑。
“你觀察力真好。”不愧是神經細胞發達的家夥,我發自内心真誠的贊美道。
——————
這是第二次與他隔着視頻了,盡管金雯的手機像素特低特劣質,而且那人也換了一套裝束,他也能朦胧覺出是同一個人。
他視覺能力确實不錯,但此刻他沒想給闫景炫當成假想敵。
金雯不像袁茉茉能勇敢去飛去争取的人,她隻是個會喊口号不太愛去行動的小女生。
另外,他不傻,他當然覺察到金雯對他的羁絆愈加深厚,她在引他吃醋。
而這一系列的小舉措反而更可以讓他安心。
沒錯,她是個可以控制在掌間的姑娘,這女孩真得很依附他。
隻是後來再回憶起來,他也立馬頓悟莞爾了,人有時候不應該太自信,這個世界,其實人心是最難把握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