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臨怎麼想也想不明白,幹脆睜着眼睛放空思緒。
他突然知道自己接下來要幹什麼了。
他要帶着小魔頭一起變強。
他必須去要走一條路,自楚明殇誕生以來走過的所有路他都必須再走一遍,因為有關于自己身上那‘東西’的線索就在其中。為了活下去,自己必須把它找出來,并且狠狠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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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話短說,”簡臨說,“我們現在要一個一個地去找比武招親那天停下來看熱鬧的人,并且是所有人。如果你感覺到命牌動了,馬上和我們說。那個人就是找你弟弟的關鍵。”
第二天清晨,他把熟睡的方芯煜從夢中搖醒。小魔頭仍舊是一條小蛇的模樣,他最近太累了,根本沒有好好休息過,簡臨不忍心把他吵醒,于是像之前一樣把他放進胸口。
方芯煜苦着臉道:“可是我記不得他們的臉!”
小船靠岸。他們步履匆匆,很快就到了方芯煜之前比武招親的地方。簡臨的鼻子動了動,隻是低低地說:“你跟着我就行了。”
每個人身上都有不同的味道。有的香氣撲鼻,是脂粉熏出來的;有的散發着濃濃的油味,大概在廚房裡幫工;有的血氣沖天,可能剛殺完人,漫無目的地走在大街上。
就和他之前說的一樣,天底下很少有十全十美的人,但也很少有一無是處的人。作為一個修煉廢柴,簡臨的長處就是能夠記得每一個人的味道。
他們跟着不同的味道找到了十幾個人,有男有女。然而方芯煜隻是躲起來看了幾眼,接下來就一直搖頭道:“不是,不是,命牌沒動。”
簡臨也不猶豫,掉頭就走:“下一個。”
尋尋覓覓間,轉眼已至中午。方芯煜的肚子打雷般響了起來,于是他們随意吃了點東西。臨走前簡臨将一隻烤乳鴿包起來,等小魔頭醒了給他吃。
方芯煜看着他把烤乳鴿收起來,口水直流,眼巴巴道:“簡公子,我想吃雞肉。”
他的言外之意就是想再打包一隻烤雞路上吃。然而簡臨隻是瞪他一眼,痛心疾首地問:“找弟弟重要還是吃雞肉重要?”
他現在身上的錢不多,更應該省着點用。方芯煜剛剛已經吃了一頓,現在完全就是嘴饞。簡臨才不管他想吃什麼雞肉鴨肉,這狐狸餓不死就行了,必要的時候去啃樹皮都無所謂。
方芯煜流着口水糾結了一會兒,最後還是抹了抹哈喇子,選擇不要吃雞肉了,繼續跟他去找下一個人。
“謝謝你,簡公子,”這隻被人算計了都不曉得的笨狐狸誠懇地說,“你真好,和其他人不一樣,你真是世界上最好的好人。等我找到弟弟了,一定把這幾天的飯錢十倍還你。”
簡臨:……
他懷疑地看向方芯煜,然而這隻狐狸真誠的表情不似作僞,是發自肺腑的感謝。看來人型的動物并不都像自己一樣狡猾而精于陰陽怪氣。
簡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由得不好意思地扭過頭去,用鬓邊的幾縷長發遮住了臉頰:“别謝了……快點走吧。晚上給你買烤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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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好時節,彎月當空,将地上的一切都照得亮亮堂堂。簡臨停下腳步,示意方芯煜收聲,随後警覺地隐蔽起身形,仔細觀察起這個奇怪的地方。
他們眼前是一座頗有格調的小院子,院内躺着一個醉酒的男人,無數上好的牛羊安靜地聚在旁邊,大眼睛炯炯有神。它們自十分遙遠的地方跋涉而來,在這個男人的手裡化為一塊塊豔紅色的生肉,接着又被精準地抛到一邊的叉子上,任由恰到好處的火焰炙烤自己。
男人雖然躺着,但叉子上的肉卻一塊一塊地多起來。簡臨這才看到他的手裡轉着一把金燦燦的小刀,速度飛快,不斷地掀起牛羊的皮毛,開出一個小小的口子,那些生肉就是從這裡面被詭異地掏出來。
待到裡面無肉可掏了,男人便用剛剛割開的皮毛蓋回那道小口子上,再将一具隻剩下血的軀體随意地扔到一旁,也不管它是否會像氣球一般炸開。整個過程行雲流水,就和擰開一個瓶蓋一樣輕松簡單。
簡臨目瞪口呆。
他艱難地扭過頭,很想和方芯煜說不用再找了這人的行為舉止如此之怪異變态綁架你弟弟的犯人絕對就是他啊!!!
然而簡臨沒有說出口,因為他什麼都沒看到。
慘白的月光照出他慘白的臉色。剛剛跟在他背後的方芯煜居然跟蒸發了一樣憑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頭空蕩蕩的牛。它可愛地睜大了圓溜溜的眼睛,無數黑乎乎的血夾雜着碎肉,從它臉上的每一個洞裡嘩啦啦地流出來。
簡臨隻覺得自己的心髒似乎都停止跳動了。
他顫動着深呼吸兩口,艱難地讓腳步邁出去。然而剛剛擡起腿,一雙蒼白的手突然就靜悄悄地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有人笑嘻嘻地在他耳邊低語:
“有道是知所先後,則近道矣。我這院子一向隻來肉,不來人。不知幾位修士為何要停在這裡?你們是肉,還是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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