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林傑?林傑!”
沒人回應。
身旁的人用胳膊猛一杵林傑:“餘杭叫你呢。”
“餘哥?怎麼了?”林傑仿佛才回過神,他摘下快遞員的帽子擱在飯桌上,用手随意揉了揉頭頂。
烈日曬了一天,空氣又悶又熱,三人沒坐飯館裡面,選擇坐在外面的帳篷底下。緊靠街邊,車聲混人聲,熱鬧得很。
“我剛說,這送快遞的活就是純賣體力,挺苦的。”男人夾了筷子炒肉,嘴裡含糊不清地抱怨着。
林傑搖搖頭,斂眸:“掙錢哪有容易的。”
“苦中作樂嘛。”另外一個男人随意搭住林傑的肩膀,笑着看向對面的同事,寬慰道,“吃,吃,難得出來下館子,咱不提其它的啊。”
“哎,怪我怪我,大家吃哈。服務員,這桌再來三瓶啤酒!”
林傑握着筷子,眼神呆滞,沒動。
旁邊的男人搖晃他兩下,覺得奇怪:“兄弟,你今兒是怎麼了,往常你是最能耍寶的,怎麼這一頓飯都快吃完了也沒說兩句話,心裡有事啊,跟兄弟們說說?”
林傑轉過頭看他,不知道剛在想什麼,臉色有些蒼白,他張了張幹裂的嘴唇,還沒出聲,褲兜裡的電話響了。他接起來,講了兩句,居然站起身來。
“咋啦?”
“出什麼事了?”同事們趕忙問。
“好像有兩個快遞送混了,我去處理一下。”林傑重新拿起帽子帶上,往電瓶車的方向走。
“哎呀,你也不注意點。快去快回啊!”
林傑摸出鑰匙按一下,電瓶車解鎖“滴”一聲:“今天晚上應該是趕不回來了,這飯我就不吃了,餘哥你到時候把A的錢算出來發我,我轉你。”
“哎,這哪裡的話,算了算了,你趕緊去吧,别讓人等着急了到時候投訴你。”
“那謝了,餘哥。”
林傑騎着電動車先去了遇來小區,取到快遞一看,上面地址寫的是京大家屬樓,果然是他送混了。他跟人道了聲歉,趕緊往家屬樓趕。
29棟樓底下,林傑停好車,下意識看了眼對面樓棟門口那顆梧桐樹,黑漆嘛漆的,底下哪還有人。
林傑收回眼,拿着快遞往樓上跑,心裡發慌。他一路沒停。
跑到5樓,敲門,所幸是有人在家,是上午簽收的那個男人。
三言兩語解釋清楚事情,容季沒多說什麼,也沒為難他,彎腰舉起門邊的快遞遞給他。
林傑感激地道聲謝,沿着長廊走了兩步,又看了眼樓底下。
心裡始終覺得不安。他還是回過頭:“今天上午你是在看梧桐樹底下的那個男的和那個女生吧?”
門剛合上了一半又被打開,露出容季疑惑的臉:“什麼?”
林傑咬咬牙,糾結再三,幹脆豁出去了,一股腦說了一大串:“那個女生叫林尋,男的叫林逐行,我小時候跟他們在同一所孤兒院長大……”
他痛苦地閉了閉眼,仿佛想起了什麼極其恐怖的事,臉色變得慘白。
他啞着嗓子,低聲提醒:“離他們遠點。”
容季打量了他兩秒,幾乎沒有遲疑就把門徹底敞開:“進來說。”
屋内。
快遞被放在腳邊的木地闆上。林傑坐在沙發上,神色怔然。
容季給他倒了杯溫水,又從餐廳拖了把椅子過來,坐在他正對面。容季看了會兒他,詢問:“你知道什麼?”
“那兩個人……”林傑雙手握着水杯,卻沒喝。他呆呆盯着水蕩起的波紋,終于從喉嚨裡艱難地擠出來幾個字,“不正常。”
容季心裡一動。他下意識挑眉,等對面接下來的話。
“那年我十五歲……”
林傑痛苦地阖了阖眼,思緒飄向過去。他徹底陷入回憶。
林西南被林家領養的一周後。
不知道是為什麼,當時孤兒院廣為流傳一個八卦。
據說啊,當初林家其實真正想領養的人是林尋,是林西南用了些手段,才取代林尋,成功被帶走。
整個孤兒院誰不知道林尋之前和林西南親如姐妹。
這傳言無憑無據,尚不清楚真假,也不知道是誰率先帶頭傳起來的,但是大家吃完飯,上完課後,都很樂意三三兩兩聚在一起讨論。
畢竟啊,生活還是太難熬了。
隻有别人的痛苦才能彰顯出自己的幸福。
一群孩子裡,林陽屬于是對林尋的遭遇最喜聞樂見的了。他甚至不滿足于在背後偷着讨論,非要舞到正主面前。
林傑記得,他好幾次吃完飯從食堂回宿舍,路上都能看到林陽把林尋攔住。
開始隻是嘲諷,後來漸漸上了手。情緒上頭了,推兩下,搡三下,對林陽來說如同吃飯喝水一樣簡單。而林尋的反應很怪,自從林西南走後,她不再像以前一樣會還手,隻是每次都死死盯着林陽,那眼神,林傑回想着,就像是在看一件死物……
聽到這,容季下意識皺了下眉:“老師不管嗎?”
林傑苦笑兩聲:“他們倒是想管,也得管得住啊。林陽針對林尋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老師開始還老懲罰他,可是林陽性格很倔,老師罰得越狠,他下次都要變本加厲還到林尋身上,老師們也無可奈何。隻要不鬧出人命,就當沒看見算了。”
林傑舉起杯子喝了一小口水,仿佛回憶起了他這輩子見到的最可怕的場景,瞳孔開始劇烈顫動。
“我記得,那是一個暴雨天……”
那日天黑得很早,吃完飯,林傑本來想招呼林海一起回宿舍睡覺,林海卻杵了他一下,用眼神示意他看外面。
林傑看過去。
走廊和食堂中間有一扇玻璃窗,透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