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九十年代,海州市曙光路、鳳凰路、大學東路曾發生過三起惡劣兇殺案。
這三起案件作案手法相似,受害者都是年輕女性,屍體均呈現出一種怪異的扭曲姿态,仿佛死前遭受了巨大的折磨。
警方成立了專案組調查此事,可是多年過去毫無頭緒。
留存檔案中最為引人注意的一點是,每件案子的現場都留有一把開信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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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市公安局,審訊室。
昏暗的審訊室内,牆上的時鐘滴答作響,顯得格外清晰。
房間中央擺放着一張堅固的木桌,兩邊各放着一把椅子。
牆上的單向鏡後,燕子垚和幾名警員正緊張地觀察着室内的情況。
嫌疑人被铐在椅子上,他的眼神閃爍不定,額頭上滲出了細微的汗珠。
他穿着一件皺巴巴的襯衫,顯得有些狼狽。
對面坐着一名經驗豐富的老警察和一位年輕的記錄員。老警察叫李秋鶴,從事刑偵領域多年,經驗豐富。
李秋鶴的眼神堅定而銳利,手中拿着一份文件,時不時地翻閱着。
他清了清嗓子,開始了審問:“姓名?”
嫌疑人猶豫了一下,然後低聲回答:“林,林博文。”
“你知道你為什麼在這裡嗎?”李秋鶴繼續問道,聲音平靜但充滿壓力。
林博文舔了舔幹燥的嘴唇,聲音有些顫抖:“我…我不知道。”
李秋鶴微微一笑,但眼神中沒有絲毫笑意:“十一月五日晚上,你在什麼地方,在做什麼?”
“在自己家,那天我發燒了,吃了藥就一直睡覺。”
李秋鶴眯了眯眼,“趙秀秀和你是什麼關系?”
林博文即刻回答:“普通朋友。”
李秋鶴擡眸看向林博文,短暫的沉默後,他問:“監控視頻顯示,十一月五日晚上,十八點三十分,你進入了白雲小區趙秀秀家。對此你怎麼解釋?”
林博文的臉色變得更加蒼白,他試圖保持鎮定,但聲音中的緊張無法掩飾:“我…我記錯了,那天是趙秀秀找我…要還我錢…我才去她家的。”
李秋鶴将手中的文件攤開,指着其中一張照片:“這是在趙秀秀家找到的,是你的吧。”
照片中是一份合同,上面寫着碩大的四個字:貸款合同。
林博文的眼中閃過一絲驚慌,他開始結巴:“我…我不記得那個東西。”
李秋鶴站起身,繞過桌子,靠近嫌疑人,聲音低沉而有力:“林博文,叫你來是因為我們已經掌握了充足的證據,你最好說實話。”
審訊室内的氣氛變得更加緊張,林博文的呼吸變得急促,他的眼神在李秋鶴和單向鏡之間遊移,似乎在權衡自己的選擇。
李秋鶴靜靜地等待着,他知道,有時候沉默比言語更有力量。
“我沒殺人!”林博文突然開口道,“我走的時候……趙秀秀還活着。”
突然,他仿佛是想到了什麼,激動道:“是那個人!一定是那個人!一定是她殺了趙秀秀!”
李秋鶴探究的看向他,聲音平靜而有力的問:“林博文,說清楚是哪個人。”
林博文抿了抿唇,“在我來之前,趙秀秀還見了一個人,那個女人穿着打扮特别華麗,一看就是有錢的主兒。她…她給趙秀秀的銀行卡裡,打了一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