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人都圍上方頓:“你跑哪裡去了,怎麼連個招呼都不打。”
方頓撓了撓頭:“真是不好意思,因為事發突然,臨時被别人約走了,我來不及給大家留信。”
“你家人還是同學朋友來了,怎麼也不一起請來店裡坐坐。”範憧雖然不高興方頓的不靠譜操作,但是好歹人平安回來了,也是事出有因,也沒必要揪住人家不放,又吩咐程櫻,“明天早上你去鎮上買菜的時候記得把告示撤了,再發一個人找到的聲明,免得有注意這件事的人擔心。”
方頓卻輕快地說:“不是我的同學朋友,是咱們店裡前幾天來的那個藝術家。”
“哪個藝術家?”範憧有點不解。
“就是要了上房、執意要給我們房費的畫家。”方頓把路上買的燒雞、飲料喝烤鴨打開分給大家,“知道肯定來不及做飯了,就買了點吃的帶回來。”
“你怎麼會跟他打上交道。”程櫻一早就餓了,忙前跑去的,一口還沒吃,現在終于啃上了方頓帶回來的燒雞。
方頓很高興地說:“你們這兩天都忙,可能沒注意到他。那天我把飯送進他房間準備走,他卻拉住了我,說我的廚藝很好,想介紹我去一線城市的大酒店裡工作。我覺得自己這時候還不到離開的契機、也不是應該離開的時機,所以婉拒了他。”
範憧卻說:“大城市工作的機會很難得,如果真的能介紹你去工作,不要輕易放棄。”
方頓大手一揮:“他跟我說了一個更好的門路。他告訴我,隻要我加入到他的畫畫團幫他賣畫,就能給我酬勞。同時,因為我在他的畫畫團裡,今後我想要去一線城市随時可以去,城市任選。”
“啊?那這些畫都是他送給你寄售的嗎?”範憧打開了方頓的箱子。
方頓說:“那倒不是,這些畫是我先把錢壓在他那裡,等我賣出去了,他就把錢還給我。”
“多少錢?”
“一幅畫600元币,一共花了我一萬元币。”
“……”
“你上當了!”經過接二連三的事件,程櫻成長了不少,她基本克服了遇事激動的習慣。然而方頓的話還是讓程櫻火冒三丈,“你被詐騙了知道嗎?你把錢給了他,他轉身走了,你還能去哪找他要錢?我們現在就去找他。”
方頓被程櫻的反應吓了一跳:“可是就算他人找不到了,我不是還有畫嗎?那位藝術家說了,這些都是梵低(僅為書裡設定)派畫系,留下來的都是傳世名作,每一幅都價值千金。”
範憧把畫放在桌面上:“這畫是挺抽象的,可是除了沒有直線條以外,和梵高也好、梵低也罷,隻能說毫無關系。你确定它能賣錢?還能賣上價格?一萬元币,你起碼得攢三五個月,這可都是你的血汗錢。”
那些畫都歪歪扭扭、烏漆嘛黑的,根本看不出畫裡的内容。現實世界裡的梵高畫作可以讓人一眼看到圖畫的内容,但這些畫不能,與其說是畫、更像是把黑色的顔料灑在紙上後,随手拿刷子刷的。
範憧又看了一會兒,發現其中兩幅畫的邊緣似乎可以拼接到一起去。難道這是把一幅巨大的畫裁剪成很多張小畫,用來湊數賣的嗎?
範憧滿是心疼的責備:“你看看這幾幅畫甚至可以拼接到一起,這根本是個拼圖,而不是畫,得想辦法讓他把錢還回來。”
方頓看大家都如此緊張,自己也開始慌了神,他結結巴巴的說:“那要不然我現在去找他把畫退了,他說了隻要我想退,随時都能退。”
程櫻把畫全都塞到包裡,拎着包就往外走:“前面帶路,快,我去跟你一起把錢要回來,要不回來我就打到他還回來。”
範憧:“别沖動,打了人恐生事端。”
然而,到了鎮上,那個畫家下榻的地方,早就人去樓空了。
方頓這才意識到不妙,額頭上冷汗直冒,他拉住隔壁的一個小女孩,問道:“小朋友,請問下居住在哪壁間的畫家去哪裡了?”
小女孩正在玩一個竹編球:“畫家,這哪來的畫家?你說這間房嗎?這裡從來都沒有住過人呀。”
方頓吞了口口水:“不可能的,我今天下午才從這裡出來。”難道說這個小女孩年齡太小了,搞不清楚狀況。聽說有的小朋友分不清想象和現實,會把做夢或者想象的東西當成是真的。
街道對面是一家賣糧油的門店,按照匾額的紋路和油污程度,店面應該有數十年的年頭了。
方頓下午出門時,看到店主夫婦正在打油,他本來想買些米和調味料的,但是手裡拿着畫,才沒有前去購買。可是他在門店前站了一會兒,店主應該是看到了他的。
店主正在收攤,準備打烊。方頓連忙跑向店裡:“敢問老闆,對面閣樓上住的畫家去哪裡了?”
店主迷茫地看了看方頓,又指向方頓身後的閣樓:“你說那棟樓?”
“對。”方頓瘋狂點頭。
店主說:“那家人三十年前就不在了,房子一直空着,沒聽說住過什麼畫家。”店主急忙收起擺在門外的五谷雜糧,“小兄弟,看你面生,這個點不要在鎮上閑逛,會遇到不好的事情的。一定要趕在二更(21點)前回家。我們要關門了,你也快回去吧。”
店家看了看時間,着急忙慌地拿了木闆,熄了燈,用木闆把門頂住。
空蕩蕩的街道上,小女孩不知道什麼時候離開了,隻剩下方頓和程櫻兩個人,提着一大袋子裝在相框裡的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