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法官居高臨下,把原告和被告的表現都盡收眼底。
他來了一句:“建議你們調解。”
這是法院常見套路,畢竟結案率是政法機關考核的關鍵指标。
當庭調解成功的話,法官KPI提升,他也能過個好年。
既然法官都開口,雙方也不能立即拒絕,總要給點面子走流程。
原告先聊,夏志琪和律師在外頭等。
鄭律師對她小聲道:“調解的話,180萬肯定會打點折扣。”
打點折扣?那可不夠。
過了一會兒門開了,原告律師雄赳赳、氣昂昂出來。
夏志琪覺得有些不妙。
如果180萬打折成18000,他們不會這副表情,不說惱羞成怒,至少也得憤恨不平。
那就隻能說沒打多少折。何況即使打到18000她也不認。
現在輪到被告了,張法官讓她和鄭律師都進去了。
按說不應該,這官司夏志琪沒有全權委托鄭律師。
讓律師進去,應該是察覺到夏志琪脾氣很犟,需要有人順着法官意思當說客。
那就意味着法官之前和原告談妥的賠付數字,離夏志琪的底線,相當遠。
果然,張法官關好門就到:“剛才和原告溝通,他們現在願意退一步,調節的話,賠付金額是原先的三分之一,60萬。”
夏志琪差點跳起來:“他們就是敲詐勒索,而且證據上也顯示他們理虧啊!”
張法官不動聲色:“你難道不理虧?你們确實侵犯了人家的肖像權。”
夏志琪道:“那就按照法律來判,該多少就是多少,60萬我無論如何不認。”
張法官雙眼閃爍着狡黠的光芒,問:“你如果不接受調解,後續一審判決的數目也很大呢?”
這是法官常見的調解路數,目的就是給人施壓。
本質上就是博弈。
夏志琪沒少看美劇,老外的律政劇裡連殺人犯都能和檢方談條件。
她估摸着老中也差不多。
這世上沒有什麼事情是不能談判的,所以她也不能說法官做錯了。
人人都有自己的KPI。
于是她深呼吸一口氣,盡量平複情緒,不讓自己顯得義憤填膺。
這時候她突然明白為什麼打官司要有律師了:律師不是當事人,可以盡量避免感同身受的體會,避免情緒大幅波動。
而當事人難免容易沖動,破口大罵都再所難免。
想到這裡,她笑道:“我不信一審判決會有這個數目。”
張法官沒笑,嚴肅道:“萬一有呢?而且你們輸了官司的話,這場判決的結果會跟着你們公司很多年,必然會影響公司的名譽。何況原告剛才申請延期,說有重要證據要補充,你不怕形式對自己不利嗎?”
夏志琪告誡自己千萬不要因為不想讓原告拖時間,而陷入對方挖的坑。
對方所說的補充證據、殺手锏之類,都是紙老虎。唯一的目的就是吓唬她趕緊同意和解,錢盡快給。
見夏志琪沒開口,張法官朝鄭律師使了個眼色,好像在說:“她不懂,你是業内從業者,難道不去勸勸?”
鄭律師小聲問夏志琪:“夏總,我建議你還是和你們老闆商量下,别這麼沖動。”
夏志琪有些莫名的煩躁,勉強點了下頭。
張法官露出笑容,讓他們出去再想五分鐘。
出門後,趙律師還沒開口,夏志琪就道:“我同意調解,但60萬不行,最多8000,法院一審不合理,我就二審。”
她憋着沒把這話擲到法官面前,已經算給他面子了。
鄭律師隻好長長地歎口氣。
不出意外的,官司又延遲了。
明知道對方是拖時間,沒理找理,你也得接受。
鄭律師思索再三,還是提出了自己的專業建議。
他說:“我覺得原告為了拖延開庭,除了說有新證據補充,多半還會在下一次開庭前,要求申請調查你們公司,甚至母公司的資産。”
夏志琪試探着問:“為了申請财産保全?”
趙律師點點頭。
确實,這招倒不得不防。
這年頭開公司的人,賬上趴着的流動資金一般都不會太多,幾十萬不是小數。
何況又是年底,要給供應商結賬,要給員工發年終獎。
到處都是花錢的地兒,項目還根本不到盈利的節骨眼。
原告真要是申請财産保全的話,她會很被動。
她問鄭律師:“我該怎麼辦?”
鄭律師說:“為了避免開庭一再延期,公司不如把資産清單主動提供給法官,讓原告的拖延再沒其它借口。”
很有道理。
夏志琪不由感慨:律師這個行當有一項重要任務,就是會預判人性,特别是人性的惡。
幸好之前和鴻輝合作時,夏志琪早就找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過一份資産清單,有效期還在,随時可以拿來用。
第二天下午下班前,她就接到了張法官的電話——對方果然提交了申請書,除了要求調查原告北京子公司的資産,還得調查海城母公司的資産。
後面一項被駁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