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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次去女朋友的學校,都會延挨到坐最後一班公交車再回學校。不過,也有算不好時間的時候,末班的公交都趕不上了。出租汽車我肯定是不會去坐的,隻有幾公裡遠,卻要十塊錢。這對我來說太奢侈了,比我一天的飯錢都多。
室友們感覺我回來晚的時候,也會問我:這麼晚了,咋才回來?我就自嘲一下,說自己是坐着“11路”回來的。靠着兩條腿走回來,可不是“11路”嘛!
那些年,确實因為錯過末班公交,坐了許多次11路。每當呼哧帶喘地跑到公交站台,确認一下末車的時間。估摸着末班車大概是過去了,就要自己走回來。當然,也有估摸錯的時候。走到半路上時,看到塞得滿滿當當的公交車,在我的眼前疾馳而過。
我從未覺得因為坐不到公交,自己走回學校是個問題。尴尬,确實有那麼一點點,但很快就會忘記。我挺喜歡走路的。走着會覺得輕快自由,比在公交車上人擠人的舒服些。我可以在走路時,看看街邊燈火闌珊的商鋪,也可以看看那些晚上仍在奔走的人們,還可以東想西想地那樣思考。
我來省城上學以前,對省城是沒有什麼深刻印象的。在我還沒有記憶的時候,我們家就搬到了故鄉。中間來過省城的那次,也就是一走一過的那點兒時間,哪裡還會留下許多的印象。
那個承載着我童年的快樂與煩惱,山抱水環的小城,才是我一直認定的故鄉。我的故鄉,是别人口中的窮鄉僻壤。晚上一過八點,幾乎就沒有人在街上走着了。臨街的鋪子,沒有幾盞霓虹燈會在夜色中閃爍。但我故鄉的夜空中,有着漫天的繁星和傳說中牛郎與織女隔岸遙望的銀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