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套房子原本是有三個房間的,但孩子越來越多、漸漸長大,也就不好再像小時候那樣混住在一塊兒了。
稍大些的那間,就被隔成了兩個小單間,梁萬和他同母異父的弟弟宋楓一塊兒住,宋濤單獨住一間。
而另外兩個房間,分别是老三老四兩個女孩、楊翠華和宋承志夫妻倆在住。
相比于其他人住的地方,他們夫妻倆這屋的家具倒是十分齊全。
梁萬拉開床頭櫃的抽屜,一眼就看到了被放在最上面的糧油本,再往下翻翻,戶口本也看見了。
把戶口本和糧油本揣進兜裡,抽屜和房間門也都恢複原樣。
梁萬神色如常地離開了紡織廠家屬院,又去街道辦開了封介紹信,随後,直奔區政府的結婚辦事處,他和韓菁約好,在那兒見面的。
禮拜一,在結婚辦事處這兒排隊的人并不多,梁萬和韓菁前面就隻有三對兒。
這幾年,講究的是一切從簡,結婚證上連照片都不用貼。
問清名字、看過戶口本和介紹信、再問一遍是否自願,就能領到證了,流程簡單,辦事速度自然不慢。
很快,就輪到了梁萬和韓菁他們!
“叫什麼名字?戶口本和介紹信給我。”
大姐頭也不擡,隻伸手接過戶口本和介紹信,又聽梁萬和韓菁分别報上自己的名字,嗯,能對上号。
“是自願結婚的嗎?”
“我們是自願的。”兩人異口同聲地答道。
“好了,這是你們倆的結婚證,收好啊!出門右轉,去領票!”
“嗯,大姐,請你吃糖,沾沾喜氣啊!”
這包糖是韓菁出門的時候、向英塞到她懷裡的,結婚總歸是件喜事兒,擺不了酒,給人散點兒糖,也算是熱鬧過了!
嗯?聽到這話,像個無情蓋章機器的大姐這才擡起頭,看了這對兒小夫妻一眼。
怪不得大方呢,這姑娘一看,條件就不差!
接過糖塊,大姐偏着頭瞅了一眼,看見他們後面暫時沒人了,便抿了下嘴唇,輕聲道:
“咱們區今年大方,剛結婚的小夫妻,可以去隔壁屋領一張糖票、兩張布票、兩斤棉花票、一張點心票。
但你們也知道,有些東西家裡都已經給備下了,留着票、把票硬生生放過期,或者再花錢去買,這不都是浪費嗎?
你們東西要是還沒買齊的話,待會兒出去可以在附近逛逛,說不定能遇上人,互相交換、各取所需,也算幫忙了不是?”
到底是在政府部門上班的,雖說有些事情都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但大姐說話依舊十分謹慎。
她倒是不缺這幾塊兒糖,但人家有心給,她随口跟人多聊幾句,倒也不妨事。
“我們知道了,謝謝大姐啊!”
韓菁道謝,說着話的功夫,梁萬已經去隔壁屋把6張票領回來了。
兩人離開辦事處,果不其然,在附近看見了兩個一直在那兒轉悠的人。
不過,韓菁沒打算過去,他們家有三個人上班呢,她爸又在食品廠,别的不說,每個月按内部價買點兒糖,還是不成問題的。
再說,一對新婚夫妻就隻有6張票,她和梁萬一口氣拿出十幾張帶着标記的票去買東西,是生怕别人瞧不出貓膩來嗎?
“菁菁,想買相框的話,得去照相館還是百貨大樓啊?
咱們倆的結婚證,長得跟獎狀似的,估計抽屜都不一定能塞下,折起來吧,我又怕時間一長、字兒都模糊了。
幹脆,咱們買個相框,按着結婚證的大小買,回頭挂在屋裡,也不怕哪天給弄丢了。”
雖說結婚證上隻有短短的三行字:
“梁萬,年二十歲(男),韓菁,年二十四歲(女),自願結婚,經審查合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于結婚的規定,發給此證。”
但兩輩子加起來,梁萬這可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回,看着這簡簡單單的結婚證,可不就越瞅越覺得稀罕嗎?
“……”
啊?韓菁險些懷疑自己的耳朵,不是,結婚證這種東西,難道不是放在那兒就行了嗎?
他們又沒想過離婚,這證以後也用不到了,那管它是字兒模糊了,還是被折得皺巴巴的,又有什麼關系呢?
“你看啊,要是放在相框裡,那咱們倆的結婚證肯定能被保存得很好,等到十幾二十年後,依舊跟剛領到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