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廠規模不小,效益也好,但這年頭兒,填飽肚子才是重中之重,人都快餓死了,還管穿得是不是光鮮亮麗呢?
所以,相比之下,食品廠才是安城的“心頭寶”,在工作場合,張書記倒是和韓學禮打過交道,但要說私人交情,那就是半點兒都攀不上了。
可誰能想到,還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和韓學禮攀上私人交情的機會,這不就主動送上門兒來了嗎?
送走梁萬,張書記扭頭就讓任秘書寫了篇稿子,送到廣播站去。
至于後續會引發的軒然大波,那跟他又有什麼關系呢?
住着人家的房子,睡着人家的媳婦兒,還想把人家的兒子趕走、徹底鸠占鵲巢,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張書記覺得,廠裡大部分的正常人知道後,都隻會誇他這個書記幹得漂亮!
那廂,對于他去紡織廠幹的大事,梁萬也沒瞞着韓家人。
“我把房子讓出來了!那套房子本來就是因為我爸犧牲、廠裡特意關照、才分給我們的。
要是我媽沒改嫁、還是梁家的媳婦兒,那她一輩子住在那套房子裡,都沒人會說閑話。
可在多年前,她就已經嫁給宋承志了,她都不是我爸的媳婦兒了,憑什麼還住着我爸用命換來的房子?
如果我的戶口還在宋家,廠裡也不會多說什麼,但我的戶口從宋家遷走了,那一家子,不就是鸠占鵲巢的外人嗎?
這年頭兒,誰家住房不緊張?紡織廠上次分福利房,都是幾年前的事情了,他們卻能住得那麼寬敞,别人不眼紅才怪呢!
我把房子讓出去,一來,是發揚精神,不想占廠裡的便宜,這屬于立場正确,誰都挑不出毛病來。
二來,是給自己出一口氣,也給那一家子找點兒事情做。”
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規則,這時候可不講究什麼夫妻财産,在大家的老觀念裡,你都改嫁了,憑什麼帶走夫家的财産、用來養你後頭的男人孩子呢?
梁萬跟着楊翠華過,算是給這件事添了個說得過去的理由,可現在,他不想讓那一家子吸原主的血、占便宜了,那他們就隻能灰溜溜地從那套房子搬出來。
雖然按理說,那套房子也有楊翠華的一點功勞在,但梁萬可不管那麼多,他本來也算不上好人,對着想找茬兒的人,就更不會去大發善心了。
紡織廠下次分房,還不知道得等到什麼時候呢,在此之前,宋家人就先去找街道辦、每個月花錢租房住吧!
單單是從寬敞的大房子裡搬出來,就足夠讓那一家子吵上一陣兒了。
何況,每個月都會多一筆租房的開支,手裡的錢緊張,那就更容易一言不合、激起火氣了。
反正是狗咬狗一嘴毛,梁萬才不會有任何心理負擔呢。
事實上,正如梁萬所想,聽見廣播傳達的内容後,正在車間幹活兒的楊翠華頓時愣住了,險些懷疑起了自己的耳朵。
“诶,翠華姐,廣播裡說的梁萬同志,就是你大兒子吧?這同志人不錯,居然發揚精神、把自己的房子讓給了住房困難的人家。
對了,廣播裡好像沒說那套房子分給誰了,翠華姐,你也知道,我們家等排隊分房,已經等好幾年了。
你家大兒子既然是讓房子的人,應該能在領導跟前說上話吧?
咱們認識這麼長時間了,我從來都沒求過你什麼,這是頭一回,也是最後一回,你看,能不能讓你大兒子跟領導說說,把那套房子分給我家啊?
我請你下館子,一頓,不,三頓都行!”
說話的人叫李愛文,雖然叫的是“姐”,但她其實還不到三十歲,因為不在家屬院兒住,對最近家屬院兒津津樂道的事情了解不多,這才正好撞到了槍口上。
盡管她說話的功夫,已經有人不停地拽着她的袖子來提醒了,可李愛文這人好似缺了根筋,完全沒意識到不對勁兒。
“想得美!那是我家的房子!是我家的啊!梁萬!你個殺千刀的!王八犢子!小兔崽子!你憑什麼把我的房子讓出去啊!”
楊翠華兩眼通紅,心裡那叫一個恨。
她怎麼也沒想到,梁萬這個該死的小兔崽子膽子這麼大,居然悶不吭聲的,把他們家的房子讓出去了,他憑什麼啊!
那是她的房子!是她在宋家人面前挺直腰杆的底氣!這個王八蛋,他怎麼不去死啊!
廠裡領導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明知道梁萬都去當上門女婿了,沒有權力處置他們家的房子,竟然還由着他胡鬧,收下了這套房子!
該死的!全都去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