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生意蒸蒸日上,雖然每天忙得腳不沾地,心裡卻洋溢着滿足。邵景周依然雷打不動地天天來報到,見我忙不過來時,甚至會主動幫着招呼客人。有些熟客自然而然地喊我們“老闆老闆娘”,他也隻是含笑應下,從不糾正。
我們之間漸漸形成了一種默契,誰都沒有捅破那層窗戶紙,他依舊借着朋友的名義來幫忙,每當我需要幫助時,他總能在最恰當的時刻出現,又在我略顯局促時輕描淡寫地說:“朋友之間,就應該相互幫助。”
這份體貼讓我滿懷感激,甚至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我确實心動過。甚至還能想起他的那句“我喜歡你,給我一個機會可以嗎?”
重都的夏日悶熱的像個蒸籠,擺攤時熱得受不了,我就拿小風扇吹一吹,但多數時候忙着招呼顧客,根本顧不上吹風,常常忙完才發現早已汗流浃背。
有次甚至中暑了都沒察覺,還在幫顧客翻找衣服。等攤位終于清靜下來,突然一陣頭暈目眩,額頭後背全是汗,剛想坐下歇歇,雙腿一軟差點栽倒。
邵景周一個箭步扶住我,看我臉色就知道是中暑了,他二話不說擰開礦泉水遞給我,一手拿着小風扇一手拿着紙闆不停的幫我扇風,見我緩過來一點後,又匆匆跑去買了藥。
我說沒事,他卻執意要送我回去休息。最後拗不過我,隻好讓我坐在一旁休息,他去招呼客人。
那天晚上幾乎都是他在忙活,因為我不舒服,收攤也比往常提早了一小時。
那天我沒騎車回家,是邵景周開車送的我。我靠在副駕駛上昏昏沉沉,等紅燈時他突然轉頭問我:“你很缺錢嗎?”
我怔了怔,扯出個笑:“誰不愛錢呢。”
“我可以給你。”邵景周的聲音很輕,“你不用這麼辛苦……”他停頓片刻,“我可以養你。”
“我可以養你!”這句話太熟悉了。
二十歲的江亦也這樣說過,說要養我,說要我等他,說要帶我離開泉京。
我閉眼靠在座椅上,忽然覺得好笑。這輩子能被兩個男人說要養我,雖然都還沒兌現,但至少證明,我也蠻厲害的是不是?
“我養你”看似簡單的三個字,說出口可太容易,但有幾個人能做到呢?
擺夜市一年多,每天和邵景周朝夕相處,說不心動是假的。
就像我曾經以為我隻會愛江亦,無論多少年,無論他有沒有結婚,我隻愛他。卻沒想過我有一天,也會為别人心動。
以前總聽人說,人這一生會為很多人心動,我還不信,如今才發現這是真的。
我以前總以為愛一個人就要專一,就要愛他一輩子。
後來才知道,心動不代表不專一,真正的專一不在于一生隻愛一人,而在于愛一人時一心一意。隻是很少有人能做到罷了。
我抿唇輕笑:“不用,我可以自己養自己。”
我想起俞豔說過的話:“都快二十五了,連戀愛都沒談過。就算有喜歡的人,人家現在也該結婚生娃了吧。”
說實話,我也不明白自己究竟在執着什麼,自從離開泉京後,我就一心撲在賺錢上。夜深人靜時,江亦的身影偶爾會浮現在腦海,卻從未入夢過,一次都沒有。
很多時候,我都在問自己,是不是該徹底翻篇了?放下那些過往,忘記曾經的一切,重新開始。
畢竟,趙錦的人生前程似錦。
我至今都想不明白自己為何稀裡糊塗的就出了那個決定,等回過神來,甚至懷疑是暑熱讓我昏了頭,才會鬼使神差地答應和邵景周交往。
這場戀愛開始得莫名其妙,當“我們試試看吧”脫口而出時,連邵景周眼底都閃過一絲錯愕。就像三個月後,我們的分手同樣來得猝不及防一樣。
俞豔得知後說我太草率了,連個正式的表白儀式都沒有,就上趕子答應人家了。她強調至少該有鮮花和鄭重的表白流程。
俞豔是浪漫主義者,尤其注重儀式感,包思齊和她在一起時總會精心設計各種浪漫橋段來滿足她的期待。
可惜她和包思齊最終還是分手了。
包思齊一心想和俞豔結婚,甚至承諾不用俞豔跟他回江饒,願意在重都買房安家。他說已經說服了父母,就等雙方家長見面商談。
包思齊沒少往俞豔家跑,有時呼朋引伴,有時獨自登門。可俞豔從不在父母面前承認他們的關系,隻含糊其辭地說他是“朋友”。
我不理解俞豔為何如此固執,包思齊明明為他們的未來鋪好了路,她怎麼還是不肯點頭?
我看的出來,她也是愛包思齊的,我隻是不明白既然相愛,包思齊為她做了那麼多,她怎麼就是不為所動呢?
俞豔喝了一口啤酒,幽幽道:“他父母打心底不喜歡我,現在勉強妥協,婚後指不定要鬧出多少矛盾。”她摩挲着酒杯繼續說,“再說那房子隻付首付,往後幾十年都要為房貸奔波,這種日子我可不想要。可能是我自私吧,但戀愛和結婚根本是兩回事。現在還有新鮮感,等結了婚整天圍着鍋台轉,想想都窒息。”
她說自己隻想享受當下,想吃就吃,想玩就玩,何必用婚姻束縛住手腳?
她甚至不明白包思齊為何執着于結婚,“保持戀愛的新鮮感不好嗎?要是真有錢到不用為生計發愁,我倒可以考慮結婚。可現在錢都在他父母手裡攥着,拿什麼結婚?”
說到底,終究是錢的問題。
俞豔說,包思齊家明明有錢,買房卻隻肯付首付,擺明就是他父母不認可她,不想讓兒子留在重都。
說到這裡,她冷笑一聲:“包思齊不是本地人,我爸媽也不可能同意我嫁到外地去。就付個首付?我爸媽更不會答應了。”
我不明白,既然彼此相愛,為什麼要被這種事拆散?首付又如何?兩個人不能一起奮鬥嗎?
“你不愛他嗎?”我問。
“妹妹,愛情能當飯吃?”俞豔反問道,“我和一個人在一起是為了享受生活,不是要當家庭主婦整天伺候老公孩子,還得處理婆媳矛盾的。”
她停頓片刻,又補充道:“除非他家每個月能給我幾萬零花錢,結婚生孩子有保姆照顧,我倒是可以勉強考慮考慮。”
我知道,她愛包思齊,但更愛她自己。
俞豔總把“包思齊不是重都人”挂在嘴邊。可既然這麼在意,當初何必浪費這麼長時間和他談戀愛?有時聚會時她突然發脾氣也會念叨這句話,在她心裡,重都人就是最好的。其實大多數重都人都這樣,骨子裡就覺得自己的身份高人一等。
俞豔不願意和包思齊結婚,也不是說不願意,可能是包思齊的安排沒有達到她的預想吧。可包思齊卻一廂情願地為兩人的未來籌劃着,他甚至自作主張地把父母從老家接到重都,就為了讓二老見見這個“準兒媳”。
矛盾正是從這裡爆發的。
包思齊想讓俞豔跟自己回家去見見父母,俞豔不同意,他說會将父母帶過來,俞豔并沒在意,沒想到他竟真的把人帶來了,這讓俞豔既驚又怒。
“他一聲不吭就把他爸媽帶來了!”
俞豔說,她當時知道這個消息時,整個人都是懵的。她質問包思齊,“我明明跟你說過的,不見不見,你還帶他們來幹嘛?”
包思齊委屈地辯解,兩人為此大吵一架,最終俞豔還是勉強同意赴約。
見面時的氣氛格外尴尬,或許是長輩等待太久心生不滿,又或許本就對“拐走兒子”的俞豔心存芥蒂,包思齊的母親全程都冷着臉,倒是他父親一直在圓場,話裡話外卻都帶着刺。
俞豔又喝了一杯酒:“他爸說包思齊和我在一起後,前前後後做了好幾樁生意,問家裡拿了不少錢,結果呢?全打了水漂,後來回去上班,每周還要變着法跟家裡要錢,還說光這半年,包思齊給我花了得有十幾萬吧。”
她冷笑一聲:“做生意誰說得準?有賺有虧,當時一起創業時,我也投錢了啊!再說了,包思齊的錢又不是都花在我身上了,他自己不也花了嗎!”
她吃了兩口菜,接着說:“他爸還笑着說,他們不計較這些,年輕人談戀愛花錢是應該的,呵!說想問問我結婚的事,如果有空,這兩天雙方家長就見見面。說的真好聽,見面菜還沒上,就張口閉口提錢,就這樣,還見什麼父母。”
其實我很擔心俞豔去見包思齊的父母,怕他父母會給她難堪。後來想想她的為人處世一向圓滑周到,知道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更清楚對誰該說什麼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