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要看了!”
也不知道她這話是說給誰聽的,安绫深吸了一口氣,翻開了書的第一頁。
就像之前說的,這本書不厚,講的故事也很簡單。
它講述了一個名叫褚則英的漁家女一步步深入江湖危機,走上修仙大道,最後成為六大派之首的淩霜門門主的故事。
安绫看完時,天色已經暗了下來。
故事很短,真的很短。和一朵曾經寄來的那些每個系列以十數冊計的小說不同,這部小說滿打滿算隻有十萬字。
因此,一朵在每一章裡塞入了大量的信息,對于某些值得展開細聊的事件也隻能一筆帶過。
說實話,閱讀體驗算不上輕松愉快,和那些正規出版的小說更是比不了。文筆一般,故事性也算不上獨樹一幟,要安绫來客觀評價的話,真是各方面都很平均的作品。
平均,也就是平平無奇。
但對安绫和一朵來說,它就是最為特别的。
因為每條設定,每個細節,她們都曾在信中讨論過。褚則英喜歡怎樣的顔色,用什麼武器,會遇到什麼危險,又将如何化險為夷……她們在紙筆交錯間事無巨細地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那是褚則英的前半生,也是一朵和安绫的故事。
在回信時,安绫覺得,自己已經不需要再多說些什麼了。
那些缺點,不足,一朵一定都懂。安绫不想做一個掃興的人——在不用面對面說話時,她向來如此善解人意。
【已閱。】
于是她寫道。
【期待你的下一個作品。】
……
不過,沒有下一作了。
這樣的交流持續了兩年便中斷了。
沒有任何征兆,安绫甚至花了兩周時間寄出了兩封同樣的信,以此來驗證它們并非是被退回或者拒收。
最後證明,事情就是如此簡單,一朵不再寄信來了而已。
不安,困惑,猶豫,甚至是有些哀怨。安绫那一個月的心情都不怎麼樣,就連安遙喊她去劇院表演,她都萎靡不振,像丢了魂一般。
隻是日子還得繼續過。
可能是出于對一朵不道而别的怨恨,安绫憤憤地想,她要開始自己寫了!
她的學業繁忙了起來,腦海中的靈感卻越發活躍。看着老師在黑闆上寫下各種數學公式和定理,安绫的思緒就會飄到被天道所囚困的三千世界中去。
既然被囚困,就必然有人要尋求破局,這正是自然之理。
所以她從最開始就定好了,這本書的結局是主角破碎虛空,來到了三千世界以外的星海中。至于之後會發生什麼,她準備之後再想。
然後是主角的武器,她該用什麼呢?
不能像褚則英那樣用長槍,不然豈不是顯得她一直活在一朵的陰影中嗎?
安绫思來想去,決定還是讓主角用劍好了。
她知道,已經有無數修仙文的主角最後成了劍仙——但那又怎樣?她安绫在夢裡用的也是劍,屠龍都能用劍,修仙再用用怎麼了?
于是,安绫修修改改,設定一變再變。
年歲悄然而逝,她還在清河。
她所在的地方有一條長河穿城而過,安绫住在相對郊區的位置,河流在某處分成了兩條,一條往正東,一條往東南而去。
安绫的家坐落于其中一條河的河畔,隻要她朝窗外張望,就能看見河水奔流不息。
這樣的日子很和平。
和平到她有足夠的時間找到一條通向結局的完美路線。
在故事的最初版裡,負責擔任反派的是褚則英的弟子,魔教聖女朝霜玉。這是一版充斥着她個人愛憎和各種超展開的故事,結局是朝霜玉帶領魔教一統天下,主角則死在了築基期,連大反派的面都沒見上。
寫完這版的大綱後,安绫很快就把它擦掉了。别的不說,與其說是反派,這個版本的朝霜玉更像是主角——隻不過是邪道主角。
安绫覺得這樣的故事應該也會有人看,但她畢竟不喜歡這樣的結局。
于是她寫了第二版。
這一版裡,主角是個天賦平平的普通人,靠着偷奸耍滑,偷雞摸狗,偷梁換柱加偷天換日,最後成了盜聖。
這位盜聖為了蒼生死于魔教之手,比初版好一點的是,她至少是死在大結局前的。
安绫一周後再看這個版本時,扇了自己兩巴掌。
随後,她又寫了四版故事,但不知為何,每一次主角要麼死在半路,要麼死在結局前——仿佛有某種神秘的力量在促使安绫将她的命運引向破滅的結局。
痛定思痛後,安绫反省了自己。她覺得,這估計是因為自己久久沒有為自己的主角起名字。
是的,她光是想出朝霜玉這個名字就已經竭盡全力了,其他的人物全都是能用代稱就用代稱,絕不想再多費一絲心力。
直到這時她才發現,她從來沒有忘記過一朵。
她還留着她的信,她寄來的書,她最初的故事。
安绫久違地翻開了那本小冊子。
書頁已經有些泛黃了,一晃過去了這麼多年。
她這才發現,自己從來沒有好好地思考過自己的主角究竟是什麼人物。
她隻知道她用劍,故事的結局要有人成仙。
但在這中間呢?
她的名字,出身,她的性格,喜好。
她和别人的恩怨,她自己的愛恨。
【她是一個大大咧咧的,性格直爽的奇女子。】安绫在筆記本上寫道。
【而這樣的她要想抵達一個完美的結局……】
【她會在築基期與朝霜玉相會,然後,她們會一同改變整個修仙界的未來。】
安绫沒有給别人看過這個故事,她隻是把那些塗改的亂七八糟的信紙寄給了一朵。沒有回信,也沒有退回,就和她料想的一樣。
她也從沒有和别人說自己寫過一本小說。大學畢業後,她就逐漸忙碌了起來,工作很忙,學新東西也很忙,就連一直纏着她的夢也顯得不那麼可怖了。
加班和夢裡被滅國比起來,還是現實裡的加班更恐怖。
是的,不管是奇怪的夢,消失的筆友,寫過的故事,統統都不重要。
如果那一天,林千帆沒有如此自稱的話。
……
【一朵,你好:
【距離你第一次來信已經過了七年了,不知道你現狀如何。】
【我最開始怨過你,不過,後來想想,就算不寫信給我,隻要你人沒事就好。】
【不說這些了,總之,我自己寫了篇故事,是發生在褚則英之後的,修仙界的故事。】
【都是原創人物,希望不會破壞你的世界觀。】
【主角呢,是個很愛操心的家夥。雖然被其他人稱為用劍的天才,但我覺得,她的才能不是構成她的唯一的重要之物。】
【她真正重要的,是能看見别人的勇氣,并回之以自己的英勇。】
【我還在做那個夢,你七年前的第一封來信給我的影響真夠大的,現在我有時都會開始用“餘”來自稱了。】
【……不過,就算是夢裡的那個我,應該也會認同我的觀點吧。要說為什麼的話,我和她的思考方式可能差不多?畢竟我就是我嘛。】
【寫了些亂七八糟的,希望你别見怪。】
【最後,既然我自己寫了篇故事,也許是該給自己起個筆名了。】
【我想,就用主角的稱号好了。】
【期待你的回信。】
【——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