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玩意是稀罕物,我們這個小地方,警察少,裝備更少。
金言貼身穿上,常勝幫忙時發現他後背上的斑斑點點,啧啧了兩聲。
我換上了之前的衣服。
雖然做了很久社會人,但我的衣服還是靠近了大老闆,西裝領帶、挎□□鞋,其實還應該戴上墨鏡,但太陽快落了,我不想讓對方誤以為我是阿炳。
常勝不和我們一起去,路上眼睛多,他怕暴露,隻能塞了一個新來的小警察扮我的小弟給我開車。我的大奔比警局的破車氣派多了,但金言的眼睛一直在我身上,不知道是不是這身裝扮讓他新鮮,一路上他的手一直在揉我的衣角。
我怕他緊張,和他說:“小西山山頂能看海,等辦完了事,我帶你上去。”
金言點頭,在我的臉頰上親了一口。
前面的小警察可能沒見過這種,踩刹車的腳都抖了一把。
路程不長,很快就到了,倉庫裡亮了燈。
我皺着眉,其實還是不想讓金言摻和進來,和他商量,“你在這兒等我。”
誰知道他一扭頭去開車門,直接下了車。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學會的開門,正當我思考怎麼摁住他時,金言拉開了我這邊的門。
“三哥。”
我歎了口氣,搭上了他的手。
倉庫的鐵門很破,金言推開時發出巨響。長海被綁在椅子上,有一隻眼睛被打得發紫,他看見我,先是笑了,然後像聊家常似的沖我喊,“你怎麼回來了?”
長海旁邊坐了一個男人,寸頭,眼睛大得像個姑娘,嘴唇卻薄的不像話。他一腳踹翻長海的凳子,用腳踩着他的大腿,“山哥。”
“先是打我,然後又綁我弟弟。”我把包扔給金言,“章老四是不想我活了?”
柱兒像是聽見什麼笑話,“誰敢不讓您活?”
“你明知道章老四不在我手裡。”我苦笑,“說不定是有了新的小朋友,躲你呢!”
“那你說我應該去哪找他?”柱兒朝我走來,金言下意識攔在我前面。
“人口失蹤歸警察管,我隻想要回我弟弟。”
“你弟弟殺了我大哥,一命抵一命。”柱兒從腰間掏出槍,回手指在長海的腦袋上,“公平嗎?”
長海精神起來,啐了一口血沫子,“幹你媽,誰他媽的殺了他!明明是你開的槍!”
我有點發懵,但很快反應過來,幹我們這行的,鬥争并不少見,能做領頭羊除了有能力就是要服衆,很明顯,這個柱兒需要為前任大哥的死找個理由,然後名正言順地繼承。我和長海被他選中了。
北山市就這麼大地界,大街小巷都知道我和章老四結仇,連學校門口收保護費的小仔都自成兩個陣營互不幹涉,選我很合理。
“冤有頭債有主。”我也從兜裡掏出槍,當對方拿出武器時,我也需要談判的籌碼,“你和老章的事我不管,但我今天得把我弟弟帶走。”
“可是人死了總要有個交代。”柱兒看了眼旁邊的人,我不認識,應該是他自己的小弟,“大哥和我出去一趟就沒了,我日子也不好過啊。”
“掉海裡喂魚了。”我不敢放下槍,精神百分百繃住,“放了長海,我給你找隻替罪羊,這事就算了結了。”
廢棄倉庫裡全是灰,我瞥見小警察的手揣進兜,這是人到位的信号。
“山哥還是這麼愛了結啊?”柱兒又朝我這邊挪了兩步,我瞄準他的手腕,槍在來的路上就上了膛,随時準備動手。
“還沒看出來?”柱兒歪了歪腦袋,桃花似的眼睛眯起來,“貴人多忘事。”
我仔細想了想,然後把槍對準他的腦門。實際上,如果不是常勝在附近,我一定馬上開槍。
就像他說的,我最愛幹的就是了結别人。
“五年前。”柱兒指着他的後腦勺,上面有一條淺淺的疤,被頭發蓋着幾乎看不出來,“這兒!”
我沒工夫和中二少年廢話,别說五年前,打我出生起,隻要是和我有仇的人,我肯定不能隻給他留個疤,至于其他的,那些莺莺燕燕,我心疼還來不及,在這件事上,我算的上是北山市第一有情人。
所以我真不知道他是誰。
“還沒想起來?”柱兒開槍,打在長海旁邊的牆上,金言站在我身前,他沒見過這種陣仗,身體明顯抖了一下。
短暫的耳鳴之後,我聽見房頂窸窸窣窣的腳步聲,沒放信号,常勝不會輕舉妄動。
“五年前,紅雙喜二樓,我為你擋了一刀,但你沒留我。”柱兒把槍上膛,實際上這時候我應該開槍,至少打中他的胳膊,但我還是聽他把話說完,“你明明知道我出去會被他們逮住,但你還是沒留我。”
“你當時才多大,我留你幹嘛?挖了你的腺體去黑市賣錢嗎?”我白眼一翻,“所以你跟了姓章的,為了報複我?”
太荒謬了。
可能是因為我的反應不符合他的預期,我看到他的槍又拿起來,這一次他指了金言。
我幾乎沒有思考就發送了信号。事後想起真的很可笑,有點覺得對不起長海。
可能是因為有防彈背心護體,金言絲毫不慌,像和村長為了雞肉吵架一樣不慌。
常勝快速反應,對于這個小地方的警察來說,打擊黑惡勢力也算是很大的“業績指标”。
但槍比常勝快。
我沒想到這個柱兒這麼有種,他的槍口一轉,直接指向了我的腦袋。
0.01秒之中,我想了很多事。
0.01秒後,子彈打穿了金言的肩膀。
我先是慌張,然後想要反擊,身邊的小警察呆在原地,我有小弟,柱兒也帶了人,常勝進來前,我連開兩槍,打中一發,打歪一發。
可能是這個行為激怒了柱兒,他蹲在桌子後面瘋了似的開槍。
混亂中,金言倒地了。
我們這個小地方,警察少,裝備更少。
防彈衣其實是棉馬甲夾了兩塊鐵闆。
鮮血湧了出來。
與此同時,常勝沖了進來。
我抱着金言,跟演電影似的摸他的臉,可能還親了兩口,完全記不住了。
他張着嘴,但沒有聲音,我把耳朵貼上去才發現他可能已經發不了聲了。
那一刻,我下意識把他抱起來。
金言很沉,大小夥子在村裡鍛煉出來結實的肌肉,我一個瘸子,硬是拖着他。
我要去山頂。
後悔,真他媽的後悔,昨天為什麼不帶他看,不!我為什麼不把他綁在家裡,讓他等我回來。
故事的結尾,在小西山頂。
那天下了很大的霧。
金言死在了我帶他看海的路上。
沒有留下一句話。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