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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校園都市傳說(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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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太遠了,我很累。”

聞言,江煜彎下腰,甜甜地笑:“那我背你回去。”

說不心動是假的。

林溪謠:“你走路的速度有多快?”

“和你一樣。”

挺好的。

那他們能在明天的太陽升起之前回到家裡。

江煜等了半天,也沒見那讓他着迷的體溫傳遞到自己身上。他不解地看着她,沒有等來她的妥協,而是另外一個江煜。

一個模仿他長相的低賤拙劣品。

騷包江煜把車停在她們兩人身邊,故意按下喇叭,眼神得意地看着另一個一貧如洗,連外套都是由林溪謠提供的江煜。

“惡心死了。不懂廉恥的怪物。”騷包江煜嫌棄地說,把一套他看不上眼的快時尚廉價服飾丢了過去。

“快點穿上,你以為露肉出來,她就會喜歡你嗎?像一隻牲畜一樣,長着和你一模一樣的臉,真是丢臉死了。”

兩個江煜都不屬于主體,因此見到對方時,沒有那種潛意識知道對方不如自己的優越感。見面便把氣氛炒得劍拔弩張,頗有雄競修羅場的感覺。

新出生的這隻江煜沒有羞恥觀,但他看了一眼一旁默默吃瓜的林溪謠,還是穿上了衣服。

他的身體,不能給除她之外的其他人看見。

少年确實長了一副好皮囊,身段也優越得像人能帶火衣服的模特。被嫌棄面料粗糙的一次性快時尚衣物,穿在他身上,也給人手工高奢大牌的感覺。

兩個江煜長得一模一樣,卻因氣質不同,能輕易看出他們之間的不同。路人或許會以為他們是性格迥異的同卵雙胞胎兄弟。

“林溪謠,上車。”騷包美少年江煜喊她。

可他開的是用來耍帥的跑車,座位隻能坐下兩個人。與其說不能載下另一個江煜,不如說是如果不是新出生的江煜和林溪謠在一起,他從一開始就不會把他放在眼裡。

自然也不會有帶着他一起走的想法。甚至,不因為嫉妒,當場開車把他撞飛,都算是給林溪謠留了面子。

别以為他不知道,眼前這個該死的“他”,刻意和他建立起同生命之間的聯系,給他錯誤的共感,害他在附近繞了好大一圈才找過來。

本來他應該像她命中注定的男主角一般!在電影結尾的最後一幕閃亮登場!

都被眼前這個該死的“他”毀了!

不僅把他高貴的氣質糟蹋得全無,腦子也閃着生下來就該被溺死的蠢光,哪有人會背着另一個人走這麼遠的路?!

幸好他成功找了過來,不然“他”的詭計就要得逞了。

兩個江煜,同樣的黑眸相視,在空氣中擦出競争的火花,互相都因為嫉妒對方,恨不得當場把對方碎屍萬斷。掐死、碾死、燒死,最好永遠不要出現在她面前才是。

不想耽誤時間,同時害怕事情發展到她難以挽回的局面,畢竟江煜真的是很麻煩的生物。林溪謠拉開騷包江煜的車門,上車。但她也沒忘記把那一隻江煜叫上。

廢話,江煜是她的所有物。

她不允許有任何一隻江煜流落在外面,被别人撿走,或者和其他人和她類似的人建立羁絆。

世界上的人類數量比擅長繁衍的小強還多,彼此之間相似的人多如牛毛,誰能保證自己是獨一無二的那一個?

既然決定接受江煜這隻怪物,那他就隻能是她的。

于是,得意的表情隻在耳釘美少年的酷臉上停留了一秒,接着便是醜陋的惱羞成怒:“你為什麼讓他坐在你的腿上!”

“這對我一點也不公平!他這團死肉就不該活過來!!!”

少年狠狠地咒罵自己的同類體,他不懂為什麼,不懂自己到底哪點輸給了“他”。

“他”可以坐在林溪謠的大腿上,而他卻隻能當個工具人一般的司機。

酷哥江煜鬧起脾氣,微微垂下的眸子在額間漆黑劉海的碎發下若隐若現,如花瓣一般的薄唇鼓起細微的幅度。

惹他生氣的後果就是拒絕開車。江煜滿臉都寫着“快來哄哄我”、“要滿足我一切無理的要求”。

看來他吃掉的那個人類是個擅長勾引少女的好手。如果沒有另外一隻江煜拆台,在驚為天人的容貌和娴熟高超的技巧下,應該沒有人能抗拒他的引.誘。

那個江煜說的是:“你,還真有心機呢。”

他刻意咧開嘴,将自己的唇部擴張撕裂,變成恐怖故事裡裂口女一般的形象。像是為了刻意模拟出當時怪物吃人的場景給林溪謠看,好給她上眼藥。

對大多數女性來說,這樣的江煜最有魅力又如何?他可是吃過人的怪物。吞掉了一個不知是男人還是女人的人,才學會了這些撩撥人類的技能。

正如他看不起如野獸一般魯莽耿直的他,他也看不上需要吞吃人類,才認為自己有魅力的“江煜”。

江煜隻要存在于世間,哪怕隻是一丁點碎肉塊,人類都該為他着迷。吞食人類去獲得那些技巧,對他來說才是折辱自己。

怪物自戀得過分,雙标對他來說是天經地義的屬性。他似乎完全忘記自己曾經為了得到接近林溪謠的方法,而迫切地渴望吞食她的一部分。

他們在焦灼地對抗,但總要有一個人站出來開車。最後的局面演變成了,由林溪謠開車,兩隻江煜以疊在一起的方式,坐在她的副駕駛位置上。

原本他們可以選擇融為一體,可惜雙方都過于厭惡對方,像是沾上對方的皮膚一點,自身就會腐爛崩潰似的。兩個江煜的接觸都隔着他們身上的衣物。

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林溪謠開車從公路上回去的時候,不停有許多江煜,像搭便車的背包客,有的穿着破爛,有的穿着休閑,有的赤身裸體,像剛從胚胎的狀态中發育長大。

這些江煜紛紛豎起手指,請求讓他們上車。

她起初還擔心車子裝不下這麼多江煜,換一輛運輸的大卡車還差不多,但是那些江煜上車之後,也都紛紛選擇了自己的陣營——

他們從倉庫裡出生的江煜和吃過人的江煜中,選擇自己看得最順眼的那一個,和他融為了一體。

因此,不管路上像撿寶藏遊戲一般找到多少個野生的江煜,在林溪謠身邊的,就隻有這兩隻江煜。

唯一的不同點在于,吸收了越來越多的自己,他們的存在感變得愈來愈強,性格也愈來愈鮮明。

這導緻林溪謠她經常開車開着開着,下一秒反應過來時,便發現自己從某個時刻開始,目光不再看着前方的路段,而是放在了江煜身上。

她警告自己一番,又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在駕駛上,然而注意力回來時,目光又是緊緊地追随着江煜。

簡直沒完沒了了!

她把車停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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