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對嘛,夠兄弟,要是不會追告訴我,我幫你實現願望。”
常珩好看的狐狸眼眯起,咬字很重,“暫時不需要我想自己再試試看,不過,我這裡倒是有個目前你可以幫我實現的。”
時幸這會兒正起勁,“什麼什麼?我能實現自然滿足。”
……
看着身上的熟悉粉色女仆裝,時幸悲痛欲絕。
“怎麼趴着?”
“你說呢?”時幸從被子裡擡起頭,這家夥蔫壞,竟然說的是實現這種事,“我真是瘋了才會答應你!”
“這裡還有别的衣服,要不要試試看,我還帶着黑色的。”常珩從行李箱裡翻出小吊帶,上面印着一隻舔毛的貓咪。
“滾滾滾!”
常珩沒有回複他,隻是重新拿了一套新衣服,紫色的亮片差點閃瞎他的眼睛。
這是什麼印度舞女裝!
“你不喜歡,那這套怎麼樣,還是新的沒穿過。”常珩如惡鬼一樣抓住他的腳腕,娃娃本來就沒什麼力氣,别說跑了,掙紮都掙紮不開,隻能咿咿呀呀咒罵。
粉色被紫色取代。
常珩點頭,直誇好看。
“好看個屁,有本事你自己穿!”他現在和在桑拿房裡一樣,熱得耳朵和臉頰都悶。
“叮——”突然傳來一聲手機提示。
常珩從口袋拿出自己的手機,打開,表情嚴肅起來。
時幸看着那泛黃的透明手機殼,看出來這不是節目組的發的手機,而是,被他們收上去的嘉賓的手機。
“你拿回來了?”
常珩的眼睛在屏幕上掃着,“嗯,攝影師的資料發過來了。”
“是查到什麼了嗎?”他沒有忘記白天常珩的承諾,聰明如他,稍微一想就知道怎麼回事了。
手機屏幕光打在常珩硬朗的五官上,他的神色依舊沒有放松。
“李闖,三十一歲,普通家庭父母去世,某傳媒大學畢業,由于出色的技術順利進入娛樂圈擔任攝影。”
聽着常珩提取的關鍵信息,時幸納悶,“沒什麼重要的,還有嗎?”
“五年前,和你一個劇組,”時幸專注起來,隻聽他繼續,“你說的沒錯,那次拍攝是他任攝影師一職,并且在那棟失火的樓裡,應該就是你看到的他。”
不對啊,如果說李闖看到了他,不可能找不到身體。
他摸向常珩的手,“常珩,回答我,你參加了我的葬禮嗎?”
“嗯。”常珩垂眸。
“你看到我的屍體進火葬場嗎?”
“嗯。”
瞬間天打雷劈,他好像一直忽略了一件事。
兇手可能在衆目睽睽之下帶走他嗎?就算帶走了,那怎麼逃過所有人的眼線,甚至自己的假屍體參加了葬禮流程。
思緒好亂,時幸痛苦地閉眼。
“但是,”常珩深吸了一口氣,“出來的時候所有人都說,你燒成了碳。”
他睜開眼,想要獲取點什麼,但想到那個畫面,倒吸一口涼氣。
常珩的眼睛盯着他,“那場火災死了兩個人。”
“還有人?”時幸訝然,他以為隻有他一個。
“是,還有一位女攝。”
“女攝?”他想起來,确實是有一位,當時就是為了進去救她才……
原來,她也死了。
死亡的話題沉重,任誰聽了都會遍體生寒。
常珩蹙眉,“你不記得她嗎?”
時幸被他問得奇怪,“記得誰?女攝嗎?我記得,而且當時着火我是因為她在裡面才進去救的。”
“不,我的意思是你不記得她的名字嗎?”
名字?
“那麼久遠我早就不記得了,你這是什麼表情,我應該記得她的名字嗎?”
常珩搖頭,“我查過她,死掉的攝影師和我們是熟人,甚至來自一個地方,讀過同樣的高中,是我們的同班同學。”
空氣安靜得針都落地可聞。
時幸的瞳孔收縮,記憶仿佛被拉回那天,迫切想看到攝影機後的臉。
“你可能不記得她了。”
“她叫——”
“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