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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五歲能文号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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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林璟這篇文章雖然罵郭巨罵得比較狠,從沽名釣譽罵到不當人子,但是其實是不違背朝廷宣揚二十四孝的初衷的。

“孝”隻是表面,核心是要升華到“忠君愛國”的層面。

林璟把封建專制罵得狗血淋頭的部分全燒了個幹淨,留下的反而是“分錢獨奉父,陷姊妹于不義,不友也。埋兒絕親祀,置老父于不善,不孝也。邀名無所忌,視法度如無物,不忠也。故巨誠非孝子也。”

必須要強調的是,雖然現代社會之前,母父殺子不按照一般殺人罪判,但不等于殺子不是犯罪。

事實上,殺子定罪大體分成“因故殺子”和“無故殺子”的定罪輕重有别,殺子的方式是用兵器還是徒手又不一樣,另外失手殺的,和故意殺的也是不一樣的量刑,因為内心的愛憎故意殺害無論是上述哪一種都罪加一等。

郭巨埋兒無疑是“故殺子孫罪”,又是為了更好地奉養老父,這種情況下,量刑會輕很多,但是犯罪就是犯罪,量刑再輕也是犯罪。何況,活埋是很痛苦的死法,據此應當加重量刑。

林璟因此說這是違法犯罪是沒有一點問題的。

曆朝曆代宣傳“孝”是為了強化“忠”,可不是為了人人都去當孝子而不是忠妾的。要是個個都頂着“孝”的名頭違背法紀不忠還得了?

自古忠孝難兩全,雖然大部分時候“忠”和“孝”是相輔相成的關系,但是也有二者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的時候。

一般而言,越是皇權至上,就越是強調“忠”,“殺子罪”也就判得越重。

正巧,越是封建社會後期,就越是中央集權,而大雍在這上面可謂登峰造極,也或可說,是正在觸底過程中即将要反彈的彈簧。

換言之,大雍是“忠”占上風的,所以林海沒有一點心理壓力地給寶貝學生揚名了。

林璟不擅詩詞,但是林海很擅長啊——人家女兒可是有“堪憐詠絮才”之稱的林黛玉。

作為一個标準的傳統文人,林海當然不會挂個橫幅說我學生會寫文章了,但是有事沒事作詩撰文記錄一下就是常規操作了,寫都寫了給知己好友送去分享并請人斧正也是應有之義。

一來二去的,可不就該知道的都知道她林海收了一個年僅五歲就會寫文章的學生了?

林璟的親娘林清也是個中翹楚,一度以“工詩能賦,辭藻绮錯”被稱頌為“上官再世”——雖然當時林璟還沒出生,如今寫嬌兒詩誇兒子也是援筆立就。

所謂“上官”者,周相上官婉兒是也。

上官婉兒,在林璟前世也被稱為“上官昭容”“巾帼宰相”,但在大雍的曆史裡,她自然不是昭容,“巾帼”二字更是早早去了。

取而代之的是身曆兩代、輔弼三朝的武周開國元勳,曆任周太祖武曌和太宗武令月兩朝宰相,中書令、侍中、尚書仆射三省長官當了個遍,在周世宗尚為太子時還擔任太傅一職的一代文宗,上官成章。

所謂“春秋之稱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污,懲惡而勸善”,婉而成章,倒比“婦聽而婉”或是“有美一人,清揚婉兮”要好上許多。

美好的意思倒不壞,但是順從就算了。

說來有趣,在這個現下暫時可命名為大雍的平行時空——姑且先這麼認為,林璟前世耳熟能詳的人物,男人是女人,女人還是女人。

這些還是女人的女人,在彼時空青史留名,在此時空化身在亞馬遜雨林扇動翅膀的蝴蝶,掀起曆史的風暴。

即使隻有林璟知道風暴曾經席卷這片土地。

譬如武曌,失去了“唯一的女皇帝”的光環,她隻是曆史長河中無數皇帝之一,特别一點也不過是驸馬上位,以至于此後的每一個朝代,都對公主驸馬嚴防死守罷了……但她得到了正統,更得到了她的同位體不曾得到的性别優勢。

她是大周的開國太祖,子孫後代萬祀不祧,後世皇朝祭祀不絕,而不是什麼則天大聖皇後。

林海、林清之外,又有林桓寶刀未老,另外家中男眷裡,裴雪和吳夫人都是出自書香之族,自幼識文斷字、飽讀詩書,閨中之時也曾組詩社、撰詩集,都是一時才男,很有幾個手帕交。

一番操作下來,林璟很快就在家長的朋友圈中小有名氣,再被帶着參加一二文會,拜見幾個叔伯,“神童”的名聲也就出來了,走出去人家都知道是林家那個五歲就能寫文章的小神童。

若是她自己夠努力,或者林清、林桓努努力名留青史,還能被記一個“幼岐嶷,年五歲,能屬文,詞旨益新”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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