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大早偷偷出府去找沈明玉的事,被他小君逮住了。
是那種他剛從後門使錢溜進來,偷偷摸摸一推門,嚯,好家夥,對方就坐在屋子中央的高椅上,俏臉寒霜,眉目帶厲。
孫時越被吓得一趔趄,正待咬咬牙撐起來,誓死捍衛自己的尊嚴時,一扭臉卻又看到,這兩年細心照顧自己的貼身小侍樂安,正面色發白的跪在牆角……一堆碎瓦上?
他甚至都看到了那些瓷白碎瓦上洇出的黏稠紅色。
于是,什麼尊嚴什麼骨氣在這一刻全然不見,孫時越的腿順着趔趄力度一下子跪趴在地,那速度,幾乎讓人注意不到他曾試圖想雄起。
“小父,小父我錯了。”
他跪的順滑,然後膝行幾步挪到對方腳邊抱着不撒手。
“都是我的錯,是我逼着他躺床上假裝我的,你讓樂安起來吧,這不是他的錯。”
每一次都是如此。
隻要孫時越做的不合這位小君的意,樂安就會被牽連受罰。
以前還算小打小鬧,什麼舉茶杯,頂水壺,不讓吃飯,現在随着時間的推移,更過分了。
居然開始見血了。
孫時越很氣憤,但又無能為力。
畢竟樂安是簽了賣身契的,且賣身契還就掌握在面前人的手裡。
他能怎麼辦呢?
把人惹惱了直接捆着一賣,他可就真的造了大孽了。
“小父你快讓他起來吧,他膝蓋都流血了你看到沒,求求你了……”
他苦苦央求,而坐在高椅上的男子眉梢一挑,卻是屹然不動,打定主意給對方個教訓。
孫時越他不能動,畢竟這小崽子除了是他肚裡爬出來的種,更是孫家光明正大的小主子。
他一個自小厮慢慢爬上來的小君,半主半奴的身份,哪有資格動他?
可沒關系,動不了他礙着什麼?他能動别的啊!
比如此時跪着的那個,前兩年由孫時越親自在人牙子手裡挑選的小侍。
這等奴才,磋磨起來還不是手到擒來。
呵!不聽他的?那就看看誰能硬得過誰。
孫家小君方錦奴如此想着,他無視樂安越來越發白的面色以及兒子央求,甚至還慢慢悠悠自旁邊小桌上端起茶杯,用茶蓋輕輕刮了刮上面茶沫,小小一口,閑适品起了茶。
這下子,可真把孫時越氣了個夠嗆。
怒火攻心,他一轱辘從地上站起,瞪着方錦奴,幾乎是怒吼了。
“你還不讓他起來嗎?再不起來,他的膝蓋就廢了!”
在醫學如此不發達的時代,若樂安膝蓋上的損傷真的不可逆,輕則殘廢,重則傷口發炎蓄膿,那是真的有性命之危的。
“嘭”的一聲,茶杯被狠狠擲到地上,四分五裂。
方錦奴精緻的小臉在這一刻黑沉如炭。
“這就是你和生父說話的态度嗎?讀了這麼多年男戒,都讀到狗肚子了不成!”
孫時越被吓了一跳,但他依舊昂着脖子不低頭,也是真的被對方不拿人命當回事的态度激怒了,穿來兩年,他第一次直面硬杠了他這副身體的生父。
“男戒,我讀的男戒裡,隻說要我敬母親父君,可沒有哪頁教着我去敬小君的!”
嚯!這話剛的,連滿頭冷汗牆角跪着的樂安,都瞪大了自己一直溫順垂着的眼。
而孫時越呢,他盯着對方眼睛還不罷休。
“小君,我告訴你,你若再逼我退婚,我就跑到祖父和父君那裡全盤托出,告訴他們你總慫恿我嫌貧愛富,慫恿不成又拿下人的命威逼,你可知道,當我将這樣的話揮舞到他們面前時,你會得到怎樣的對待?”
會得到怎樣的對待呢?
若這種話流到孫家家主耳朵裡,方錦奴身為寵侍,倒還可以巧語一番,遮掩過去,可若揮舞到一貫嫌方錦奴妖裡妖氣看不慣他,又最在乎外頭名聲的那兩位耳中。
方錦奴好歹為孫家生有一子,提腿發賣不至于,但若還想像如今這般體體面面的生活,那卻是不能夠了。
孫時越知道這些,方錦奴自然更為清楚。
所以他嫩白的臉色一瞬僵硬,再然後盯向孫時越的目光,簡直似想生剝了他。
“好,好,好,真是好。”
他字字句句,都仿佛是從喉嚨裡擠出來的一般。
“我方錦奴十月懷胎,辛苦分娩,九死一生才生出來的兒子,當真是好樣的!好樣的!”
孫時越能聽懂他的諷刺,但卻依舊不認輸。
“你生我,我自然感激,可你不能仗着這個胡作非為,我絕不容許你對我的人生——”
你不能仗着生恩,随意踐踏我的人格,随意懲戒我的小侍,随意擺布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