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浩然也跟着說:“是啊,我們也覺得是小孩子搗亂,偷着玩。”
李振良問:“那你們有沒有查過賣破爛的?說不定有孩子偷了鈴铛就當破銅爛鐵賣了換糖吃。”
周偉搖頭:“查過附近幾個大的收破爛門店,沒問到。如果是私下裡交易,一來走街穿巷收破爛的人多,二來他們敢收新鈴铛肯定不敢說出來,問也沒用。”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破案感覺很難啊。
李振良不由得感慨了一句:“就算是小孩子,也得找到好好教育一下。這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早點教育也能讓他莫誤入歧途嘛。”
姜淩暗自思索。
沈小梅2003入獄時年方21,現在1993年,她正好11歲,可不就是小孩子?偷鈴铛的人,是不是她?
姜淩閉上眼睛,努力回憶她的犯罪檔案中記載的個人情況。
出生日期:1987年(推定,戶籍檔案缺失)
文化程度:文盲(能辨認簡單漢字)
籍貫:未知,湘西口音
家庭背景:幼年被遺棄,1998年被名為“小月”(或者小悅、小嶽)的流浪.女收留。
體貌特征:右耳缺失、左肩燙傷疤、右手殘疾隻剩三指、身高152cm、體重42kg。
姜淩記得,當年她在檔案後附加了一行批注:“該犯對鈴铛的執念遠超普通盜竊,建議核查湘省1980-1993年失蹤兒童檔案,重點關注右耳殘缺女童。”
檔案裡并未記錄沈小梅在晏市生活過,她自稱四處流浪,直至遇到小月,方才在省城有了固定住所。
不知道現在11歲的她,是否在晏市生活。
如果是她,為什麼會四處流浪?
如果能夠找到她,或許能挽救一個因盜竊罪反複進監獄的女孩。
在姜淩思索的時間,劉浩然與周偉已經站了起來:“既然有人報案,我們還是去案發地看一看吧。”
姜淩将未完工的宣傳手冊交給魏長鋒:“老魏,幫我收着,我也跟着去看一看。”
魏長鋒接過繪本,眼風掃向李振良。
李振良秒懂,右腳後跟與左腳側面一碰,當即立正敬禮:“是!我和小姜一組,保證完成任務。”
魏長鋒拿着宣傳手冊在李振良腦門上砸了一下,笑罵道:“你給我老實點,别耍寶。”
劉浩然捂着嘴偷笑,與周偉一起往外走。他兩人平時總是一起出外勤,焦不離贊,贊不離焦的,像兄弟倆似的。
李振良示意姜淩跟上。
兩人同組出外勤已經有了三個月,漸漸形成默契,姜淩“嗯”了一聲,與李振良并肩而行。
騎上單位配發的自行車,四個人一起往案發地南街菜市場而去。
冬日暖陽自建築縫隙穿過,照在四人身上。
案件很小,大家都認為是小孩子搗鬼,内心都沒什麼沉重感,一路說說笑笑。
“偷的都是鳳凰牌自行車原裝鈴铛,奇怪。”
“估計是因為貴吧?銅的比鐵的貴不少,就算賣破爛也值錢些。”
“如果是小孩子,說不定是因為聲音好聽?鳳凰原廠鈴铛是銅制雙音腔結構,發出的鈴聲比普通鈴铛更清脆悠長。”
“真不知道是哪個調皮鬼,非要偷鈴铛,我要是抓到了他,一定要好好教育教育他。”
說到“教育”二字,周偉問李振良:“喂,大良,你也是當爸的。如果……我是說如果啊,如果你家妍妍犯了這樣的錯,你會怎麼教育她?”
李振良瞪了他一眼:“我家妍妍乖得很,才不會小偷小摸。哼!如果妍妍敢犯這樣的錯,我肯定把她屁股打爛。”
想到照片上那個肉乎乎的小可愛,姜淩心裡軟軟的,忍不住勸了一句:“你女兒才七歲,還是要講道理,不要打她。”
她上一世沒有結婚生子,一直覺得是個遺憾。
天知道她多想有個女兒,軟乎乎、可可愛,抱在手裡沖她笑,無條件地信任她,無條件地依賴她。如果她有女兒,一定舍不得傷女兒一分一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