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進碎紙機的推薦信連掙紮一下的機會都沒有,就這麼憑空消失了。
警察破門而入,兩名黑人警官一左一右的生拉硬拽下,咔哒一聲,手铐落了鎖。
項廷猝然臨之不太驚,反抗不太多。他很明白,在這邊,一個中國人要是大吵大鬧要求公正,那後果可萬分不妙。他隻是想打個電話,結果這麼小的請求都被冷冰冰地打回來了,甚至腦袋被套上了一個大布袋子。
項廷被押解進了一間小得可憐、狗籠似得的拘留室。覆滿了鐵鏽斑點的方窗僅允許極其稀薄的日照透進來,陰暗到幾乎可以稱作黑暗。地上有塊蘋果被踩扁了,散發一股發酵後的甜腐味,蟲鳴、濕氣與悶熱,天花闆的吊扇全速旋轉,可房間仍然窒息無比。
守門的警員一邊嚼着槟榔,時不時說上幾句低俗笑話。
遙遙無期的等待之後,提審的人終于來了。提審員跛行到另一把椅子旁,将手杖小心倚在桌邊,然後緩慢謹慎地坐下。他左右伸了伸脖子,才讓身體降下來,找到舒服的姿勢。
警員抓住帆布袋頂端,猛一下揭去。項廷暴露在手電筒的強光下,一個勁眨眼。
警員把項廷介紹給提審員時,就像是馬戲團在向觀衆介紹他馴得很聽話的表演動物:“請看,這就是嫌疑人。卡普蘭語言學校懷疑他僞造了推薦信,先生。”
“情況我都了解了。”提審官緊盯項廷,自他進來,沒眨過一次眼。好像項廷是一種品種特異的猴子,他向猴子打了聲招呼。
項廷沉默不語。畢竟按照他們的邏輯,猴子要如何說話,更别提用英語了。
警官威脅道:“狗崽子,快點說!你是連人話都不會說的畜牲嗎?你到底是怎麼作弊的?不然我就打碎你的下巴,有人明天就會發現你的屍體漂在碼頭邊。”
提審員用指甲輕敲着嘴裡殘存的某顆牙,仿佛陷入苦思,轉向警官詢問:“他能聽懂英語,是不是?”
“或許真的不懂!”警官說,“他就是一個在後廚刷盤子的Ching Chong,一隻下等可憐蟲罷了。”
提審員說:“根據《美國法典》第18篇第471-473條(18 U.S. Code § 471-473),僞造、制造或持有僞造的文件(包括推薦信)可以被視為聯邦罪行。根據《紐約刑法》第170條,僞造文件可能被視為重罪或輕罪,刑罰包括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有。嫌疑人,你是否清楚以上的法律後果?”
項廷也盯着他,身體前傾,有意停頓了一下:“能不能跟你一個人聊聊?”
提審員用目光示意警官離開。警官臨走前還狠狠瞪了項廷一眼。
“好了,現在回答我剛才的問題吧。”提審員嘴裡咕噜有聲。
項廷說:“說實話,你們講話我隻能聽懂三成。不過,很有所謂嗎?當一個黃種人整個存在都是‘非法’的,以什麼名頭入罪美國刑法很重要嗎?”
提審員不置可否地說:“既然你對此心知肚明,這是一次有去無回的談話,那麼你要求與我單獨對話的目的是?”
項廷說:“隻是想确認一下,現在幾點鐘。”
“晚上的七點零五分。”提審官說,“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