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認識您,我是克裡斯蒂安·薩列裡。”我讪笑着向他伸出手,示意要跟他握手。
淺綠色的眼睛一動不動地打量着我(以一個故作高深的英國佬姿态),顔色好像透了光的捷克綠玻璃隕石。幾秒鐘後,他紳士地回握了我的手掌,臉上卻依舊似笑非笑。
“我也很高興見到你。”
他說着一口标準牛津腔英語。憑良心說,他的聲線很漂亮,是典雅而柔和的男中音。因為擔心我聽不懂,他會特地放慢語速,這時就仿佛念詩一般。其實他年紀不大,19歲(看外貌我以為他至少應該是二十多歲),應該才剛邁進大學校門不久,但成熟老練的模樣已經像一個真正的成年人了。絕大多數時候他矯健機敏,時而才露出與之完全相反的慵懶。我對他的第一印象很普通,隻是個熱心而禮貌的年輕人——然而後續的一切都證明了這兩個詞都不是最适合他的形容詞。
得益于他那雙澄澈的圓眼,他的長相其實比同齡人更顯年輕。然而他無論何種季節、何種天氣都身着老成持重的紳裝,領帶打成嚴苛的結——雖說這十分符合我對英國佬的刻闆印象,卻誇大了他的年齡。
他或許不是我見過的最英俊的男人,但那雙靈動的綠眼睛卻在我的記憶中日久彌新,以至于我隻要看到跟它們顔色接近的淺綠色,都會不由自主地想到他的名字。
可惜這家夥的名字實在爛大街。要是我心血來潮,在倫敦最繁華的大街大喊一聲“查爾斯”,絕對會有成百上千人回頭。他的姓氏“蒙哥馬利(Montgomerie)”也算不上少見。
如果我想指名道姓地找他,恐怕必須喊完他的全名——斯科特·查爾斯·奧斯卡·阿利斯泰爾·蒙哥馬利……四個名字,一個姓氏,這是個多麼矯揉造作的英國佬全名。
不幸的是,我給他留下的第一印象隻是個在酒吧喝到失去行動能力的廢物。他有出色的幽默感,所以我很感激他沒有把我的醜态添油加醋變成辱法笑話,然後再講給别人聽。
我心疼地梳理着自己揉亂的長發。頭發對于我來說意義非凡,可不能輕易打結了。
當我慢吞吞地收拾時,他就雙手抱胸,不懷好意(這多少出于個人恩怨)地瞪着我。
見狀,我便故意地向他露出讨好性質的媚笑,直到他不屑又惱火地将視線移向别處。
我原本以為他一定是想找我要賠償,才待在房間裡待到我醒。最後他卻沒有收下我賠給他的幹洗費,漫不經心地說是在餐廳裡喝了兩杯茶水。
“勞駕,薩列裡先生。就記在你的賬上了。”
我答應了,接着就頭痛欲裂地看着英國佬向我優雅地道了别,頭也不回地走出了房間。即使他身上沾着酒氣,步伐卻依舊穩健,我總覺得他此時好像一隻動作敏捷的家貓。
這個家夥的行為幾乎可以用莫名其妙來形容。我不明白他是出于什麼心理出手把我從那個嘈雜的酒吧解救出來,也不明白他是怎麼準确找到我訂下的酒店房間。但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為什麼被我吐髒一件昂貴的衣服和純羊毛圍巾,卻隻要了我兩杯茶?
難道英國人和傳聞裡的确實不一樣,他們其實很熱心也很慷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