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金西血腫的腦袋宛如一隻腐爛的肥碩豬頭,模樣醜陋,腥臭非常。
或許是因為死,使它變得相當輕盈,直随着凜冽兇猛的寒風到處滾竄。
這場面既有趣又詭異,而在應歌鳳想來,他卻有些後悔。
剛剛下手太幹脆,叫人一刀就将廖小眼兒砍死了,簡直是慈悲。應該狠狠痛打一番,讓他跪在周天钰面前磕頭認錯,叫幾聲大爺饒命才夠解恨。
畢竟從前在他們王府裡,規矩就是這樣的。
于是,應歌鳳又猛然想起他的瑪父來了。
瑪父個頭很高,體格龐大。烏黑短硬的絡腮胡,胡須叢中一雙豐厚绛紫的嘴唇。他說話時聲音洪亮,宛若大鐘。
瑪父頗受西太後重用,因為太後她老人家認為隻有這樣勇武的旗兵才能為大清開疆辟土。瑪父得幸,在剿滅河東流寇後被賜三眼花翎。
回家路上,他騎着高頭大馬,佩劍帶刀,盔甲灼光閃閃,仿佛龍鱗。
殊榮,此乃殊榮啊,瑪父想。他滿面春風,高興之餘斬殺了一位随側的太監。
以血開路,大吉之兆。
這就是瑪父立下的第一個規矩。
因此,在應歌鳳的阿瑪承襲爵位之時也砍下了一個太監的頭顱。可惜血花隻濺出一步之遙,不甚壯觀。
阿瑪驚慌氣極,認為這是不祥,于是指揮家奴再殺。
這回,用的是瑪父留下來的那把刀。
刀由皇上親賜,原有兩柄,瑪父曾帶着雙刀前往天津剿殺發匪撚軍。
津西之戰,瑪父用刀直刺向賊徒顱腦,突聽得铮然一聲,那刀立時斷成了兩截。
紅瑪瑙落地,猶如一顆血紅的眼珠。
瑪父沒想到,人的頭骨會如此堅硬,而皇上親賜的寶刀竟是不堪一擊。
幸餘的那把最後傳給了應歌鳳的阿瑪,可惜這位郡王既不會作戰殺敵,也不能治軍整兵。他蒙蔭襲了父親爵位,文武不通,隻顧吃大煙,逛妓院,遛鳥養鷹。
單刀被挂在牆上,逐漸起灰。阿瑪偶然想起,覺得愧對瑪父寄予的深切厚望,于是取下來随身攜帶。有時用它刮一刮茂盛的體毛,有時又心血來潮拿刀削竹子,替自己心愛的藍靛颏兒做隻籠。等他重病垂死之際,那刀就交給了應歌鳳。
應歌鳳跪在床邊伺候,聽阿瑪吩咐。
阿瑪終日躺在榻上,皮薄肉瘦,骨骼突出,屁股脊背都長了不少褥瘡。瘡口破裂,滲出淡黃膿水之時便引發劇烈疼痛。阿瑪緊緊捏住應歌鳳的手,叫他替自己把爛肉剜出來。
然而,剜肉還是沒能讓阿瑪活過當年,因為他叫來尋仇的發匪餘孽給殺死了。
應歌鳳記着這筆賬,正如瑪父在他的兵冊中寫道:犯我者,殺之後快。此乃男子丈夫,血性之士。
所以,殺人是規矩,祖宗的規矩跟遺命。
應歌鳳坐在高高的酸枝木嵌螺钿鑲理石扶手椅上,他翹着腳,抽雪茄煙,還是當年的小貝勒爺。
天開始下雪了,落在應歌鳳微紅的露出痛快表情的臉上。
閉住眼,仿佛又回到北京的王府裡。
他啊,由于突如其來的痛苦而時常沉浸在這輝煌荒誕的舊日美夢之中。
應歌鳳不禁擡手,摸一摸自己的頭發,短而濕軟。他捏住拳頭,像手裡攥着自己的長辮子,握着他那鑲紅瑪瑙的刀。
突然咚咚一陣響,應歌鳳漸睜開眼。他醒過來,看見那顆被斬下的頭顱從台階滾落——是三眼見他的爺害怕而狠狠踹了一腳。
應歌鳳起身,走到周天钰面前,溫柔地朝他笑了一笑:“小钰!”
想去握周天钰的手,卻落了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