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晨哥已經有一些固定的人了,就缺個VOCAL。當時還有海哥,夢姐,他們一起在玩爵士。他們都是隔壁B大了,跟晨哥一樣比我大三屆。所以,其實,當時晨哥找我還有一個顧慮,因為海哥、夢姐在準備畢業後就離開B城。B城不相信年輕人的眼淚,有些苦不是每個人都能吃的。後來畢業他倆就走了,回到南方省府,他們都是S城人,聽說他倆考公了,宇宙的盡頭啊。很難想象啊,往事如煙。
當時跟他們仨見面時,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聽說真人爵士樂隊,搖滾我知道,民謠我知道,爵士?王若琳或者小野麗莎嗎?
當時的我和各位一樣一樣,對爵士完全不太了解,後來才慢慢知道這種音樂形式。于是就被這玩意兒抓走了靈魂。對,我後來喜歡上了爵士。
爵士是非常愛玩即興的音樂形式,表演性非常強,不是搖滾那種撕心裂肺,主要靠各處樂器的配合和即興。不知道你們聽過The Bad Plus的曲子沒有,大概我們是那種先鋒爵士風格。後來因為其實我倆都愛搖滾,所以風格就更偏向Go Go Penguin那種,加了電子元素,這是後話了。
一般玩爵士的大都覺得自己特牛,看不上民謠的。後來接觸之後發現确實是,爵士的曲子都特麻煩,彈爵士的人可以彈得了别的,但彈民謠的不一定能駕馭爵士。晨哥、夢姐他們就是那種把樂器玩得特牛那種。
我呢,偶爾弄點兒鋼琴,玩即興,主要還是負責VOCAL和作詞。給爵士填詞,又要本土化差點沒要了我的命。是真難啊,這玩意兒太洋了,硬得有點水土不服。這也是我和晨哥經常有意見的地方。
另外,編曲是老徐(我一般叫晨哥,偶爾尊稱老徐)。其它樂器也有他(比如吉他),還有海哥和夢姐。夢姐是BASS,海哥是爵士鼓。
于是,從大一下期後段,我就開始跟晨哥,一起搞音樂,跑演出了。我們是從在音樂餐廳給人演奏開始的,那種您們吃飯,我倆演出那種,第一次給了我們500,一晚上。害,這破錢真不好賺。後來覺得音樂圈兒那句話不要太經典,“搞音樂的最賺錢的時候,就是把樂器賣出去的時候”,難怪呢?國内好的樂隊太少了,因為生存就擠掉了80%的樂隊了。
在學校我們也演,但就是文藝彙報式的演出,或者是校音樂節之間的友情表演,純為愛發電。但校園就是非常有魔力的地方,比起所謂的商演餐吧,我更喜歡學校,那裡的人更有音樂素養。
這麼下來,也成了B城學校音樂圈兒小有名氣的組合。但和人民謠或者流行的名氣比起來,我倆就隻能算個不是非音樂人。
畢業後,大家各奔東西,晨哥直接B校保研,最後就剩我倆。于是組了個兩人樂隊,我想了個名兒,“Soundwave”音潮。就是希望我們的音樂能夠在空氣或介質中傳播到每一位聽衆的心靈,産生波動和共鳴。
偶爾有些商演,但限于我倆的音樂形式,我們需要借用演出地的樂手老師們。再加上非常小衆的風格,聽得人不多,也賺不了什麼錢。我們就這樣在B城裡零星商演着,學校益演着,小打小鬧着。
直到我大三那一年,國内開始流行音樂綜藝了,我開始打了雞血一樣,報名各種音樂綜藝。但如您所知,爵士太小衆了,不是娛樂性、流量性節目喜歡的類别,沒有高音絕殺,我們隻有自己的律動和即興。我們成為了綜藝的一輪遊選手,非常沮喪。
我人生的所有挫敗大部分都是因為這愛恨交織的音樂。
那時,晨哥和我也要畢業了。他研三、我本科畢業。其實做為名校,大二、大三非常多同學都在準備出國留學或者考研了,由于我們是法律專業,其實各法系差異非常大,留學率可能比B大這處學校少一點。但當年GRE和國外學校我也跟風考了。準備了一段時間的JD,但想着以後不想做理論,去讀LLM也沒意思,那大概率就在對岸考BAR留下了,那這片土地,我倆的“Soundwave”,就真跟我沒關系了。
晨哥,一直擔心我也會和海哥他們一樣,畢業後就離開。那他這幾年,我倆的“Soundwave”就真的白忙活了。
其實,這不過是大部分校園樂隊的宿命而已,像校園愛情一樣經不起折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