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她們抵達開封府外時,已是淩晨四點半。據吳悅此前觀察,再過一刻鐘,開封府執掌刑律的左判官王砺便會前來當值,右判官呂瑞如也會随即到來。這二人總是一前一後,仿佛刻意遵循着尊卑順序。
而左右推官孫錫和張雍則會比他們晚到一步。讓她不由暗自懷疑,這些官場人精或許早已在附近候着,待王砺和呂瑞如到任後,便會陸續前來上班。
見天色差不多了,她這才拎着特意備的小闆凳,拉着朱涴妤下了牛車,吩咐趕車的張阿牛回食店等候,便與小外甥女一步步走到開封府前。此時已有吏員前來當值,見兩個小娘子在此卻無大人陪同,皆覺詫異。有人欲上前詢問,卻被身後同伴戳了戳,目光齊齊落在吳悅手中的鼓槌上。那兩人臉色驟變,立刻推搡着擠進了府衙大門。
十一月初的東京城,清晨的冷風已飒飒作響,吹在臉上帶着絲絲涼意。吳悅捏着朱涴妤的手,觸到掌心的溫熱,這才放下心來。多虧今早特意讓家人煮了羊肉湯喝,又找出冬日的厚衣穿上,此刻她們倆身子都暖烘烘的。隻是想到待會兒不知道那大堂的地闆是個什麼樣子,跪在地上會不會硌得慌還會着涼受凍,雖然已經自認準備周全,卻還是不免忐忑。
正胡思亂想着,餘光瞥見一名身着绯袍的官員下馬,正擡步往台階上走。擊鼓的時機到了,吳悅當即舉起手中鼓槌,鉚足了勁“咚咚咚”地敲起來。鼓聲震天,直傳數裡。她可不是那嬌弱女子,每日蛋奶肉食不斷,雖說未必能敲破這鼓,但若讓整條街都聽見這鼓聲,卻是鐵定能做到的。
鼓聲瞬間驚醒了仍有困意的王砺,循着鼓聲望去,隻見一個小娘子踩着小闆凳奮力地敲鼓,身旁還跟着一個稍小的幼女,抱住前者的褲腿。
他尚未開口,耳邊便傳來呂瑞如的調侃:“看來今日您這左判官的差事不好辦呐。”
王砺沒好氣地反問:“你怎知與你無關?”
呂瑞如恍然道:“也是,這兩位小娘子年紀這般小,怕是田産、嫁妝一類的财産繼承糾紛。唉,小小年紀便孤苦無依,竟要被迫獨自告狀。” 唏噓片刻,二人伴着鼓聲面不斜視,一前一後邁進開封府衙儀門。
到了前堂,王砺随手喚來一名吏員,吩咐道:“讓門口那兩個小娘子停了鼓聲。待孫推官、張推官到後,着他們問明案由、記錄案情,再将卷宗交與我或呂判官。”
其實王砺早有猜想,這案子未必與自己相關 —— 他主管刑辯事務,而眼前之事更似民事糾紛。
宋代法律沿襲唐律,且重視儒家倫理,強調“男外女内”,規定涉及戶婚、田土、錢債等民事糾紛時,女性須由父兄、夫家或宗族男性尊長代理訴訟。未嫁女子作為“在室女”,理論上應由父親或家族男性尊長代為訴訟。不過,若涉及人命、□□、搶劫等重罪,或女子本人為直接受害者(如自身遭侵害),法律允許其親自告狀。那這兩名小娘子明顯未滿十歲,卻親至開封府告狀,而近期京城又無大案傳聞,因此推測應是遺産、嫁妝一類的财産糾紛。
王砺遂将此事暫放一邊,專心處理昨日未結的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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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邊,因為無需等待推官登記案情,吳悅早已備好訴狀,這節約了不少時間。她此刻正立于堂下,靜待堂上呂瑞如閱畢訴狀後問話。
呂瑞如剛一拿到訴狀,先暗自贊歎這一手台閣體寫得工整秀麗。他心下還琢磨着,也不知是哪位落榜士子代筆,就單憑這字迹,若再沉心苦讀兩年,來年赴考未必會名落孫山,何苦屈身做了替人寫狀的刀筆吏?繼而靜下心細讀,不住點頭,隻見訴狀體例嚴整:原告被告姓名籍貫、訴訟請求、事實經過及證據(契約、證人證言等)俱寫得詳盡明晰,末了還注明“有物證、人證可呈”。
然而讀着讀着,他臉色漸沉,指尖也泛起涼意,暗生悔意,如坐針氈。他已将訴狀看完,雖說早猜到此事與自己相關,但若說牽連,恐怕滿朝官員皆難置身事外。早知如此,何必貪看這熱鬧?本該等推官接案問詢,自己何苦貿然傳召人上堂?
事已至此,呂瑞如隻得硬着頭皮問堂下二人,朗聲道:“誰是吳悅?誰是朱涴妤?”
吳悅起身福了福禮,答:“小女便是吳悅,身旁這位是外甥女朱涴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