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了,小心街角那些毒販。”父親一邊囑咐,一邊也打算出門,十有八九是去警局,“你爺爺說你這些天都帶着槍。”這話不像是在提問,于是裡昂也沒說什麼。
父子倆住的街區很吵鬧,因為幾條街外有個生意不錯的酒吧,車來車往的喇叭響個沒完。裡昂在夜色中沿着人行道走了一會兒,才發現自己已經站在了那個酒吧門前,鼻子裡聞到的是酒、香煙還有皮革混合到一起的味道。
點唱機的音樂聲隔着門仍能聽得清楚,一聽就是搖滾樂隊,震得人耳朵嗡嗡直響,也就隻有喝醉的酒鬼能在這種地方一呆好幾個小時。
說實話,裡昂很久沒來過這種地方了,跟樂樂在一起之後他更不可能帶她泡吧。雖然裡昂不覺得這地方有多壞——酒吧就是酒吧,跟脫衣舞俱樂部還是有區别的。
但他大概已經過了帶女朋友去酒吧喝啤酒、看比賽的年齡,至少是在心理上。
最後,裡昂還是沒進酒吧消磨時間,他去了附近一家懷舊影院,在散發着爆米花氣味的影廳裡看了兩場電影。一部是《奪寶奇兵》,另一部是《原野奇俠》,都不算是情情愛愛的類型。裡昂覺得自己多少松了口氣。
幾天之後,裡昂就返回校園,開始提前追趕課程進度了。
樂樂,在一個遙遠城市的陌生大學校園裡安身之後,倒是沒急着立刻開始上課。畢竟還沒開學呢。不過她在開學前就見到了自己的舍友——雖然校園裡不是沒有單人宿舍,但一年級的學生直接住單間還是太惹眼了。瑞貝卡隻負責樂樂的身體健康問題,另外還有個叫摩根什麼什麼的,是樂樂正在接受的“特殊人證保護計劃”的負責人,對方曾給樂樂發過幾封郵件,叮囑入學的各項事宜,告誡她低調行事之類的。
所以,樂樂最後和新聞系一個四年級的學姐合住了,兩人可以說是一拍即合,性格非常相投。
樂樂知道校園裡有暗中保護自己的特工,不過她并不認為自己的舍友也是政府的眼線——梅葛·克莉梅森可不是那種政府收買得起的人。
梅葛有一頭紅色短發,比樂樂高一些,但也算不上身材高挑。這個瘦削的年輕女孩兒比樂樂大三歲,精力旺盛,膽子非常大,據說還在學校參與建立了靈異社團,專門調查各種神神鬼鬼的意外事件。她還告訴樂樂,自己已經打定主意要當自由記者,願望是周遊各地、探索世界奧秘。
“你呢?”梅葛回學校的第一晚,樂樂和她在宿舍的小陽台上對坐喝酒來着。喝的是啤酒,所以樂樂也沒有拒絕,畢竟瑞貝卡給她的指示是正常生活,而且她的手環也會一直監控樂樂的生理狀态。
“沒想好。”樂樂還在品味啤酒的味道,她心不在焉地想着裡昂,想着裡昂說工作後想辦法來她這邊。
她自己的工作的話,樂樂覺得可以到時候跟裡昂商量。而且她直覺猜測,裡昂将來肯定會在生化反恐領域工作。
“到時候再說吧。”樂樂最後說道,美滋滋的喝了一口啤酒。
梅葛也聳了聳肩,輕松地回應:“反正還早。”
“不過能知道自己要做什麼很了不起啊。”樂樂真心實意地說,“我之前總是打零工,對工作沒有半點好感。但一個人要是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連辛苦工作都沒法消磨熱情的話,也算是人生無憾了。”
“沒錯,重要的是能享受勞動成果。”梅葛點點頭,“我最讨厭那種對自己、對他人沒有任何意義的工作。幹我們這一行的,難免有些會背上罵名,但要是缺乏職業道德、貪得無厭,那名聲才是真的毀了。”
梅葛還告訴樂樂,她已經在德州的一家國家地理雜志社實習了三個月,畢業後大概也會去那家公司上班。
“如果不是還得完成畢業論文,我這次本來是可以跟隊去非洲的。”梅葛聽起來有些惆怅,“不過機會有的是,聽前輩說還能去喜馬拉雅山、亞馬遜叢林這樣的地方。太好了,我一直想知道大腳雪怪、尼斯湖水怪之類的東西是不是真的存在。”梅葛說着說着眼睛又亮起來。
樂樂哆嗦了一下,“怪物啊,會很危險吧。”
“我不怕危險。”梅葛堅定地說。
樂樂對于怪物可沒這麼大的好奇心,她自己就差點變成怪物,那真是一點兒也不好玩。而且跟梅葛不一樣,樂樂知道這個世界上真的有怪物,不需要求證也能肯定。
隻是她所知道的怪物都不是自然産物,而是人造産品。就像裡昂遇到過的暴君。
但樂樂偶爾仍會覺得,自己和梅葛這麼合拍,主要也是因為樂樂也曾追逐過危險。不管她所經曆的那些是被迫還是意外,樂樂都不得不承認,那是她十八年人生中體驗過的最刺激的事情。不算美妙,但她清楚記得在“母巢”是裡昂觸碰自己時的溫度,後來他們相擁時的感覺。
她并不想像梅葛那樣“見識自然奇迹”、“探索未知奧秘”,但樂樂知道自己還會再次體驗到腎上腺素激增的滋味的,不管是麻煩找上門,還是她自找麻煩。